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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古玩店主收购赃物)

文/泓杰

一个古玩店主曾因收购偷盗文物被刑事处罚。过了缓刑考验期不久,他禁不住“好货”的诱惑,再度铤而走险……

栽过跟头

现年48岁的柳建曾经给古玩店老板打工。经过数年磨练,柳建摸透了鉴别和讲价的门道,古玩买卖巨大的利润空间激发了他对财富的欲望。2015年11月,柳建自立门户,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租下一间门面,开了一家古玩店。

柳建开古玩店是下了血本的:不菲的门面租金,古朴典雅的装修风格,他还弄来不少古董、字画“撑门面”,总投入达150万元。然而,柳建经营了大半年,只卖出一些仿制品,一直没有淘到并售出有价值的器物,古玩店渐渐入不敷出。

2016年7月16日上午,一个中年男子进店,柳建热情招呼。男子东张西望了一番,自称家里有红木家具,是祖上传下来的,问能卖什么价钱。柳建见他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且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就表示“先看看货再说”。

柳建跟随该男子来到其住处——城中村的一个大杂院,里面住着几户人家。该男子的屋内堆了大量杂物,几乎无处下脚。该男子说:“我叫刘胜叙,在中山市好多年了。”他随即指着室内的椅子和茶几问收购价。柳建掸掉这些家具上的灰尘,看了看——椅子和茶几的材质是黄花梨木,仿古的做工倒也精致,但与上品黄花梨木家具相差甚远。

刘胜叙显得迫不及待:“老板,你出个价,只要过得去,我就卖了。”柳建推测这些家具来路不明,但没说破,遂出价2000元,买下椅子8把、茶几1张。刘胜叙又拿出两个烛台询价,柳建给了他100元。这次收购,柳建转手共赚了11520元。

2016年8月7日,刘胜叙将酸枝木椅子两把、酸枝木八仙桌1张直接拉到柳建的古玩店。见刘胜叙仅隔20来天就来送货,柳建断定这些货是偷盗得来。他预估这些桌椅价值近7万元,遂决定狠宰一刀。他当即挑明:“这次的货又是顺手牵羊的吧。”刘胜叙咧嘴笑了笑,说:“这次我要两万元。”柳建冷笑道:“你如果犯了事,我也会跟着倒霉!”他只拿出2000元,递给刘胜叙。刘胜叙数了数,说:“柳老板,你这刀宰得我太狠了!”柳建回道:“以后弄到货就给我,长期合作嘛。”

此后,柳建的古玩店便成了刘胜叙的“固定出货渠道”。从2016年9月到11月,刘胜叙将一批邮票、古剑、香炉、陶俑卖给柳建,甚至还拿来灵芝、人参、洋酒、茶叶等让柳建“代销”。

2016年11月8日凌晨,刘胜叙入室行窃被抓了现行。警方查明,刘胜叙先后共入室行窃作案23起。柳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交代了收购所有赃物的事实,并配合办案人员追赃。

鉴于柳建退出了收购的全部赃物,并认罪认罚,2018年3月2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刘胜叙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古玩店主收购赃物“二进宫”:累犯被判处实刑

网络配图,文图无关

故伎重施

2019年5月,柳建缓刑考验期满两个月后,26日傍晚,古玩店准备打烊。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进店,东张西望了一会儿,询问店内摆放的玻璃彩绘屏风的价格。柳建观察他的神情、举止,心里基本上有数了。他反问道:“你想出多少钱?”男子说:“我也有这样的屏风,想出手。”

柳建的古玩店里摆放的屏风,主体由玻璃制成,上有精致彩绘,再加上古朴的木框架,给人很独特的感觉。这个屏风制于清代,保存完好,尤其是绘于玻璃上的图画,依然清晰夺目。一年前,柳建在朋友家看到此物,被其清爽的画风和古朴的装点吸引。经多次软磨硬泡,他花大价钱从朋友手中收购了这个屏风。

后来柳建把专家请到店里品鉴,才知道这种玻璃彩绘屏风出自甘肃,在当地民俗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柳建从此迷上了彩绘屏风,查经寻典研究,还到甘肃走了几趟,但没有斩获。他的古玩店中其实没几件真正有价值的物件,这个玻璃彩绘屏风可以说是“镇店之宝”。

听闻对方手里有彩绘屏风,柳建顿时心动了。但他知道,眼前这名男子所说的物件,多半来路不明。想起自己一年多前吃的官司,柳建心有余悸。但他转念一想,上次是因为刘胜叙案发,才把自己牵出来,而且只判了缓刑。这次如果真能收购这么好的屏风,冒点险也值得。于是,他跟着这名男子去看货。

路上,柳建摸了摸对方的底细。该男子名叫朱怀峰,湖北省监利县人,在广州市工作。柳建故意问:“你是外地来广东打工的,手里的货恐怕不‘清爽’吧?”朱怀峰支吾道:“偶然所得。”

到了朱怀峰住处,柳建看到了彩绘屏风——比自己收藏的那款尺寸大些,边框是普通的木料,镶有18块玻璃,保存得不怎么好。柳建判断这个屏风产于民国时期,遂不屑地说:“这是工地上捡来的垃圾吧。”朱怀峰脱口而出:“这是我和朋友从老洋房里弄出来的,没有5万块钱不卖的!”柳建故作惊讶道:“你这是偷盗来的赃物啊!我可不敢收!”并摆出转身走人的架式。朱怀峰赶紧拦下柳建,说:“别,咱们商量商量,你出什么价?”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最终以1.8万元成交。柳建找来搬运工,将该屏风运到自己古玩店二楼的仓库里,一直没有出手。

古玩店主收购赃物“二进宫”:累犯被判处实刑

清代玻璃彩绘屏风受到收藏者的青睐,图片来源:泓杰

判处实刑

2020年6月,因同伙案发,朱怀峰被抓获。6月30日,柳健经警方传唤归案,藏在其古玩店二楼的赃物也被缴获。

这次柳建被押进了看守所。他的家人请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没有获得批准。柳建的家人问:“他就收了一个屏风,为什么办不了取保候审手续?”律师告知:因为柳建已有案底。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怀峰、柳建分别以盗窃罪、倒卖文物罪提起公诉。公诉人指出,2019年5月一天凌晨,被告人朱怀峰伙同阿凯、阿涛(均另案处理),在中山市西区某住宅盗窃彩绘玻璃共计18块(经鉴定均为一般文物)。得手后,朱怀峰将这18块玻璃以人民币1.8万元卖给被告人柳建,并与阿凯、阿涛分赃。柳建明知这些玻璃可能是犯罪所得的文物,仍以出售为目的进行了收购。

柳建的辩护人辩解称,柳建收购的只是一件旧屏风,不能算文物,更不能以18件来计算数量。柳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给予缓刑处罚。

法庭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指出柳建具有经营古玩店的从业经历,应知赃物的价值,且其是累犯,不适用缓刑。2020年12月25日,中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怀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柳建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柳建提出上诉。二审中,柳建及其辩护人提出:认定柳建明知涉案屏风是文物的证据不足。古玩不等同于文物,原判以其经营古玩店的从业经历以及收购价格推定其主观上明知是文物,属于有罪推定。且柳建并未将收购的赃物转手倒卖,即使其行为构成犯罪,也应当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退一步说,即使柳建的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由18块玻璃构成的屏风也应当视为一个整体,而不应以18件来计数,因此柳建的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二审法院认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但不得买卖国有文物。虽然古玩不一定就是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但柳建有经营古玩店的从业经历,且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过刑,应当对其收购的古玩中来历不明且可能是文物的,向出售者或有关部门予以核实。但其显然没有尽到此注意义务。柳建在侦查阶段供认,其意识到该玻璃屏风是偷来的,但认为是“好货”,感觉能赚钱,于是出价收购。其主观上对涉案玻璃的属性完全知晓。其行为不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同时构成倒卖文物罪。从本案赃物价值看,两罪之量刑大致相当。原判根据涉案玻璃屏风的属性和柳建的从业经历,以倒卖文物罪进行定性,应予以支持。

其次,涉案玻璃屏风由18块玻璃组成,系可拆卸物品,应认定为18件文物。法院对柳建辩护人提出涉案全部玻璃应当视为一个整体,其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意见,不予采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1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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