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辩护词(无声世界的锤杀与罪罚拷问)
记者/佟晓宇 胡银银 王豪
编辑/李宾客
这是发生在无声世界的一场搏杀和对罪与罚的拷问。
三个聋哑人在两个空间里缄默不语,独处的一人对楼上的冲突毫不知情。案中人的特殊身份,加剧了还原真相的难度。
孙业涛是这起命案的被害人。案发现场在5楼的毛坯房里,孙业涛家在4楼。仅隔着一层天花板,他的妻子付月琴在案发第二天才知道丈夫被郑小城杀死在楼上。冲突发生时,付月琴正在厨房做丈夫和儿子爱吃的腐竹烧肉。跟丈夫孙业涛一样,她的世界是也是静默的。
嫌疑人郑小城将事发过程描述为一场自卫。据其供述,那天是孙业涛叫他去自家的新房子看看,待他进门后,孙业涛突然用铁锤砸其头部。遭到击打后,他找到了一只铁镐与孙业涛对打,并在之后抢下铁锤反击,直至孙业涛倒下,发现对方没有反应后,郑小城离开现场。案卷资料显示,两人的血液从客厅、走廊、卫生间,一直蔓延到卧室。
案发第三天,郑小城被警方带走。此后,公安机关以其涉嫌故意杀人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则以防卫过当提起公诉。2018年10月26日,九江市中院一审宣判无罪释放郑小城,并驳回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诉讼请求。
对该判决,被害人一方的家属不接受,在庭后表达抗议,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深一度获悉,目前检察机关已提起抗诉,被告人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江西省高院也已经正式立案。
无声世界的锤杀
郑小城是孙业涛很早就认识的朋友,付月琴则对他不是很熟悉。
付月琴和孙业涛相识于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两人从小学起就是同班同学,2013年结婚,次年生下儿子。案发前两人经营着一家蛋卷店,付月琴回忆,婚后两人从未吵过架、红过脸,“我俩一起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很开心,很轻松。没想到出事了。”
据孙业涛近亲属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罗金寿了解,郑小城和孙业涛关系还可以,是聋哑学校的校友,孙业涛比郑小城要高几届。两人平时有一定的来往,主要通过QQ、微信交流。
付月琴毕业后再次听到郑小城的名字,就是在案发前几天。付月琴回忆,当时孙业涛打手语跟她说,郑小城叫他出去玩,要送乌龟给他。孙业涛询问妻子,要不要拿回来给孩子玩。付月琴点了点头,孙业涛就出门把乌龟带了回来。
付月琴说,事发当天,孙业涛在上午8点半左右出门去郑小城家,说要去郑小城家拿鱼回来给家里养的乌龟吃。
而据郑小城供述,孙业涛来找他互相发红包刷支付宝积分,以此优惠购买苹果8手机。
案发当天是2017年11月11日。
电子勘查记录证实,当日9时24分至26分,郑小城与孙业涛先后完成三笔单次10元的支付宝相互转账,9时31分,由郑小城支付宝账户通过蚂蚁借呗借款1万元,随后支付至孙业涛支付宝账户,而该蚂蚁借呗借款和支付到孙业涛支付宝账户的信息则在9时50分被删除。
郑小城供述,两人弄完支付宝后,孙业涛告诉他老家拆迁了,附近种了辣椒,他就和孙业涛一起骑摩托车去看辣椒。地里的辣椒只剩下很小的,孙业涛就说去他的新房子看看,他和孙就各自骑摩托车一起去了。
据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当日11时30分许,两人一同前往孙业涛位于浔阳区新塘社区28栋某单元501室的毛坯房内,郑小城称因家中需要安装热水器向孙业涛提出借扳手,孙业涛便让郑小城自己在卫生间工具箱内找扳手。郑小城在卫生间内低头找板手时,孙业涛突然使用铁锤对郑小城头部进行击打,郑小城求饶未果便随手在卫生间内找到一把长把木柄铁镐与孙业涛对打,孙业涛见状退进房间卧室,郑小城手持铁镐追进卧室,在与孙业涛进行对斗过程中将孙业涛的铁锤抢下打击孙业涛头部致其倒地即离开现场。
小区监控录像显示,2017年11月11日11时34分郑小城与孙业涛骑车进入小区,25分钟后,郑小城用毛巾包头出来,后骑车离开,神情自然,没有向门口站着的几个人求助。
此后,郑小城回到工作场所。厂长朱敏锋证实:“当时我看到郑小城双手用毛巾包着头,毛巾已染成了红色,头上滴血,嘴角右边有一个很大的裂口。”接着,朱敏锋和同事徐晓辉等人见状,将其送医治疗并报警。
民警接警后与郑小城沟通,郑小城指认事情发生在新塘社区28栋某单元,因沟通不畅,民警没有查找到案发现场,当晚21时40分许,郑小城经治疗后通过家属电话联系民警告知案情,民警由此得知孙业涛可能仍在现场。但120急救人员赶至现场时,发现孙业涛已经死亡。
经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九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业涛符合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11月12日一早,付月琴跟婆婆再三确认后,得知丈夫昨晚就死在楼上。其姑姑孙惠回忆,她哭得很伤心,由于不会说话,她只能发出“啊啊……”的嘶哑声音,眼睛盯着五楼贴着封条的门,站了两个小时。
出事不久,孙业涛的父亲就把乌龟放生了。“因为(是)郑小城送的乌龟,所以去拿小鱼喂养乌龟,最后没命回来,现在看到全家都伤心。”
昆山龙哥案翻版?
2018年9月19日,郑小城一案一审第一次开庭,控辩双方就郑小城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辩论,郑小城辩护人蔡三忠多次提到,可以把此案看成是昆山龙哥反杀案的翻版。
在辩护词中,蔡三忠律师写道,“相比于昆山龙哥被反杀的案件,本案认定为正当防卫,具有更加充足的理由。本案是蓄意杀人的案件引发的案中案,受害人主观上的恶意显然更重。”
被害人一方的二审代理律师罗金寿则表示,“我认为案件与昆山龙哥案不同,龙哥案中龙哥行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中没有确切、充分的证据证明孙业涛有行凶行为。行凶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本案中孙业涛是否先对郑小城行凶,是存在疑问的,现有证据没有办法确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小城为了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被害人孙业涛的刑附民一审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疑点重重,孙业涛行凶证据不足,并当庭提出,基于公安局的鉴定两次不能完全吻合以及郑小城的口供不稳定,要求重新勘验现场,还原现场,合议庭当庭并未明确答复。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事实的查清和定性的一个关键点是,孙业涛是倒地后头部遭郑小城钝器打击,还是倒地前头部遭打击。这一事实的查明将直接关系到被告人郑小城的行为是否有罪。而对此,警方的两次鉴定结论并未达成统一。
2018年4月1日,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情况说明》,确定是孙业涛在倒地后头部仍然遭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死亡。
同年6月12日,九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结论中,对孙业涛头部损伤是倒地后遭钝性物体打击还是倒地前遭钝性物体打击并没有明确,仅称孙业涛是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同年9月23日,被害人孙业涛家属委托律师,向一审法院合议庭呈送了对作案现场进行重新勘查并重新作出鉴定结论的书面申请,要求进行第三次鉴定。
法院未对鉴定申请作出回应,2018年11月22日上午,九江市中院一审宣判,宣布无罪释放郑小城。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应该对被害人家属以及代理人的鉴定申请在判决前给予回复或决定,即使不同意鉴定申请的,也应该给予说明。
一审判决认为,死者孙业涛持铁锤行凶,被告人郑小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孙业涛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指控罪名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对此一审判决结果,被害人近亲属的一审代理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在对鉴定申请没有任何反应的情况下就作出判决,程序显然违法。”
被害人有杀人动机吗?
一审判决显示,主要有三方面证据来证明孙业涛的杀人动机。但是在罗金寿律师看来,这些证据均存疑。
首先是,案发前一天,孙业涛平板电脑上有关于如何杀人和处理尸体的浏览记录。电子勘查记录显示,11月10日晚22时06分至23时19分,孙业涛的平板电脑上有“锤头砸头会死了吗”、“用锤子向头瞬间把人砸死,被砸的人会出声音么?”、“杀了人后。怎样才能完美的处理尸体,不留痕迹”等10条搜索浏览记录。
其次两人支付宝存在转账记录,郑小城转了1万块钱给孙业涛。
第三是孙业涛最近一直没有工作,并且截至案发,孙业涛仍欠蚂蚁借呗2.96万元。
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孙业涛存在犯罪动机,孙业涛对郑小城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郑小城在夺下铁锤之后,反击孙业涛,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据此三点认为孙业涛经济上非常窘迫,想从郑小城处获得钱,所以有了动机,这是一审判决中体现的,但是我们认为这几点是缺乏事实基础的。”罗金寿律师分析,“平板电脑浏览记录是否是他本人浏览的,这是存疑的。即使是他本人浏览的,那么他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去浏览这些内容,我们也不得而知”。
罗金寿表示,公安机关到现在也没有提取手机上、平板上的指纹来证明是否是孙业涛操纵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此外,对于郑小城支付宝曾从“蚂蚁借呗”借款1万元并转给孙业涛,从操作过程到转账原因,郑小城供述前后存疑,且关于孙业涛支付宝的借款去向也不明确。
“我涛涛哪有那么蠢呢,家里也不缺钱,花1万块钱就杀人了,不可能的。”姑姑孙惠说,孙业涛步入社会后,她担心被人欺负,投资40万开了个蛋糕店,让孙业涛在蛋糕店里工作。后来孙业涛的妻子怀孕生孩子,两个人就做起了蛋卷,周围人知道他们俩的情况,都挺照顾,生意还不错。
卷宗显示,郑小城供述前后多次发生变化,供述内容也和现场勘验有多处矛盾。
关于主要凶器,第一次供述中,郑小城说他是用铁镐打死了孙业涛,第二次他说是用铁镐要攻击孙业涛,之后因为铁镐太长不好用,就把孙业涛的锤子抢下来打他。
郑小城关于其用铁镐将孙业涛打倒的交代也与现场勘验不符。
在2017年11月12日的笔录中,郑小城交代他用铁镐打了孙业涛;2017年11月13日,他交代用铁镐打到了孙业涛头部大概 1-2下;2018年1月19日,他交代用铁镐打到了孙业涛的头部;2018 年4月4日,他交代用铁镐打到了孙业涛头部五六下。
但是,根据公安痕迹鉴定,现场铁镐上根本没有人血,也没有发现铁镐上有任何属于孙业涛的毛发、皮肤和血迹。
罗金寿认为,“案发现场除了孙业涛死的地方有他的血迹,其他地方。比如说客厅、走廊,和卫生间的血迹都是郑小城的。警方因此推论可能就是孙业涛击打郑小城,导致郑小城流了不少血,然后在郑小城的反击中,他把孙业涛打死的,这样的一个推论,我们认为是不可靠的。”
郑小城在公安机关共做了5份供述,对于细节的交代均有不一致之处,一审判决认为,郑小城的供述前后矛盾,但仍采信了对郑小城最有利的在法庭上的供述。律师罗金寿说,“按照言词证据规律,法庭所采用的当庭供述是在郑小城已经知晓全案证据,经过律师辅导后作出的,更不可信。”
国内专业手语律师唐帅认为,聋哑人供述前后不一,排除其主观撒谎的可能性,客观上有其合理性。手语是有方言的,客观上可能存在手语翻译人员手语跟聋哑人手语理解不一致,造成笔录上文字表述的偏差。另一方面,普遍上聋哑人并不具备文字的阅读能力,在签署讯问笔录确认时,也很难理解笔录的具体内容。
在2018年10月26日一审宣判后,孙业涛的家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提起抗诉。深一度获悉,检察机关已提起抗诉,被告人郑小城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江西省高院目前已正式立案。
“现在我们都在等待二审中,我一定会为我家孩子讨回公道的!”孙业涛的姑姑孙惠说,“我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郑小城的妹妹郑小玲告诉深一度记者,郑小城已取保候审,现在在家。“我哥哥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实事求是的事情,要是我哥犯了罪,我们也不会包庇。如果最后判了我哥有罪,我们一定是坚持往上告的,我哥本来就是聋哑人,是可怜人,我们也有保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检察机关同意孙业涛家属请求,提出抗诉,郑小玲表示,“我们能从感情上理解他们,毕竟是一条人命。我们也不能干涉人家,只能让他们输得心服口服,不然他们也不甘心的。但是我们有保护自己的权利,最后的结果要靠法律,法律是公正的。”(文中郑小城、郑小玲为化名)
本文由树木计划支持,北青深一度独立出品,首发在今日头条平台
声明:本文由"麦兜"发布,不代表"知识分享"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029ipr.com/law/6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