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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租赁合同(付璐律师解读房屋租赁合同分类)

付璐律师解读房屋租赁合同分类、效力及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事务

租房时,为了避免产生矛盾纠纷,也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是需要签订租房协议的。无论是买卖房屋还是租赁房屋,公证都是保护权益的重要方式。那么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公证是否为房屋租赁的必要行为?在此篇中付璐律师就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解读。

付璐律师解读房屋租赁合同分类、效力及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事务

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付璐律师表示在许多地方上有相关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针对于房屋租赁协议如何办理公证,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而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时,付璐律师表示当事人应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公证。首先是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其次是相关文书,包括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分类及有效性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对此付璐律师表示,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对于租房协议怎么写有效的问题,根据我国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份有效的租房合同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包括明确租赁房和承租方的个人信息;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面积等;明确租赁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租金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同时付璐律师需要表示的是,还要对租赁物维修做出有关约定。最后少不了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双方签字。

对于租房合同手写的这类情况,只要签订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有效的。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租赁协议内讲明具体的租赁细则,承租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双方确认签字,则协议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付璐律师解读房屋租赁合同分类、效力及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事务

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后需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后,不是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这一点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遭受损失的,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针对于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可以选择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否则有可能存在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分类、效力及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事务”的解读,对此付璐律师表示,登记活动是房屋租赁活动的关键,不登记的话,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租房协议签订之后,无论是房屋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请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追究违约责任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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