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死亡(20岁女大学生死亡)
临沂大学的女生小李,今年只有20岁。前一秒,她还在复习功课,后一秒,她突然倒地不起,香消玉殒。因为她的离世,家属在媒体发声,希望学校为此负责,这是为什么?她离世前的一段时间,校医的反应引发了争议,这又是为什么呢?
一、姐姐发声
1月4日,小李的姐姐在媒体发声,从她的角度描述了妹妹死亡的前后。第一,小李的室友曾经向学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求助,但工作人员没有前往小李的宿舍。第二,从12月21日事发到1月4日,学校一直没有给出回复。校方表示,医务室是第三方,与学校无关,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以上是小李姐姐的说法,咱们接下来看看《华商报》的报道。
二、媒体报道
《华商报》的报道,对小李姐姐的说法进行了复述。有一些细节是小李姐姐未曾提到的,包括小李死前还在准备期末考试,事发之前未见异常;小李突然倒地后,她的舍友先是求助医务室,此后又联系辅导员,辅导员拨打了120;120在大约十几分钟之后到场,没有救回小李的生命;120的相关记录家属至今没有拿到,学校只说是猝死;校方称医务室距离宿舍有一两里路,经小李姐姐现场查看,两地相距大约只有百米。
回顾小李死亡前后,有四个词是无法回避的,它们分别是“死因”、“归属”、“校医”、“因果”。
三、确定死因
小李的姐姐明确表示要追责学校,原因是学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没有到宿舍去对小李进行施救。但同时也表示,小李的父母不愿意接受尸检,想要按照风俗,让她能够入土为安。
有些话很难说出口,但依然不得不说:追责的前提是明确责任,要明确责任,就必须要弄清楚小李的死因。眼下的情况,如果不进行尸检,就没有办法得知具体死因,不能明确校医未前往宿舍施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四、医务室归属
很多人印象中,校医是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医务室应该是学校所直属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学校里的医务室很多都是外包的,原因是学校没有专门的医疗人才,交给第三方医疗机构可能略微靠谱一点。
一些设有医学院,拥有附属医院的大学,可以放心把医务室交给附属医院,像临沂大学这种刚刚开设医学院,没有附属医院的大学,外包给第三方也算是“常规操作”了。正如临沂大学后勤处工作人员透露给《华商报》记者的情况:学校医务室的确由后勤处来管理,但并非后勤处或者学校直属,而是委托给了第三方。
五、校医职责
现实生活中,学校的校医通常水平不高,最多开点简单的药品,打个点滴。试想一下,如果有三甲医院医生的水平,谁会去学校医务室里就职呢?但即便如此,任何一份职业都要有职业操守,既然做了校医,就要承担校医的职责。
有一个问题很重要,那就是:校医有没有出诊的职责?如果有出诊的职责,校医却没有出诊,那校医的失职是没跑的。如果没有出诊的职责,难道几千亩校园里发生了任何意外,出事的师生都必须亲自到医务室就诊吗?
六、因果关系
小李的去世和校医的“未到”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我觉得没有。即使校医出诊,到宿舍施救,小李的生命也未必一定可以被挽回。校医出不出诊是责任和态度的问题,小李的生命能否被挽回与他的死因直接相关。
尸检解剖还是要做的,明确死亡原因才能追责;校医水平可以被质疑,起码的急救常识应该有;校医职责必须要明确,这与责任认定直接相关。
对于小李去世的事,你怎么看?你认为尸检是不是必要的?校医是否应该出诊?学校是否应该担责?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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