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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李玫瑾)

我很喜欢李玫瑾教授,在网上看到过很多转发的“她说过的话”,也看到了她发出的辟谣信息,她说有的话并非出自她的口。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找到了李玫瑾的一系列视频,这段时间打算详细观看学习,同时形成学习心得分享于此。

【承诺】文中引用的李玫瑾的话,都来自于她的视频讲座,绝非嫁接杜撰。

小到“育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即使都是育儿专家,对某个问题也有可能有截然不同的观点。

大到“心理学”,不同的心理学流派的观点可能相互包容,也可能大相径庭,相互矛盾。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每一个主流的心理学流派都有它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身处不同的声音之中,到底应该听取谁的建议?

我认为,做为父母,首先要以孩子的感受和发展为主要判定因素。适合自家孩子的,才是好的方法。

你觉得呢?

李玫瑾:孩子的“出生年”,再苦再累都要自己抚养

这篇文章,分享三个观点:

(一)教育孩子,是有“有效期”的。

李玫瑾把孩子未成年时期分成两大时期:

0~12岁是“依恋期”,是父母教育孩子最关键的时期。

其中,0~3岁,给孩子足够的陪伴和关爱,帮孩子建立心理上的安全感。3~6岁,是立规矩的最佳时期,给孩子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6~12岁,是给孩子建立价值观的时期。

12~18岁是“青春期”,孩子容易逆反,管教起来比较困难。

这两个时期都处于未成年,当孩子出现问题,成人是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孩子矫正的。

但是同时,李玫瑾教授说,前一部分时间最好放在家庭,后一部分时间最好放在社会。

也就是说,十五六岁的青春期孩子如果出现严重的问题时,单纯依靠父母的力量很难帮助孩子矫正了,需要社会提供帮助,比如一些工读学校、特殊的夏令营等。

所以说,教育孩子是有有效期的。

身为父母,切勿错过教育孩子的最佳时期(0~12岁),在这个时期去教育孩子,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李玫瑾:孩子的“出生年”,再苦再累都要自己抚养

(二)孩子问题的呈现,是有“滞后性”的。

一个孩子十五六岁出现的问题,源头可能在12岁,甚至更以前。

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孩子,或者我们已经成为了父母,就要有“前瞻性”,不要等到孩子有问题了,再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效果差强人意不说,还有可能补了东墙没了西墙,治标不治本。

我常说的一句话是:作为父母,要练就一双“慧眼”。

这双慧眼,不但要能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和进步之处,及时给孩子认可和鼓励;还要能看到孩子的问题苗头,一旦发现就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别等到严重了再去补救,很可能就来不及了。

比如:

当一个玩游戏的孩子,每天的游戏时间从半个小时,不断增加时,父母就要及时干预。告诉孩子游戏对身体、学习和视力的影响,告诉孩子自律的重要性,及时帮孩子调整到正常规律的状态。

而不是孩子每天的游戏时间已经增加到数个小时了,学习成绩大面积下滑,游戏已经成瘾了,再去干涉,为时已晚。

李玫瑾:孩子的“出生年”,再苦再累都要自己抚养

(三)要注重孩子的“出生年”,它决定了你对孩子的“控制力”

李玫瑾在讲座中重点提到了“出生年”这个概念。

它是指孩子出生后一年的时间,也就是0~1周岁这个时间段。

她说,孩子的“出生年”,再苦再累都要自己抚养。如果做不到这个,那就别要孩子了。

这话说得绝对了些,但是能看得出“出生年”对父母和孩子的意义有多么重大。

《我的前半生》一书中,清朝末代皇帝溥仪说他在11岁左右做过的事情。那时候,他以捉弄太监、下人为乐,让他们趴地下吃脏东西,用冷水激打他们……溥仪的老师给他讲各种大道理、圣君之道,都没有任何作用。但是有一个人的话,他不好违逆,那就是他的乳母王焦氏。王焦氏一字不识,也不会讲道理,可是溥仪能听她的话。就是因为溥仪在心理上依恋这个乳母。

这就是“心理资本”。

因为孩子出生以后,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甚至连抬头翻身都不会,完全依靠他人才能延续生命。这个时期,他的抚养人对他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抚养人的声音、动作、身上的气味,都能被孩子感知到,从而产生心理上的依赖。有了这种依赖,才能获得以后对孩子的“控制力”。

也就是:在这种前提下,我们说的话,孩子才更愿意听。

如果这个依恋关系没有和孩子建立起来,那么以后孩子与我们之前始终不会特别亲密。

如果孩子小的时候是和奶奶长大的,白天奶奶带,晚上和奶奶睡。那么这个孩子长大以后,一遇到难事、伤心事,他第一想到的人一定是奶奶,而不是妈妈。

李玫瑾说,如果这时候奶奶和妈妈吵架了,孩子在心里恨的是妈妈。

足以见得,“出生年”对孩子和父母来说是多么重要!

所以,再苦再累一定要将孩子带满一周岁再出去工作吧。就一年,再怎么困难,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你觉得呢?

以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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