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和单位劳动仲裁(都有勇气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遇到劳动争议时,有一些员工知道如何取证,也知道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更是坚定地打算去申请劳动仲裁,但在最后关头,因为公司说的一些带有威胁性的话,就开始担心甚至直接就中了套路!
看起来非常让人不解,实际上还是因为大部分人只懂法律条文,不懂实际操作造成的。因此,在这种关键点时,我们一定要知道公司这时会有哪些套路?如何应对?到底是否像公司说的会对我们产生不利的影响?在这里分别来说一说,分为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和公司主动辞退两种情形。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却被公司这样忽悠和套路!
无论是公司未缴纳社保,还是拖欠工资,或是克扣工资等等,很多员工都知道收集证据,并且向公司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此时公司就会有这些套路!
1、公司说:不同意你被迫离职,你不来上班,算旷工。
很多人还真会被这个说法给吓到,因为在印象里,辞退必须要公司批准,现在是自己单方面寄送,公司并没有批准。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即便是个人原因辞职,也只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履行送达告知义务即可,并不需要公司批准!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更是这样,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通知书里关于解除日期如何写的,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通知书送达之日即为解除之日,这时需要确定已经送达,那么劳动合同就解除了,你也不需要再去上班了;第二种是明确写了劳动合同自几月几日解除,那么即便已经送达,你也要等这个日期之后才能不去上班否则还是会认定旷工。
2、公司说:你被迫离职没有写辞职单,必须要重新写,否则不发工资,还要追究你的责任。
最让人奇怪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还有员工会担心这个?都已经到了要劳动仲裁的地步,还纠结公司是否发放最后的工资吗?如果不发,就直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起主张。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等于是辞退单,没必要再写什么辞职单。公司要你写辞职单的目的,无外乎就是想在书面上套路你,让你的离职原因变成个人原因辞职。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抓紧时间去申请劳动仲裁,别管公司忽悠你写辞职单,或者威胁你说不发工资,反正一起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就行。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导致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确保通知书送达,那就是你追究公司的责任,而不是公司追究你。
3、公司故意拒收或他人代收你寄的通知书,装不知道,然后说:限期3天内正常上班,否则算旷工。
很多朋友对这块拿不准,因为公司拒收退回了,等于公司没收到?实际上不是这样认定的,正如前面所说,这个通知书讲的是送达通知的义务,只要把你的意思清楚送达到公司即可。
因此,这里要注意这两点。一个是尽量选择邮政的快递,道理不用多说了;第二个是我们在快递的电子面单,以及信封上,都写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主体,有条件的可以写得更详细点。这样即便公司拒收也是视为送达的,同时保存好完整封装的退回的快递。
如果显示是公司前台、保安、同事代收,然后公司耍赖说:老板、人事部等有权处理劳动争议的人没有收到,所以代表公司没收到。实际上也不担心,只要显示是快递在公司被签收,至于被公司谁代为签收了,那之时公司内部管理责任,并不会影响到送达的效力,这也就是为什么要选择邮政的原因。
4、公司说:你被迫离职了,必须要进行工作交接。
要注意,即便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履行工作交接义务,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所以这点公司说得没错。但是在工作交接时,必须要注意公司的套路。也就是签工作交接相关材料时,上面也不要有类似“个人原因辞职”的字眼,签完字后记得拍照或录视频,防止公司篡改!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离职原因也在上面写清楚,比如协商“因为公司xx员工导致本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公司正式辞退时,却被公司这样忽悠和套路!
虽然这种是公司辞退你,但公司也担心出现违法辞退的风险,因此也会玩一些套路。
1、明明是公司辞退,却让写辞职单,否则不发工资、不开离职证明等。
对于这种情况要知道,公司辞退你,只需要给你开辞退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根本不需要你写辞职单了。所以你千万不要写,即便真的要写,也要在辞职单上写清楚是“公司辞退你,并且你对辞退不认可”,然后把“个人辞职”等给划掉,并且拍照或录视频。
至于公司威胁说不照做就不发工资、不开离职证明,也不用怕,反正是要劳动仲裁的,在请求里一起写上就行了。如果因为公司未开离职证明,导致你无法入职新公司,到时候还可以额外追究公司的赔偿责任。
2、公司说:想要辞退通知书、离职证明,必须要签名。
在这一块,要注意签名的性质是什么,正常来说,如果是签收,那没什么问题。主要担心公司玩套路,把你的签名,变成了“签字同意”,因为公司会在辞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的内容里埋坑,导致最终变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所以我们在签收时,可以在签名旁边协商:“本签名只代表本人收到该辞职通知书,但本人不认可公司辞退,并有异议”。
3、公司说:你被辞退了,必须要进行工作交接!
这里要记住,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必须工作交接一样,这时不一定需要工作交接,重点就看公司的辞退时候合法!
如果认为公司是违法辞退,就意味着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即劳动合同是否正式解除还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员工还会去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因此需要劳动仲裁来裁决,因此你可以暂时不用工作交接,而是等劳动争议案件结束后再进行。
但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在被公司辞退后,不管是否是违法辞退,对于有些工作,如果你不交接,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时,那这类工作必须要先交接,比如你掌握了公司的一些钥匙、系统的密码、关键文件资料等等,那还是要交接的,不然真造成了重大损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既然是工作交接,那和前面说的一样,肯定要注意上面不能出现“个人原因辞职”的语句,并且做好取证。
总而言之,既然你已经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并且前期流程步骤也都走得非常正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要再被公司这些小把戏给吓到,更不要被套路到,合理的应对,通过劳动仲裁一起解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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