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干儿媳(女患者住院封闭治疗期间怀孕)
“我们今天在石家庄的大医院做精神疾病鉴定,上午已经做了一系列检查,下午四点还要做检查,具体结果什么时候出来,我也不知道”。11月11日中午,小海(化名)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谈到妻子的事情时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
23岁女患者小雨(化名)在河北邯郸魏县一家精神病医院封闭治疗期间怀孕,丈夫小海在此期间在外地务工,没有亲密接触。两人在医院讨说法的过程中,该院一名男护工郭某称与小雨发生关系导致其怀孕,不过郭某辩称是小雨“自愿”行为。
经人介绍认识“不爱说话”女孩
“行为异常”被送进精神康复病院治疗
小海1997年出生,经媒人介绍于2019年10月份和时年22岁的小雨结婚。小海说,当时没发现小雨有什么不对劲儿,就是不爱吭声,反应迟钝。小海的亲属表示,结婚前听媒人和女方家长说小雨老实不爱说话,见面后发现反应有点迟钝,但当时没有发现行为异常,大家觉得在农村能过日子就行,所以也没往心里去。今年3月份,小海和家人突然发现小雨行为有些异常,不说话也不吃饭,嗜睡又叫不醒。经过双方家长协商,决定带小雨到魏县精神康复医院检查,院方当初向他们承诺“三个月就能治好”,于是在今年4月7日,家人为小雨办理了住院手续,住院治疗。小海向华商报记者特别说明,因为要养家糊口,再加上结婚欠了二十多万元债务要还,所以妻子住院后他就外出打工了,小雨整个住院期间都是小海母亲探望,小海自己没有去过医院。
小海表示,媳妇刚住院时,他母亲没隔多久就去医院看望一次,但医院规定治疗期间不让患者见家人,说影响治疗效果,母亲便听从了医院的意见,不再去探视了。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7月19日母亲把小雨接回了家。小海说,这时候的小雨根本就没有治好,她的状态和正常人还是不一样,她还是不喜欢吭声,回答问题迟缓,不能干任何家务活儿。
出院半月后呕吐,发现已怀孕约50天
男护工辩称“自愿“已被监视居住
让小海和家人意想不到的是,小雨出院回家大约半个月后,家人发现她饭后有呕吐现象。今年8月初,小海母亲带着小雨到医院一检查,结果显示妊娠50天左右。按照时间推断是住院期间6月份左右怀的孕。小海知道情况后非常生气,因为从4月初到8月份自己一直在外地打工,根本就没有和妻子同床亲密接触,何况妻子在住院期间是封闭式治疗,他感觉自己遭受了巨大的侮辱,因此一定要搞清楚事情的真相。随后,又经过检查,确定小雨确实已怀孕。
今年8月22日,小海亲属来到魏县精神康复医院讨说法,一名男护工郭某当时就承认和小雨发生了性关系,但辩称双方是自愿的,问小雨也说是自愿的。但小海认为小雨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对于自己的一些行为根本没有明确的辨知能力,何况是在精神病康复医院封闭式治疗期间,郭某和院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魏县精神康复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院方是在8月22日家属来医院反映情况时才知道小雨怀孕的事。护工郭某31岁,单身,在医院已有五六年了,主要是打杂、护理精神病患者,平时很老实。本来小雨在三楼,全是女患者,不允许随意走动和外出,但后来基本治疗好了,又要出院了,所以管得就没那么紧了。据家属称,院方回复了调查结果:一次小雨独自从三楼来到二楼医办室,当时女护工下班吃饭去了,只有男护工郭某在。小雨向郭某索要零食吃,孤男寡女,结果郭某没有控制住,于是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该负责人称,医院扣发了郭某的工资,并于8月底予以辞退,但他认为这属于郭某个人道德问题,医院没有多大责任。记者多次拨打郭某电话,均无法接通。
小海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也报警了,由于护工郭某始终说是自愿的,所以警方没有对郭某采取措施,也没有立案,说需要等待医院鉴定结果。警方有关人士回复小海说,调查时双方都说是自愿的,因此还不能立案,目前需要做精神疾病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小雨患有精神疾病,警方会采取相关措施,一般鉴定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
而据媒体11日消息,媒体报道魏县一女患者住院期间怀孕一事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卫生健康、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理。当地卫生健康局也已组建专项调查组,进驻魏县精神康复医院依法依规开展全面整顿。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依法执业排查整顿。该县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介绍,目前,已对郭某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正在对小雨进行司法鉴定,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
律师说法
是否构成强奸需等鉴定结果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强奸罪,一般需具备违背妇女的意愿这一条件,如果系双方自愿,则不构成强奸罪,但是本案中,如经司法鉴定,发生性关系时小雨患有精神病,性防御能力差,那么不管小雨是否自愿、是否反抗,均可认定为护工郭某构成强奸罪。因此,需要鉴定小雨发生性关系时性防御能力差与否。
赵良善说,如果郭某构成强奸罪,因其明知小雨系精神病患者,在医院封闭期间,利用其看护职责与小雨发生性关系,郭某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可对其从重处罚。
赵良善表示,如果郭某构成强奸罪,那么首先应由郭某承担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在封闭期间,医院监管存在疏漏,未履行好监管责任,在对小雨民事赔偿问题上,可酌情认定医院承担部分责任。 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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