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证明怎么写(省考报名)
最近陕西省考报名正在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原定于27日18时截止报名通道,因26日系统出现问题,报名时间延长至28日2时。
相信很多考生在报名时碰到了一个问题。在今年陕西省公务员招考的职位表里,咸阳、渭南、汉中及省直部门职位集中出现了“基层工作最低年限”,且时间规定最少为2年。那么,这个基层工作经历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首先,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这类工作经历需要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的经历,而未取得毕业证之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只能称之为实习或见习。
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一般为公告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再次提醒: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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