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案例(案例警示丨引以为戒)
近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发展
各类道路交通要素--人、车、路大幅增长
但是由于一些农村地区
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环境较差
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强
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现曝光几起典型交通事故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案例一
01 事故时间:2021年5月8日14时05分许。
02 事故地点:洛宁县长水乡平峪村路口处
基本案情
2021年05月08日14时05分,郑某某驾驶豫M****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八官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洛宁县长水乡平峪村路口处时,与沿平峪村路口由北向南左转弯驶入八官线张某某驾驶的绿佳牌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某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1、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向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照规定让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2、郑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案例二
01 事故时间:2021年5月9日20时42分许。
02 事故地点:洛宁县长水乡后湾村路口处路段
基本案情
2021年05月09日20时42分许,袁某某驾驶豫C****V号小型轿车沿八官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洛宁县长水乡后湾村路口处路段,与前方行人刘某某相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袁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2021年05月10日10时到我队投案。
袁某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为降低行车速度且观察不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袁某某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
01 事故时间:2021年8月1日15时40分许。
02 事故地点:洛宁县长水收费站引线
基本案情
2021年08月01日15时40分许,刘某某驾驶豫C****2号轻型普通货车,沿卢洛高速洛宁县长水收费站引线由西向东左转弯驶入八官线时,未按规定让行与沿八官线由南向北行驶叶某某醉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豫C****1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叶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叶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89.1mg/100ml。)
1、刘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向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2、叶某某醉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河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nd
●2021年,河南交警这么干!
●洪水无情 交警有爱 ——河南交警再推九项便民举措
●河南交警推出汛期便民利民十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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