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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补偿基数(5000平米厂房被拆除只按违建的30)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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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不叫征收拆迁,而是叫“xx腾退”……这样的声音,近些年可是没在一些地方少出现。然而无论你给这种行为起个什么名,是叫阿猫、阿狗还是铁蛋,终归是换汤不换药的拆除房屋、支付退出补偿或者奖励金。对于老百姓而言,这和“拆迁”并无多大区别,可能只会比拆迁给得少。那么,当大家面对自主腾退这不速之客时,究竟怎样做才能有力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不至于被坑被骗呢?本文,在明律师就教大家几个最浅显、简单的原则,不需要懂法律、有经验,是个人都能掌握。

5000平米厂房被拆除只按违建的30%补偿?揭露腾退陷阱

【离奇的案例:5000平米厂房补偿1700万?转眼变几十万了!】

话说有个老张头,在某市f区拥有5000平方米面积的砂浆厂。2019年,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主动找上门来,称根据市里的有关政策当事人这一类型的“一般制造业企业”需要被有序疏解腾退,领导希望老张头能起个带头作用,响应政策号召积极配合实施。

一看镇里的大领导亲自出面和自己谈,老张头那思想觉悟也不是盖的,立马表示只要补偿给的合理,自己绝对能够配合。

领导就说了,你这厂房面积不小,又不是违建,我们找评估公司给你做专业的评估,怎么不得估个一千七八百万啊。

一听这数还可以啊,老张头很快便在乡镇、村委会的指导下按要求准备了涉案企业现状的各项书面材料,包括厂房里目前有哪些机器设备和其他物品啥的,都写上去了。

这边老张头把材料提交给上面等着批了,那边镇里也弄了一辆小面包车拉着评估公司的人来了,对着老张头的厂房一通丈量、拍照。老张头一看,嚯,这家伙整得挺专业严谨啊,这心里就更踏实了几分。

2019年9月,镇上要求老张头按政策要求拆除厂房和设备,到年底前这5000平方米的宏大建筑就完全化为乌有了。

厂房是没了,答应好的钱又在哪儿呢?左等也没见,右等也没见,老张头开始坐不住了,频繁找镇上沟通——有没有我这厂房的评估报告啊?有的话能不能给我看看?

转眼到了2022年春节前,镇里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你那厂房,最多给你按违建的30%给钱,全算上也就几十万元吧。你要是同意,就写个书面材料签上你的大名,咱这事儿就算了了!

这一下,胸怀上千万补偿利益的老张头可算是如梦方醒、五雷轰顶了——什么?我1700万的厂房你一句话就值几十万了,还让我签字?这不是坑我骗我么?

5000平米厂房被拆除只按违建的30%补偿?揭露腾退陷阱

【警惕腾退中的重大陷阱:红口白牙岂能把房子交出?】

各位看官觉得老张头是不是被骗了?没错,你答对了,他确实被耍得够呛。

在明律师不谈法律——谈法律朋友们会说我不懂,你谈也是对x弹琴 ——我们就谈谈“拆房、给钱”这个逻辑下的人情事理。

1.腾退补偿方案、政策的书面文件都没看到,不能允许对方拆除房屋。即便如开篇所说,腾退不是征收拆迁,那也是拆除房屋并支付补偿、奖励金的行为啊。

既然是这么个逻辑,那么有补偿安置方案吗?有支付奖励金的书面文件吗?如果有,请拿出来啊。

一旦对方拿出文件来了,老百姓就得麻利儿的咨询专业律师:律师,镇里领导说了这种情况下能补给我一千多万,这能兑现得了吗?

倘若律师所见到的材料上赫然写着“支付腾退奖励金”字样,那么就可以明着告诉你,从来不会有上千万元这么大的“奖”,人家就是蒙你呢!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这是中国人都懂得的道理。你承诺能给我一千万,你的依据是什么?总不能从天上掉下来一千多万的大馅饼砸到咱小老百姓头上吧?

没书面文件、政策依据,光有口头承诺的,咱任何时候都不能信,甭管这口头承诺的人是谁、有多大官。法治社会了,信口雌黄的可还行?

5000平米厂房被拆除只按违建的30%补偿?揭露腾退陷阱

2.没签书面的腾退补偿安置协议,未明确具体补偿数额、方式,不能允许对方拆除房屋。有人问过老张头,镇上答应给你一千多万,你没和它签协议吗?老张头说了,没签,镇里领导都拍胸脯了,我能不信吗?

好吧,在明律师就告诉各位,同意对方拆除房屋的前提之一就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补偿协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征收补偿协议的规定把内容一项一项确认清楚。

瞪大眼睛看清那上面确实写了一千多万的数额了,还得拍个图发给律师加以确认,这才能落笔在协议上签字。

没签协议之前,甭管是谁,跟你说了什么,都不能给你带来法律上的权利保障。那么此时,不让它拆房就对了。

3.评估报告不给看的,不能允许对方拆除房屋。只要有评估报告,就应当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当事人有权在估价师入户实地查勘时在场,并与估价师当面确认有关数据情况;有权获取完整的分户评估报告,而不能就是薄薄两页纸的所谓“估价单”;有权就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而不能连最终的评估结果都见不着……

有人问老张头了,你怎么不想着问问评估机构的人呢?老张头说了:“好家伙,那评估机构人员是咱老百姓能接触的吗?”

哎,评估机构的估价师又不是天王老子,咱怎么就见也见不得、问也问不得了?

5000平米厂房被拆除只按违建的30%补偿?揭露腾退陷阱

4.钱没落袋的,不能允许对方拆除房屋。说一千道一万,咱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那笔补偿费。正所谓“不见兔子不撒鹰”,钱没到手呢咱这处境的那绝不能走空,没见着钱就想拆我的房?我房屋答应腾退了,但脑子可没瓦特!

以上,全是在明律师执业多年的经验之谈。归结起来就一点:不能允许对方拆除房屋,更不能自己稀里糊涂地配合对方搞什么“自行拆除”。

老张头说了,那不拆可得行啊。那敢情好,就让对方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呗,按查处违建的法定程序走,究竟是不是违建,咱大可起诉到法院去溜一圈儿。

请各位“老张头”们牢记,无论如何,咱不能自己拆了自己多年来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基业。要拆,也得让腾退方自己走程序去拆,拆不对了我们还有权起诉追究其违法的责任,而不能我们自己上赶着“申请”让人家来拆!

比如前文提到的那列明厂房内有这个有那个的材料,难道不应该让腾退方自己去做么?怎么还得咱老百姓自己整一个呢?

事实上,咱自己交的那个,是叫做“申请材料”的。所谓“自主腾退”,要义就在这儿。既不存在强制腾退,也不存在强制拆除房屋,更不存在什么“法定程序和补偿”……一切都是你当事人自愿申请、自愿参与的。

在明律师最后要给广大当事人的忠告是,征收拆迁和集体土地腾退虽然从感官上差不多,但在法律层面的确差别较大。当事人切勿轻易将二者混同,更不能盲目听信腾退方的承诺、说辞而放弃属于自己的任何权利。一旦房屋被拆,补偿利益又没落袋,当事人将会非常被动,权利救济的难度也会很大。在遇到此类“非征收”性质拆除房屋项目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将腾退中布置的陷阱揭露出来,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咱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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