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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一般多少钱私了(法院误判)

2021年5月,江西吉安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未成年少年吴某有期徒刑十年。这一判决惹了不少争议。

持械闯入宾馆殴打,不料被反杀一人

事情要追溯到1年以前,2020年5月8日零点,19岁男子王某峰在当地遇到了女孩刘某。自以为混社会了不起的王某峰向刘某发出了“邀请”,以此为借口想把她骗出去。但是没想到,女孩直接拒绝了自己。

随后,王某峰跟着女孩到了宾馆四楼。他听到了4楼房间内有似乎有刘某的声音,便和另外两名同伴敲开了410的门。

法院误判:正当防卫被判故意伤害罪,少年持刀反杀一人被判10年

16岁的吴某打开房门以后,告诉王某峰敲错了门。当然这俩人一开始就没对上好眼神。

王某峰感觉吴某语气不好,并且瞪了自己,便打算把这个面子找回来。于是他又叫了几个人帮忙。

不久以后,王某峰集结了7人,带着一把匕首和一把柴刀,再次敲打410房门。当然这次吴某必然不会开门。

于是,王某峰等人去宾馆前台拿了总卡,打开410房门。至于这个拿卡是不是胁迫,不得而知。但宾馆直接交总卡,怎么都说不过去。

8个人在房间里发生了争吵。王某峰抓起拖鞋,向吴某扔了过去。以掷鞋为号,宣示着殴打开始。单方面被打肯定是不行的,吴某拿起匕首,对着殴打自己的人捅刺。由于一片混乱,他也不知道捅到了谁。

最后打人一方罗某腹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人轻微伤。

法院误判:正当防卫被判故意伤害罪,少年持刀反杀一人被判10年

受害者私了后,仍被抓获判刑

值得注意的是:

①吴某当时房内有2男2女,构成聚众斗殴的众。

②先动手的一方使用的拖鞋,并没用利器。但确实是拿着做了恐吓。

③吴某拿的是匕首,而不是媒体口中的水果刀。

罗某的家属一看死人了,也不管谁先出的手,就去找吴某家里理论了。经过协商,吴某赔偿罗某家属20万元作为私了,取得对方的谅解。

随后,吴某被安福县公安局刑拘,且被关押在看守所里。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了有期徒刑10年。

从一般人视角,哪怕是法盲,都会觉得判重了。凭什么被8个持械青年殴打不能还手?还手把人打死了自己还要负责任?8个打一个还打不过,找谁说理去?受害者是要经过怎样的专业训练,把对方无伤制服才算正当防卫吗?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成都泸州商会副会长邱吉林的事情,同样犯罪弄死人了,还能到处旅游拍抖音,直到媒体曝光才被拘留。

案情上相似的还有当初成了全网笑话的龙哥,也是混社会砍人被反杀,是不是也要赔20万?

法院误判:正当防卫被判故意伤害罪,少年持刀反杀一人被判10年

检察院认为判罚畸重,家属认为正当防卫

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判决提起抗诉。检查绝认为该判决明显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

虽然吴某的行为有防卫性质,但还是致使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属于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行为。但是吴某只有16岁,属于未成年人;并且归案以后,吴某坦白犯罪事实,也自愿认罪认罚。事后吴某也向罗某家属赔偿且获得谅解,已经满足了从轻处罚的情节。聚众斗殴的事情也应该酌情从轻,量刑同样有失公允。

但另一边,吴某家属则认为儿子完全是正当防卫。

一是案发时双方并不认识,二是对方主动挑事,以多欺少,三是对方拿到了总卡可以随意开门,入室暴力伤人。

一个未成年人在面对多名成年人持刀殴打,是难以苛求他采用与对方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进行防卫,致人死亡也该是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

我个人也是占后者,这是一场完全被动的斗殴。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应该是正当防卫。不然,以后老百姓遇到斗殴,谁还敢反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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