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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因公国内外出差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为加强出差人员的管理,本着“必要、合理、经济”的原则,确定出差费用的标准,确保出差工作的正常进行。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所有员工。

3.术语

3.1 国内出差: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其被指定的日常工作区域在本国范围内出差。

3.2 海外出差: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其被指定的日常工作区域在本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

3.3 短程出差:正常情况下,单趟车程在二小时以内,能在当天往返的出差;一般是指在单位所在地市范围内的出差被认为是短程出差。

3.4 出差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合肥、福州、兰州、南宁、贵阳、海口、石家庄、郑州、哈尔滨、

武汉、长沙、长春、南京、南昌、沈阳、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济南、太原、西安、成都、拉萨、乌鲁木齐、昆明、杭州、重庆、天津、珠海、汕头、三亚、烟台、青岛、桂林、厦门、济南、苏州、无锡、宁波、大连

三类地区:上述以外城市

3.5出差费用: 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3.6误餐补贴:指员工出差时,每天的用餐补贴。

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2 公司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4.3 公司管理部负责依据本办法做相应的经济审核与结算。

4.4 公司内所有员工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5.出差的申请与审批

5.1 员工因公出差,应该事先填写《公出/出差申请单》,对于因故未能事先申请者,出差应先以电话或邮件获直接主管批准,事后补办手续,未经批准的出差,其费用不得报销。

5.2 出差审批权限: 总监级以上人员出差,需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所属系统总(副)经理审批;主管及员工出差需报部门经理核审,副总(总监)审批。短程出差由部门经理级批准。(下文简称“权限主管”)。

5.3 出差培训的申请根据《公司员工培训政策》规定事先申请,并根据培训审批权限规定实施批准。

5.4团队同时出差时,可以由(团队主管)一人填写《公出/出差申请单》,并注明随行人员。

5.5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出差路线或延长出差时间或者改变差旅路线计划,需事前请示决策领导同意方可实行,并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填写 《公出/出差申请单》,写明实际出差日期及实际出差路线,提交上级领导审批。《公出/出差申请单》是差旅费核销的依据,必须备附贴入《公出差旅费报销单》报销。

6.费用预支与报销

6.1 出差员工有预支差旅费需要的,员工可以凭批准过的《公出/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提前一天申请借款,如员工预借出差培训费用,须同时附上批准过的培训申请单。国内出差预借费用根据出差预定天数和标准费用预估上下浮动 10%,预支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工资的 2 倍,特殊情况需经权限主管批准;

6.2 出差员工返回后,必须于次月5日前内凭《公出差旅费报销单》及《公出/出差申请单》进行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最终批复。审批通过后到出纳报销出差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需要书面说明延迟报销的原因,经权限主管审批确认,否则财务部可以在告知该员工并通报其上级主管后,直接从该员工薪资中以最少次数扣回。

6.3 低阶员工和高阶员工出差,交通、住宿可适当参照高阶员工标准。

6.4 低阶员工和高阶员工出差,共同费用由高阶员工报销,若低阶员工报销高阶员工费用,应由高阶的上级主管来审核批准。

6.5 员工出差期间需招待客户、赠送礼品等发生业务招待费的,须在《公出/出差申请单》中事先申请,经权限主管批准后方可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应口头或邮件获权限主管批准,否则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6.6 培训费用须先由公司的管理部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后,报权限主管批准。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7.差旅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7.1往返路费:

往返路费包括长期固定工作城市至出差目的地的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加费用,按所到达地区现行票价实报实销。

7.1.1往返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上限及各费用:(见附件:一)

7.1.2酒店费用标准明细:(见附件:二)

7.1.3“特殊情况”下可乘飞机,但要在出差申请单中特别注明,并由副总或总经理审批;经理级别以下岗位,连续乘坐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票。

7.1.4特殊情况的规定:

7.1.4.1 至目的地无直达列车,或虽有直达列车,但超过18小时车程;

7.1.4.2处理紧急公务;

7.1.4.3与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一同出差;

7.1.4.4飞机票与火车票同等价值。

7.2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

7.2.1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巴士(的士)费用、机场建设费、改(退)票费、保险费、行李托运费。

7.2.2火车、轮船、长途客车附加费用:订票费、改(退)票费。

8.出差费用计算方式

8.1 交通费用的规定:

8.1.1 员工出差在条件允许下应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出行。如确因工作原因需选择超标准交通工具出行的,需事先在《公出/出差申请单》上注明原因,提出申请,并经权限主管批准,否则按就低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8.1.2副总经理在乘坐超过 8 小时以上的国际航班时可购买商务舱票,并需在购买前报总经理。

8.1.3 员工市内交通应优先选择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员工在报销时需说明原因及出发地和到达地,且只能用当日出租车发票,并需权限主管批准后可报销。

8.1.4 员工短程出差,确因公务需要派车的,需经权限主管批准,可向车辆调度部门申请派车,如车辆调度部门无法派车的,则在《派车单》中予以说明并签名,由此发生的出租车费可附此,《派车单》报权限主管批准后报销。

8.1.5 员工市内公出如需单独用车,由本人提出派车申请,需经权限主管进行审批。如批准派车而车辆调度部门无法派车,需用车人可开私家车出差,按 1.2 元/公里报销油费及车辆损耗等费用,过路费可如实报销。如未被批准派车的,员工自己开车出差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标准进行报销。此条(8.1.5)不适用于业务部门。

8.2 住宿费用的规定:

8.2.1 员工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凭票报销,住宿发票必须是注明住宿天数、住宿日期,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8.2.2 住宿费按实报销,对于实际费用高于标准费用的,按标准额度予以报销;如特殊情况高于标准,须由权限主管签字审批确认。

8.2.3 同性别两人或夫妇共同出差的,其住宿费用按标准的 60%执行,如特殊情况须由权限主管签字审批确认。

8.2.4 接受培训或接受业务联系机构的邀请而出差的人员,规定如下:如对方机构提供优惠住宿价格(低于公司标准),则凭票据实报销,如高于公司标准,须经权限主管签字审批确认。

8.2.5 出差酒店请优先选择如家、汉庭、速8、七天。

8.3 误餐补贴的规定:

8.3.1 员工出差误餐补贴包含中餐及晚餐两餐,在出差途中实际自费发生就餐则可申请误餐补贴。每发生一餐可按标准的 50%申请误餐补贴。

8.3.2 若中晚餐均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则不享受当天的误餐补贴;若仅一餐符合以下情况,可申请一餐的误餐补贴。

8.3.2.1 员工出差期间如培训机构、业务单位或跟随高层主管出差已提供就餐的;

8.3.2.2 如员工出差期间有发生业务招待用餐的;

8.3.2.3 员工出差期间,所搭乘的交通工具有提供餐点的。

8.3.3 员工在出差途中误餐补贴以实际发生误餐地区为准计算。

8.3.4 员工在出差期间,在交通工具上过夜时(指 21:00 点至次晨 7:00 点)并且实际发生了就餐,公司将按如下标准给夜宵误餐补贴:

8.3.4. 1 夜间在途时间 4 小时以上的,夜宵误餐补贴以 2 类地区餐饮费标准的 50% 计发。

8.3.4. 2 夜间在途时间在 4 小时以下的不计。

8.3.5 短程出差误餐补贴参照以上规则计发。误餐时间分别为:11:30-13:00,16:30-17:30,22:00-次日 07:00 并且涵盖 2 小时以上。

8.3.6 误餐补贴根据实际可享受的天数计算。

8.4 员工出差期间通讯费规定:

员工在国内出差中因工作需要发生通讯费用的,没有手机话费补贴的员工可在出差归来后一个月内,查询话费清单并依据公务话费部分,据实由部门主管审核后经权限主管批准报销;公司按月提供手机话费补贴的员工,不再另行报销通讯费用。

8.5 特殊情况下的出差(如陪同客人出差等),出差费用超出标准的,应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上进行说明和申请,由权限主管批准,可按实报销出差费用。

8.6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发生超出标准的费用,出差员工需事前报请权限主管批准,同时在出差后费用报销时由权限主管签字批准确认。

8.7 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请假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探亲或回家,可按出差地直接返回公司所在地的交通费用标准报销,其因绕道而多支出的费用,不予报销。员工探亲或回家期间的住宿费和补贴不能报销。

9.出差管理:

9.1 员工在出差期间要定期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进程。

9.2 员工在出差返回一星期内向上级主管至权限主管提交《出差总结报告》。

9.3 员工在出差期间因私人突发事故需要返回时,需征得权限主管批准,才由公司负担交通费,否则不予以报销费用。

9.4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如有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

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

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 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

1、 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 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 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出差管理制度(含参展、办事处、驻外机构费用报销标准)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实施日期:2020年7月1日

总经理批准: 总经办: 财务部: 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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