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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典型事件(武松杀嫂替兄复仇)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武松打虎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清明上河图中的北宋汴京繁华景象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武松杀嫂绘图

《水浒传》中懦弱老实,其貌不扬,堪称“人善被人欺”的武大郎被奸夫淫妇西门庆、潘金莲谋杀之后,引发了一场惊天动地、扣人心弦的武松杀嫂复仇记。

然而,与一般“杀人偿命”的结局相差迥异,尽管两条人命在身,武松却意外得到了宋朝刑律的法外开恩、宽大处理。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杖四十,刺配两千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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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搞婚外情,西门庆给武大郎戴绿帽,有悖于传统人伦道德;俩人合伙谋杀武大罪不可赦,在社会舆论中罕有同情,不占上风。

武大郎死后,《水浒传》对潘金莲装腔作势的“假哭”,有过一场极为精彩的描写。

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为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号。

当下,那妇人干号了半夜。

呵呵,潘金莲这种没有感情的“无泪有声”之干号,乃是实实在在的“假哭”,目的是投机取巧,混淆视听,掩饰自己“出轨偷情、谋杀亲夫”的不良名声。

一番“兔死狐悲”的“假哭”闹剧演罢,潘金莲良心丝毫没有悔改,“每日和西门庆在楼上任意取乐,任意停眠整宿”,搞得臭名远扬,乃至“这条街上远近人家,无一个不知此事。”

在倡导“三纲五常”的封建社会里,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传统礼教中,对潘金莲这种背叛丈夫、与人偷情、谋杀亲夫的大逆不道行径,可谓深恶痛绝。

事实上,潘金莲和西门庆的“苟且偷欢”、“鸩杀武大”,早已把自己置身于“千夫所指”、万人痛斥的“道德洼地”。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潘金莲剧照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武大郎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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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好汉武松在替兄复仇上并非是单纯的“以暴制暴”,而是认认真真搜集人证物证,依法起诉在前。

武松从东京返回阳谷,在得知大哥不幸身亡、却疑窦重重之时,并不是一味拍案而起、冲冲大怒,盲目地“滥杀无辜”、呈匹夫之勇,而是有勇有谋,深挖、细寻一切有用证据。

他采取“先兵后礼”的逆向思维,从本地团头何九叔那里智取到了大哥被毒杀的最重要证据——一段酥黑的骨头(证明哥哥被人下毒身亡)。

武松也不开言,并不把话来提起。酒已数杯,只见武松揭起衣裳,飕地掣出把尖刀来,插在桌子上。量酒的都惊得呆了,那里肯近前。看何九叔面色青黄,不敢吐气。武松捋起双袖,握着尖刀,指何九叔道:“小子粗疏,还晓得‘冤各有头,债各有主’。你休惊怕,只要实说,对我一一说知武大死的缘故,便不干涉你!我若伤了你,不是好汉!

……

然而要起诉潘、西二人,光有物证远远不够,还必须有人证辅佐。

武松又通过街头卖梨子的小郓哥彻底掌握了一段“他与武大去茶坊捉奸”隐情。

原来,武大的忘年交朋友、卖梨子的小郓哥,偶尔发现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奸情,但却无端挨了把门放风的身强力壮老王婆“一顿栗暴”(用指头狠敲脑袋瓜,弄不好会鼓起肿包),一时气愤不过,便寻找武大合伙前去捉奸,结果武大猝不及防,被突然冲出来的西门庆一脚踹翻,卧病不起……

贪恋钱财的阳谷知县得了西门庆重金贿赂,徇私舞弊,姑息养奸;武松不得已召集乡贤、街坊四邻见证其复仇行为,获得民心支持。

头一天,武松带着证人小郓哥、何九叔来到县衙,举报“西门庆与嫂通奸,下毒药谋杀亲兄武大。”

但是知县“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不仅不予同情,反而非常无理地训斥武都头:

“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即行。”

次日一大早,复仇心切的武松又急冲冲催促知县捉拿潘、西二人。

哪知当官的已接受西门庆巨额好处,一顿搪塞,便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推诿不予立案查处。

武松不愧是个顶天立地的好汉子,一心想给冤死的大哥主持公道,见上诉路子走不通,便想到了请乡贤和邻居见证他复仇的义举。

(1)武松道:“诸位高邻在此,小人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只要众位做个证见。”

(2)武松回过脸来,看着妇人骂道:“你那淫妇听着!你把我的哥哥性命,怎地谋害了,从实招了,我便饶你。”

(3)见潘金莲百般抵赖,武松把匕首插在桌子上,用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髻,右手劈胸提住;把桌子一脚踢倒了,隔桌子把这妇人轻轻地提将过来,一交放翻在灵床面前,两脚踏住。

(4)武松让能文善写的胡正卿记录好口供,分别让王婆和潘金莲签字画押、邻居签名作证之后,怒杀潘金莲,用人头祭拜武大亡灵,给哥哥报了深仇大恨。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武松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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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为人行侠仗义,嫉恶如仇,为民除害,光明磊落,在阳谷县、东平府官场上、社会中引发强烈共鸣和好感。

好汉武松一出场,就在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吞噬多条人命的凶猛老虎,为民除害,给阳谷人民献上了一份“见面大礼”。

那阳谷人民,听得说一个壮士打死了景阳冈上的大虫,迎喝将来,尽皆出来看,轰动了那个县治。

更令人称道的是,武二郎不仅勇冠三军,英气逼人,而且狭义厚道。

当知县奖赏他一千贯钱(相当于现代人民币10万元;宋代1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铜钱=10000文铜钱)时,武松丝毫不为金钱所动,而是慷慨散发给为老虎吃尽苦头的众猎户,一时间其狭义肝胆感动小小阳谷县,他的忠厚仁德也深深打动了阳谷的父母官,被破格提拔为步兵都头(相当于阳谷县公安局副局长)。

武松为人有情有义,名声在官场也是响当当的。

以至于他替兄复仇闹出人命后,官场上的主要官员对他钦佩有加,格外开恩照顾。

武松投案之后,阳谷县官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又想他上京去了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寻思他的好处,便唤该吏商议道:“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人们招状从新做过,改作:“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养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在彼时,你人品好行侠仗义,自然有百姓高看你一眼。

这阳谷县虽是个小县分,倒有仗义的人。有那上户之家,都资助武松银两,也有送酒食钱米与武松。

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大家的共同抬举、眷顾之下,武松一案即便到了二审环节也是一路绿灯。

且说陈府尹哀怜武松是个仗义的烈汉,时常差人看觑他,因此节级、牢子都不要他一文钱,倒把酒食与他吃。陈府尹把这招稿卷宗都改得轻了,最终判决结果出来了:据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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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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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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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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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司法传统对复仇案例大多给予从轻发落。

儒家经典《礼记·曲礼》有“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说法(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宋朝对私人复仇行为怎么处理呢?

《宋刑统》中首次规定了对于复仇问题的司法程序,即遇到复仇案件,基层司法官员应该根据上请制度,将案件提交由皇帝处理,“臣等参详: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仇者,请令今后具察,奏请敕裁”。

通俗讲就是,当时的法律规定,地方官员遇到复仇案件,需要奏请皇帝敕裁,以期实现人伦天理和王朝法制在个案中的和谐统一。

历史记载,宋仁宗赵祯时期,单州(山东菏泽)人刘玉之父被王德殴打致死,王德获刑后恰好遇上国家大赦,免死,刘玉私自杀了王德,以复父仇。宋神宗赵顼时,青州人王赟之父为人殴死,王赟年幼,未能复仇,但他长大后,便伺机刺杀了仇人。这些复仇者最后都按特殊的杀人案处理:豁免死刑,但没有免除刑罚,如刘玉被“决杖、编管”,王赟“刺配邻州”。

换言之,中央法司的法官(君主的裁决通常都是采纳法司讨论后的意见)通过平衡考虑情、理、法,对一部分私人复仇案作出了减刑判决。

明清之后,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宋朝对亲人复仇案件宽大处理的传统。

比如《明律》明文规定:“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其余亲属人等被人杀而擅杀之者,杖一百。”明朝律法对复仇杀人较之普通杀人,明确给予了减轻处罚。

所以,《水浒传》中武松杀嫂,一身两命,却在宋朝意外得到宽大处理,不仅事出有因、彰显正义,而且有不容忽视之深刻的时代大背景。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梁山好汉

武松杀嫂替兄复仇,背负两条人命,为何能在宋朝得到宽大处理?

宋代官员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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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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