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yu(2人被批捕)
“提子”短视频账号截图,目前该视频已经删除
美食博主拍摄吃“鲨鱼”视频走红网络,一查,视频中的“鲨鱼”竟是从东山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月8日,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中旬,一段由四川南充一名叫“提子”的网红博主所拍摄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该网络流传视频显示,“提子”在某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视频称“大白鲨”长约2米。在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提子”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分割。“提子”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撒满了红色调料。
有科普博主反映,视频中的“大白鲨”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以上相关信息引起四川警方重视,对其涉案情况线索查处。经查,该条噬人鲨由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2022年9月5日,经该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2022年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噬人鲨,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噬人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的人手中。
2022年7月12日,金某某在视频平台发布了噬人鲨的相关视频,引起了当地警方重视,但该噬人鲨已成了某些人口中的“美食”,仅剩残余骨头。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对送检的鲨鱼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此组织样本属于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种类噬人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据了解,噬人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噬人鲨”岂能当美食!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渔民在海洋捕捞作业过程中,一旦捕捞到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捕捞的鱼类,要将其放生,或者请相关机构甄别处理,不可私自售卖。而“吃货”更不能为了贪图口福,将国家保护动物作为“美食”大快朵颐,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丨闽南日报、澎湃新闻
编辑丨蒋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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