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郯城事件(山东郯城强拆怪象)
中房报记者 田傲云 | 山东临沂报道
78岁的杨苗说,“老天爷保佑,让我盖楼,不要再被拆了!”杨苗是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葛庄村村民。3年前县里的一场拆迁让杨苗的生活失控了。杨苗只是这场拆迁遭遇中的一员,家中的房子被推倒后,她和老伴搬到一个用来看菜园的小木屋里居住。木屋年久失修,坍塌就是一瞬间的事。
最新的消息是,2019年12月5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政府9个部门联合发出《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中说,在推动强村富民兴农事业的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干部、群众拖欠村集体应收款、承包费、侵占村集体房屋、宅基地等问题,“为此,郯城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开展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集中整顿工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透过这封信,郯城县的拆迁要从2016年说起。当年,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以扩宽道路、修建郯国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等为由征地,但在实际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却出现了强拆,拆而不建,村干部以权谋私、骗取拆迁款,基层政府许诺未兑现,土地征收存在批少占多,以修建特色小镇为名、实为修建别墅等诸多问题。
像杨苗这些村民,既失去了原本的住宅,又无法购买新房安家,他们多年来反映投诉皆无果。
拆而不建
2016年3月,葛庄村村民收到村领导通知,因扩宽道路,需要征收部分村民住宅用作公共建设,以楼房800元/平方米左右,平房500元/平方米左右的标准给予赔偿。并承诺拆完房子后立刻就给村民盖房子,如果想要房子,就从赔偿款中扣除20万元。
“不过我们一直都没有看到拆迁公告。”多位村民反映,葛庄村拆迁过程中,有村干部在评估房屋时,利用职务为自己及其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村会计存在多次对亲友房屋进行二次评估,强买村民基本农田建房、加盖房子等行为,以此骗取拆迁款。”
2016年5月,村民还没来得及把家里物件搬完,就发现自己的屋子已经被挖掘机强行推倒,不少村民家里的家具、电器生生被砸坏。 “我们想到不久后就能住楼房,也就不想计较太多了。” 有村民表示。
现实情况却与当初的承诺大相径庭。承诺的房子迟迟未建,被拆迁村民不仅没有住上楼房,还搭上了从赔偿款中扣除掉的20万元。“现在三年多过去了,连小区的影子也没见到。每年只给我们每户6000元的租房款作为补偿,根本不够租房费用。”
按照多位村民所说,当初承诺给村民修建住宅的地块位于葛庄村村委会办公大楼正对面,地块目前因拆迁而荒废,“拆了以后,往上面递文件想要重建,但一直没有批下来。”村民孙伟透露说,“这块地里面有耕地,所以没有批下来。”
“如果拆迁补偿款没有先后分四次给,而是一次性付清,我们还能用拆迁款再买一套房子,3年前郯城县的房价才3000元出头,一套房子也就40多万元。现在不一样了,房价涨了近一倍,我们哪里还买得起房子?”孙伟说道。
78岁老人杨苗也是葛庄村村民,家中的房子被推倒后,她和老伴搬到了一个用来看菜园的小木屋里居住。今年5月,几场暴雨过后,杨苗居住的小木屋终于承受不住倒下。
杨苗说,好多老人都住在窝棚里,他们希望能重新住回到属于自己的家里去。“我希望能够在原址上重建一个家。”
未批先征
强拆并非葛庄村独有。2018年,郯城县湖里村也开始拆迁。“他们说拆迁是为了修建郯国古城项目,建一个特色小镇,给我们按照住宅3200元/平方米补贴,如果要房子就不给钱了,但等到真正赔偿时只有2500元/平方米,很多村民都不乐意。”
村民李振告诉记者,“他们(拆迁人员)上门就不停地敲,不开门就直接闯,和你谈拆迁,让你签房屋评估单。如果不签,你本人或者亲属有在当地政府或者国企上班,就让停职,什么时候签再回去上班。”
“他们上家里让我签评估单,上面又没有盖章,没有法律效力。” 村民吴强有些得意地说,我请有律师,问过这些情况。
2019年7月,李振等6位村民被抓进派出所,这成为郯城县湖里村拆迁事件中村民和拆迁部门冲突最激烈的片段。
李振回忆,有派出所民警上门找他,以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关押在郯城县看守所37天,“我问警官为什么要抓我,我犯了什么罪,他们也说不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十多天前,我曾和社区书记杜培信发生过言语争执,他们以此为借口抓我是想让我签房屋评估单。”
李振后来签了房屋评估单,“如果不签,我就被继续在里面关押。”李振称,“让我签字是为了确认房屋价值,确认后就可以拆掉。最后还让我交了一万元的保证金,说不交就再拘留15天,其实就是不想让我去市里、去省里告状。”
经过一年多的拆迁,湖里村的住宅几乎已经全部拆除,拆迁现场到处是残垣断壁、一片狼藉,拆迁垃圾也没有来得及清运。到2019年11月30日,只留下零星的几栋楼房,“有些村民害怕被找麻烦,就同意了,还有的是负责拆迁工作的村干部趁着村民外出不在家时给拆了。”
吴强说,“今年10月份,他们就趁我不在家强制拆除,拆到一半的时候我刚好回来,赶忙冲到那挖掘机前面挡着,让司机不要拆,他说只听村干部的话,我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强拆,报完警就拍照片和视频留证,警察来了以后把开挖掘机的带走了。”
吴强告诉记者,湖里村的拆迁工作虽然开展了一年多,但很多工作并不合理,也不符合相关流程,“拆迁之前都没听说有村民代表开过会,要拆迁后也没有出示过征地批文等相关手续,征收土地的明细也没有公开过,拆迁赔偿也是先后不一致,这让大多数村民都狐疑不已。”
正是由于存在这些不合理的情况,吴强请了一位律师。在律师的建议下,2018年8月开始,吴强一边向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公开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相关事宜等村务信息,一边向多部门申请公开湖里村拆迁涉及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和申报材料等政府信息公开。
同年9月,吴强陆续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答复告知书。9月28日,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回复称,湖里村土地上存在郯国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和郯城县博雅学校两个项目。
问题是,这个回复和郯城县规划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原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的回复告知书相矛盾,在以上部门的回复书中,吴强得到了这样的答案:未查到申请人房屋所在地区涉及建设项目的审批信息;经查,你们所申请地块及土地尚未征收;截至目前,我部门尚未收到涉及你们所申请地块的用地预审申请;你们所申请“征地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用地预审文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目前在我部门不存在。
“尽管拿到了部分政府相关部门的答复信息,也知道拆迁不合理,但并没有什么用。曾有其他村的村民去法院起诉街道办强拆,并得到法院支持,可街道办也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吴强意识到,他们这些村民就像一个懵懂的小孩,被拉扯进一个成人的世界,里面充满了虚假、金钱和欲望。
违建别墅
郯国古城项目是这场拆迁的动机之一。2016年6月,项目奠基典礼在临沂市郯城县举行。
根据公开资料,吴强口中提及的郯国古城项目是一个投资30亿元开发建设的集文化休闲、民俗体验、市井消费、主题游乐、养生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旅游项目,也是市县双级重点的文化旅游示范样板工程,总用地1100余亩。目标是以郯城旅游集散中心的功能定位,全面整合郯城境内的旅游资源,力争打造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旅游产值27亿元,带动10000余人就业,每年实现利税2亿多元。
2019年12月1日,记者跟随李振来到郯国古城项目处,李振指着正对马路的一排房屋说,“这里就是项目处,社区书记杜培信,还有拆迁总指挥杨丛军等人都在这里办公。”随后,又带记者来到项目售楼处。
进入售楼处,有销售员介绍了郯国古城项目具体情况,“占地2000亩,分三期开发,目前一期已经建设完毕,二期三期还没有,预期在5年内完工。”
销售人员一边说,一边指着投影在墙壁上的项目鸟瞰图说,“中间的黄色部分是旅游区,其他地方都是住宅,有洋房别墅也有合院,目前一期已经卖得差不多了,现在卖的是学校旁边的(房子),大概两年后能交房。”
在销售中心里的角落里,立着几块标有“五证公示处”的告示牌,记者留意到,五证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项目名称为郯国文化旅游特色小镇,房屋用途性质为储藏室、车位、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2016年12月在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登记备案上显示,主要用来建设郯子庙、郯国宫殿、社稷坛、大剧院、文化旅游休闲设施、民俗园、游乐园、师郯广场、体验式民居及体验式客栈,并未提及可以用来建设住宅。
实际用途显然和登记备案不符。那项目的住宅部分是如何通过审批并建成销售,相关传言一直沸沸扬扬。有说法称郯国古城项目名义上是伟光汇通集团开发建设,但实际的开发商是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佳园”),东方佳园的法定代表人刘云峰与郯城县某领导关系密切。
修建郯国古城项目,一个村庄的土地显然不够。按照征收公告,除湖里村外,还有郯城县沙窝崖村、城里一街等多个村庄的住宅或耕地被征用。
如果说湖里村遭遇的是批少占多,那么城里一街村民的遭遇则更为复杂。
根据城里一街多位村民所说,1997年,时任村书记张华使用强硬手段收回村里200亩口粮田,并将其以每天承包费300元、看护费300元的价格承包出去种植白果树苗,每亩每年返还给村民小麦800斤,人民币200元。2000年,由于白果树苗的行情不好,承包者将地返还给城里一街,树苗亦无偿返回。
退回的地并没有回到村民手中,而是直接被张华兄弟分割,这导致部分村民对土地既没有经营权也没有收益权。为此,这些村民曾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城里一街居委会返还责任田或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2003年,张华胞弟张贞担任村书记兼主任,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张贞上任以后,多次借农村旧改拆迁为由,圈占集体土体,并将其用来修建办公楼出租、建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一位曾经和张氏兄弟有过项目合作的人士告诉记者,“张氏兄弟和县里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关系密切。”
直到2016年,郯国古城项目的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村里在没有通知村民的情况下,直接将上述土地出让。“项目开始建了我们才知道,还打听到征地的土地补偿款、房屋拆迁补偿款、地上附着物款共计有8000多万元,可除了房屋拆迁补偿外,其余款项都被村书记张贞自行支配,我们一分钱都没有看见。”有城里一街的村民称。
集体土地被侵占已经发生多年,城里一街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周森也为此上访多年,“这是我过几天准备寄给检察院的材料。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寄了这么多年,这么多部门。但我还是想寄下去。”
故事到这里远没有结束。12月4日下午,李振突然打电话说,“他们说我们不愿意拆房子,又要抓我进看守所,怎么办?还是用上次寻衅滋事的理由。”
一天之后。 12月5日,郯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和民政局9个部门联合发出了《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称通过此次“三资”集中清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和最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对插手、干预、干扰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的,将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应受访人要求,文中所涉村民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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