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总质量和整备质量的区别(货车知识篇)
两类违法货车在2020年均将成为过去式,在解析淘汰的基础之前,首先要对“吨标关系”进行解释。所谓的【大吨小标】车指重量造假的汽车,比如某些货车实际运载能力为30吨,但车企在生产过程中只在铭牌上标注为20吨;这一差值实现了车辆实际有30吨的运力,但各项费用的征收却只按照20吨级货车的标准收取,这就是所谓的大吨小标车。
早期的车企偏爱大吨小标模式造车在于迎合需求,虽然这种需求并不合法。这里所谓的需求是指少缴纳养路费与通行费,曾经的货车计费标准标准是按照行驶证标定的参数收取,而车辆的总质量、额定载重量与整备质量均标注在行驶证上。那么实际运载30吨的货车按照证件的信息,需要缴纳的则是20吨的费用,这能让货车每年少缴纳很多费用。
【小吨大标】指载质量造假的货车,比如某些中卡的总质量为10吨,但是车辆登记信息是12吨。于是车辆在实际运载中则可以多拉两吨货,也就是参照登记信息明目张胆的超载。这种标注方面显然是在造假,但此类车就不用担心路桥费了吗?答案是真的不用担心,因为养路费已经取消,通行费按照轴数为分量分类标定载重量;车辆不再按照行驶证信息计费,而是按照实际载重量计费,这会带来哪些问题呢?
关键点:电子治超
治理超载已经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任务,否则路桥被压塌的案例还会频频出现。很多人把路桥被压塌的案例盲目的定义为“豆腐渣”,然而这是对道路建设标准与使用周期的无知;各个等级的道路在建设时会参考通勤车流量的预算数据,以及各类型车辆按照额定载质量通勤时对路面的影响;结算得出的结果会道路每天能承载多少各类型的汽车通勤,能承载共计多少吨的车辆驶过,这是套系统且科学的工程。
大吨小标&小吨大标都是在是肆无忌惮的超载,而路桥建设的计算参考数据却是各类型汽车的标准载质量。通俗的解释为道路建设时是不加入“超载冗余”的,如果加入这一数据那就等于默认了超载的合法性,这是对道路安全的忽视甚至是不负责任。所以路桥建设只能按照标准载重量设计制造,那么面对这些习以为常的超载汽车,即使频频出现道路甚至桥梁的坍塌也都是不足为奇的了。
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频频出现,治超必须从漏洞诸多人工检测方式,转变为无漏洞可钻的电子治超。其运行模式为不停车磅重,指车辆行经某一测速路段时进行减速,此时埋设在路面下的地磅会瞬间检测并记录下总质量,之后与图片信息进行比对再进行是否超载的分析。在这一模式中已经没有货车可以再超载了,而某些整备质量过大的轻卡或中卡则因总质量标注过低,造成额定载质量的数值偏小,面对不能超载的电子治超怎么办呢?解决的方式只有车企去做“小吨大标车”了,然而这只是换个方式超载而已。
总结:大吨小标车已经结束,小吨大标车也需要治理,认为运力较差的话就只能选择黄牌货车或重卡了;虽然这对于轻卡用户有些不公平,但是在选车时就应该对额定载重量和超载有概念,所有机构连带车企都知道轻卡的载重量很低,作为用户只是习惯于超载而缺少了对载重量的关注而已。未来的货车会是规规矩矩的运输车辆,多少轴拉多少吨很难有什么变数了。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责编: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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