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平分)
《民法典》中,夫妻最关注的莫过于“婚姻家庭篇”了,很多夫妻离婚后对共同财产分割还存有疑惑,不清楚应该如何分配财产,本文我们就来讲一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点: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有一点是值得大家去关注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分的吗?
答案是不一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离婚时夫妻要协商如何分配财产,协商不成或有异议的,需由法院来判决。其中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离婚时可多分财产。
1、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家产。
因此在婚姻中无过错一方需要保持冷静,尽可能地多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2、婚后抚育子女较多的一方,离婚时可以多分家产。
《民法典》保护了在夫妻生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的那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妇,照顾孩子非常不易,离婚前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离婚时可获得经济补偿。
3、婚后照料老人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家产。
4、夫妻中一方隐匿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家产。
5、一方转移资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6、夫妻中一方挥霍财产,或者给第三方赠送财产、购置房屋的,另一方如果掌握证据,就可以申请多分家产。
一般来讲,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取得的财产,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实践中有一部分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的情况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同时也提醒大家,夫妻之间应本着互相尊重的态度妥善处理婚姻关系。一旦的确无法继续延续婚姻关系,决定要离婚,在分割财产和抚养权时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需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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