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件(2006年小伙因ATM机故障多取17万)
虽然说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现在出门支付、取钱都比之前方便了许多,可俗话说得好,百密一疏,这些高科技也有出差错的时候。
就在2006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名为许霆,2006年,许霆在广州一家银行取款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该银行的ATM取款机可以源源不断的往外吐钱。
发现此事后,许霆不仅没有将这一“Bug”上报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反而还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朋友,并再次来到了该ATM取款机前,取走了十几万元人民币。
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银行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就报了警,许霆也就这么被捕进了监狱。
可究竟应该如何处理这起案件,却在网络上引起了热烈讨论,那该案件的经过究竟是怎样的?许霆最后又被怎么处理的呢?
意外之财引争端
要想将此事弄明白,就要来聊聊我们的犯罪嫌疑人许霆了,许霆于1983年2月7日出生在山西省临汾市一个普通家庭中,他的父亲是当地矿山的一名普通工人,母亲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家庭条件拮据的他从小便生活的十分辛苦。
据周边的人说,许霆从小就非常顽皮,高中毕业后,他没能考上大学,所以便走上了打工之路。
由于他的学历不高,所以他只能在当地找一些零工,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样的生活。
后来因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听朋友说广州是个大城市,工作机会多,他便和朋友一起去到了广州打拼。
可是到广州没多久,他便发现了自己的天真,自己一没学历、二没技术、三在广州也没有任何帮手,所以他也没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因为广州的物价非常高,所以没过多久,他带来的钱就花完了,眼看着工作找不到,手里也没剩多少钱了,无可奈何下,他只好放弃了自己找好工作的梦想,去到一家商场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
虽然说该商场的工作环境很好,可是薪水却有点低,他每个月领回来的那点儿工资,光是交房租都够呛,更别说是赚钱了。
这样入不敷出的日子过了几个月之后,他便辞去了这份工作,找到了一家物业,做起了保安。
这份工作可比之前的工作要辛苦多了,他每天都要在外面站上八九个小时,可好在这份工作的工资高,并且单位里也包住,就这样,他在广州安定了下来。
手里有了一点钱后,他不仅没有将钱攒起来,将来做生意,反而还成为了妥妥的月光族,把每个月的薪资都花在了吃喝玩乐上面。
可就在这个时候,“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却降落在了许霆的身上。
2006年的4月21日晚9点,许霆想出去买一点生活用品,可由于他手里已经没钱了,所以他便叫上了自己的同事郭安山,陪自己一起去到了银行取钱,就这样,两人来到了平原路上的广州市商业银行。
当天,郭安山站在马路对面等他,他独自一人去到了银行里取钱,站到ATM取款机前之后,他娴熟的将银行卡放了进去,输入了密码和金额。
原本他是想取100元的,可由于该取款机的按键有点失灵,所以在输入取款金额的时候,他多打了一个零。
但当时他也没多想,反正他的卡里就只剩下一百七十多块钱了,就算是想取也取不出那么多来,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显示器并没有提示 他余额不足。
突然,一阵哗啦啦的声音响了起来,取款机的出钞口打开了,里面赫然放着十张百元大钞。
看着眼前这一幕,许霆惊呆了,自己的卡里明明只有一百七十多元钱,这1000块钱究竟是哪儿来的呢?
他赶紧把1000块钱拿了出来,然后又重新把银行卡插了回去,查看余额,这一看不要紧,他卡上的钱居然一分都没少。
第二天天不亮,两人就再度返回了取款机前,两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后,取款机又罢工了。他们只好先带着两兜不知道有多少钱的袋子,回到了宿舍。
很快,他的钱包便被塞得鼓鼓囊囊了,可他不但没有满足,且还依旧乐此不彼的,在取款机中取着钱。
一错再错不回头
在马路对面等待的郭安山,很快就等得不耐烦了,他穿过了马路,来到了取款机前面问许霆“怎么回事儿呀?还没取完钱吗?”
一听见别人叫自己的名字,做贼心虚的许霆吓了一跳,他赶紧说:”没事儿,没事儿,我这就取完了。”然后跟着同伴一起回到了宿舍。
由于许霆和郭安山是住在一起的,所以到宿舍之后,朋友很快就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当他无意间看到许霆露出的那一沓子百元大钞后,他惊呆了。
作为朋友,他清楚许霆肯定是攒不出这么多钱的,他赶忙问:“你这钱究竟是哪儿来的?”
眼看着瞒不下去了,许霆便神秘兮兮对他说:“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天上掉馅饼了!”
一听这话,朋友立马就来了兴趣说:“怎么回事儿呀?”
许霆说:“刚才我去ATM取款机取钱,发现那个取款机不仅不会扣钱,还会源源不断的往外吐钱呢。”
可郭安山却不信他说的话,还逼他说实话,许霆一下子就急了,吼道:“你要是不放心,咱们俩就一起去看看。”
郭安山看许霆的面色如此认真,便回道:“那还等什么呀?要真像你说的那样,咱们俩今天就赚大发了,赶紧走啊。”就这样,两人再次拿着各自的银行卡,回到了取款机前。
紧接着,许霆就当着朋友的面,再度演示了一遍取钱的办法,郭安山看着眼前吐出来的一沓钞票,眼睛都看直了。
他迫不及待地让许霆让开,将自己的卡插了进去,果不其然,他也从里面取出了几千元钱。可就在二人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取款机却出现了“该取款机已超出每日现金取款额限值”的字样。
无可奈何下,两人就只好回到了宿舍,回到宿舍后,兴奋的两人再次凑到了一起讨论这件事。
聪明的郭安山对许霆说:“这取款机肯定是出故障了,周六、周日银行不上班儿,他们一时半会也发现不了咱们取钱的事儿,咱们再去试试吧。”
第二天天不亮,两人就再度返回了取款机前,两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后,取款机又罢工了。他们只好先带着两兜不知道有多少钱的袋子,回到了宿舍。
数了几遍之后,两人终于确定了金额,郭安山一共从该取款机中取出了8000元钱,而许霆则取出了17.5万元。
看着朋友比自己多取出那么多钱,郭安山的心里一下子就不平衡了,不过他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再次返回银行办了一张新卡,又跑到那台取款机前取了1万元钱。
取完钱后,他便直接回宿舍了,他先是把取钱的事和许霆说了出来,然后又说:“咱们两个来来回回去了那么多次,明天银行上班儿了肯定不会放过咱俩,不如咱俩赶紧跑吧。”
就此,两人达成了一致,离开了广州。
案发后,许霆以要回家考公务员的理由,向单位主管提出了辞职,主管也没多想,就批准了他的请辞。
紧接着,两人就各奔东西了,可本来是同伙的两人,却在案发之后却选择了两条不同的道路。
取钱的时候,郭安山就觉得这笔钱有点不太靠谱,所以在取钱的过程中他也没取多少,只敢取了1.8万元。
由于担心坐牢,过了几个月后,他居然去公安局投案自首了,他不仅主动交代了自己作案的整个过程,而且还把这1.8万元的赃款全部拿了出来。
考虑到投案自首的郭安山的主观恶意较小,且他还将赃款全部退回了,所以法院只判处了他一年有期徒刑,并罚了他1000元罚金。
但是发了大财的许霆却鬼迷心窍,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辞掉工作后,许霆便买了一张去山西的火车票。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在他坐火车的时候,他藏在背包里的5万块钱却不见了,可因为这钱来得不干净,所以他也没有报警,自认倒霉的他又辗转跑去了太原,从脏款中拿出了10万元,开了一家网吧。
由于网吧的经营状况不太好,所以没过多久,他的钱也亏得差不多了。
法网恢恢终遭捕
他前脚刚走,银行就发现了ATM取款机的损坏,并联合公安机关找到了许霆的个人信息。
当他们查到许霆的工作单位的时候,却发现此人已经辞职逃跑了,警方便急中生智让许霆的上司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要给他结算没有结算完的工资,让他回来领一下。
可哪成想发了财的许霆,并没有上警方的这个当,而是说了一句,那钱我不要了,便挂了电话,换掉了手机号。后来警方想通过他的家人找到他,也联系不上。
就这样,他失去了和众人的联络,许霆跑了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急了起来。
调查过后,他们才发现,原来是因为自动取款机在升级系统的时候出现了异常,所以才发生了故障。
由于这件事是因银行自己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所以如果找不到许霆,那银行很可能就要自己承担这笔损失了。
为了尽快找到畏罪潜逃的许霆,公安机关立即开始了对他的通缉。许霆得知此事之后,也赶紧处理掉了自己手头的那家网吧,再次奔逃了起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7年5月 22日,警方在宝鸡市火车站找到了预备乘车进站的许霆。
由于许霆的主观恶意较大,而且他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多次潜逃,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所以法院判处了他无期徒刑,并剥夺了他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了个人财产。
该判决结果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许霆的行为最多只能构成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所以有些民众认为是因为取款机的故障,造成了许霆的有机可乘,警方并不应该将所有错误都怪在许霆身上。
对此,法院也立即用法条作出了回应,当时的刑法的第264条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在那个万元户的年代中,盗取公共财物3万~10万元以上,就已经属于特别巨大的数额了,更何况许霆直接盗取了银行17万元,所以其实从法理上来看,法官这么处置他也无可厚非。
但是许霆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却提出了上诉,就这样,案件开始了第二次审查。
由于该案件比较特殊,ATM取款机失误的事件又很少出现,所以为了寻找一个妥帖的处置办法,国内外的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律师也都参与其中,开始了对该案件的热烈讨论。
最终,在2008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他进行了判决,考虑到许霆也是因为ATM发生故障才实施盗窃行为的,而且违法程度轻,并没有对社会产生过多负面影响。
所以法院最终判处了他五年有期徒刑,罚款两万元,并且,他利用ATM取款机故障非法取得的17.5万元,也需要如数归还。
审判结束后,许霆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自己知道自己犯的错很严重,法官和上天愿意给自己再来一次的机会,自己非常感激,他一定会在监狱中好好改造,将来重新做人的。
虽然事实也正如众人所说的那样,是因为ATM取款机的故障给了许霆有机可乘的机会,可是他完全可以选择更为妥帖的处理方式,将这笔钱还回去。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将不义之财带走,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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