公司任命书(在南宁如何成立集团公司)
当一个企业的经营规模变大之后,就会考虑是否成立分公司或者是否成立集团公司,在南宁这个美丽的城市,集团公司说多也不算多,但说少也并不少。那么你知道在南宁如何成立集团公司吗?
南宁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成立集团公司所需材料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集团章程;
4.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5.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 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集团名称的核名申请书、核名通知书;
8. 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南宁集团公司的名称要求
1. 必须由四个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
2. 如果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就要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3. 集团公司中的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
4. 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集团名称或者集团简称;
5. 在集团公司中有参股的公司,只要经过集团管理机构的同意是可以在自己的公司名称中冠以集团名称或者集团简称。
既然有人选择成立集团公司,就有人选择成立分公司,在和总公司同一个地方成立分公司倒没什么太大的难题,可是,如果在异地办理分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1. 总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3. 总公司的公司章程;
4. 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5.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7.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8. 注册分公司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把成立的分支机构跨区迁址,那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迁址申请书
(1)旧地址按照分公司执照上写,新地址需精确到门牌号;
(2)委托员工谁去变就写谁;
(3)法人签字处应由总公司法人签字;
(4)右下角应写总公司名称,加盖总公司公章;
(5)需要两份,新旧地址所对应的审批局各准备一份。
2.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必须是原件直接复印;
(2)需要和本人、委托书上一致。
3. 分公司副本复印件
(1)要求加盖总公司公章;
(2)必须由原件直接复印。
值得注意的是,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核名的,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不具体法人资格,由其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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