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28事件(陈仪接管台湾后)
陈仪,字公侠,后改公洽,自号退素。二级陆军上将,国民党军政界重要人物。曾任浙江、福建省主席和台湾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等要职。1948年底,为避免江浙一带遭受战火,劝说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率部起义,迎接解放。不料被汤出卖,被解职囚禁。1950年6月18日,被枪杀于台湾松山。
陈仪
一
1945年10月,陈仪奉蒋介石之命,赴台就任台湾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
早在一年前,陈仪就兼任国民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始进行收归台湾的准备工作。当时,国民党政府根据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条款,着手进行收复失地的调查研究和设计。他利用在福建任职期间,熟悉台湾情况的有利条件,广泛收集有关台湾的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资料和日本统治台湾的法令规章,加以分析研究,拟订接管计划,准备接管人员。
同时,以中央训练团教育长的身份,在该团设置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第一期就招收各机关在职人员120人,依其专业分为六个组,训练四个月。期满仍回机关工作,听候召唤。尤其是在政治制度上,他主张“应有特殊的组织,以应付特殊的环境”,极力推行“行政长官制”。并就台湾情形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为了保证台湾不受大陆通货膨胀的影响、四大行暂不插足台湾,仍运用原来的台湾银行管理金融;二是接收事宜,概归长官公署统一办理;三是无需在台湾扎驻重兵。这些意见,颇得蒋介石的嘉许。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依照波茨坦三国宣言的规定,台湾及澎湖列岛归还中国。
9月中旬,陈仪即设置台湾省前进指挥所,命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任主任,率领四十余人与美方柏格上校及其所属四十余人先行飞往台湾,对其军事、政治、经济及文化教育等作实地调查,并通知有关单位造报人事及财产清册,准备交接事宜。不久,美方军舰护送国民党第七十军抵达台湾。
陈仪与安藤利吉
25日上午,在台北公会堂举行受降典礼。陈仪宣读受降书后,即命安藤利吉签字,开始全面接管合湾。
1946年初,盟军统帅麦克阿瑟要派美军人员飞往台湾,将战犯安藤利吉提押到东京受审。陈仪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自己是省的行政长官,对引渡这样重要的战犯,不能不弄清全部事实。他当即命台湾高等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安藤利吉进行审讯。4月19日,安藤利吉自杀身死。
二
这次陈仪到台湾任职,已经六十二岁了,但精力旺盛,每天提早上班,推迟下班。他采取特殊的措施,恢复合湾的经济。当时,国民党各方面把台湾看成“一块肥肉”,都想从中捞一把。陈仪对此很不甘愿,对部属说,台湾原有的生产事业,多未恢复,社会财富又长期遭受日本人的掠夺,已属外强中干,虚有其表。当局惟眼前利益是图,只想杀鸡取蛋,用各种名义和方式,从中搜刮一些东西。应付这种局面是复杂而艰难的,但我们必须沉着,非到万不得已决不退让。
台湾设置行政长官公署,权力较大,可以制订不同于其他省份的单行法规。陈仪主张,在政治上迅速成立各级民意机关,使被压迫已久的民气得以伸张。在经济上必须先保持安定,以促进繁荣。
这年10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了《台湾省当地银行钞票及金融机关处理法》,规定台湾省的银行钞票,由政府分别面额,定价分期收换,其定价及收换期,由财政部公告。陈仪反对这个办法,认为这是用掠夺沦陷区人民财富的办法来掠夺台湾人民,力主维持台币及台湾金融机构自成系统,阻止法币在台流通。
初到台湾的陈仪
后来,财政部根据他的主张,又公布了《台湾与内地通汇管理办法》,规定除中央银行及委托银行外,其他银行皆不准办理台币与法币兑换业务,想以这种办法制止法币崩溃的灾难影响台湾的经济。但不到半年,生活必需品大幅度涨价,台币亦相应贬值,引起台湾人民不满。
陈仪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就是台湾工矿企业生产萎缩,在每星期的行政长官公署政务会议上,都有关于工矿企业的议案。他对这个问题,不像对金融政策那样深闭固拒,而是采取合作的办法。把全省的工矿企业按其性质、设备规模,分为国营、中央与省合营、地方与民合营等类。在县、市范围内接收日本人的小企业,不适宜设公司经营的,则采取出售或租赁的办法,让归私人经营。
当时,合湾的工矿企业大部分属于日本工商业主,生活、管理、经营的技术人员也大都是日本人,而陈仪带去的技术人员远不足应付实际的需要。为维持企业的现状,他决定留用大量的日本技术人员。但因遭到美国的反对,除留下少数人外,其他全部遣返,影响了企业的生活与管理。
在贸易上,陈仪推行专卖或省营制度,并对部属反复强调,我们搞统制贸易有两个目的:一是要使台湾的重要进出口物资掌握在政府手中,避免奸商操纵,牟取暴利。二是要把贸易所获得盈余,全部投到经济建设上来。他说:
“这样做,一定会引起商人们的反对,但我们不怕,因为我们不是为私,而是为公。我们所追求的不是要肥少数人的腰包,而是要使台湾人民的食、穿、用等民生问题逐步获得解决。”
然而这样做,引起物价日益上涨,专卖局长、贸易局长则乘机贪污舞弊,被法院拘押。
陈仪对土地问题很感兴趣。到台不久,就成立台湾省土地委员会,自兼主任委员。他对土地委员说:
“中央当局有出卖接收的日本人公私土地的意图,我们要研究对付办法。”
经过商议,决定以组织合作农场为条件,把接收的土地无偿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但计划送到国民政府,久久不得批准。后来,陈仪几经交涉,并派员疏通,才勉强同意。
1946年,陈仪又命有关部门草拟了一个《三年自治计划》准备在1950年实行县、市长和省长民选。同时,计划在原台湾大学之外,广设师范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农学院等专科学院。他说:
“台湾的某些基础比内地好。要建设台湾,忽视扶植和培养本省的力量是不成的,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加倍努力。”
但本省的一些参议员认为三年的时间太长,希望能立即实行。陈仪对他们说:想把台湾的事情办好,我内心的着急决不在大家之下,从过去看现在,三年的准备时间,我们即使通力合作,积极努力,也是够紧的了。等到将来回忆今日,决不会嫌长的。
但是,在台湾各阶层人民中间早已形成了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暗潮,对行政长官公署的特殊组织和行政长官的特殊权力不满。在台湾接收后不到一年,闽台建设协进会沪分会、台湾重建协会沪分会、台湾政治建设协进会、福建旅沪同乡会等团体,纷纷推派代表向南京政府请愿,要求取消行政长官制,按照各省现行制度改设台湾省政府,取消专卖及省营贸易制度,禁止发行合币,打破金融汇兑独占状态,采取保护在日台侨胞的措施。然而均无结果。
10月,台湾光复纪念一周年。蒋介石和宋美龄飞抵台北,下榻草山宾馆。在这之前,驻台的第七十军已撤回大陆。蒋介石在询问台湾防务情况时,问陈仪是否要派军队增防。陈仪怕增加财政负担,便劝阻说,台湾治安,以现有军警力量足够维持,不必再派军队来了。
三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这天,专卖局缉私人员和警察,武装取缔私烟摊贩、枪杀群众的罪行,激起了人民群众的愤怒。他们奔赴行政长官公署,要求面见陈仪。可是,又遭到便衣卫士阻止,一人被枪杀。随即警备司令部派出大批武装人员,在公署四周严密布控,驱赶群众。台湾同胞忍无可忍,在全省各地相继举行起义,反抗暴行。
3月4日,陈仪为了缓和局势,接见了台湾省人民请愿团体,听取了他们提出的恤死抚伤、依法惩凶、取消专卖制度、给台湾同胞重要职位等要求。当晚,他与同僚商谈这些要求时说:“我认为可行的,已经电告蒋先生。”“人事问题都好商量,只要这次事件没有其他政治背景就好办了。”
二·二八事件
第二天,他向全省发表广播讲话,答应向南京政府建议,把台湾现行的行政长官制改为省长制,县、市长将由民选。同时,急电蒋介石,要求迅速派部队到台湾进行镇压。
陈仪广播讲话后,台湾的紧张局势并没有得到缓和,台湾人民把矛头指向了国民党的统治。3月7日,他拒绝了台湾各阶层人民组织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并下令解散这个委员会。
8日晚,第二十一军军部在基隆登陆。当夜,陈仪对该军军长刘雨卿作了四条指示:
1、军部及直属营、连即日进驻台中,第一四六师驻台北,另ー个团驻台中。第一四五师到台后,驻凤山,并与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取得联系。尔后根据情况,自行调整部署。
2、在平息暴乱中,有抗拒者严厉镇压。
3、严密搜缴民间藏枪和其他一切武装。
4、配合当地侦察组织,秘密调查参加暴动的主要人员。
随即,一场血腥的大屠杀开始了,台湾人民数以千计地遭到惨杀。“二·二八事件”后,陈仪引咎弃职,闲居上海。他深居简出,纵览进步书刊,常与友好谈论董仲舒的学术思想。有一天,他看到中共地下刊物《文萃》上登的“台湾真相”一文后,不胜感慨地对友好说:“共产党有是有非,责任分明。国民党和老蒋无是无非,自己犯下滔天的罪恶,反把一双血 手向别人涂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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