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老师事件(焦作姚老师把教育局告了)
焦作姚老师“职称”事件
评职称应该是每一个在职工作人员都会遇到的事情,教师评级、高校老师也评各级职称以及工程工作者评选初中高级职称等等,每个行业的叫法不同,但其作用大致相同:一方面,职称是对一个工作人员工作的检验和肯定。另一方面,不同的职称也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以及工资待遇。
说白了,大家努力工作、求进步的结果一般会在职称上体现出来。
焦作市17中学的姚老师,在工作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职称的评选,但是她的评选之路却十分“崎岖”。关注她的网友们都知道,在几个月前,姚老师用一句话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个人积分第二名‘成功’落选,而个人积分第十六名的却能评上”!
换了谁都会觉得这其中一定“有猫腻”,姚老师对评选结果并不满意,而且将整个评选事件发布在了网络上,之后这件事经过发酵格外引人关注。
事态变热,官方回应
姚老师对职称评选过程中存在的疑问,而且事情引起了广泛关注,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对此事进行调查,结果“果不其然”——第17中学的职称评选中不存在“违规”,而且公示了评选时的参考标准,并且解释了姚老师的评选得分细则。
从官方公布的结果也可以看得出来,“姚老师的人情世故确实不够好”!正如一些人所说的,工作中也要搞好人际关系,而姚老师失败之处也恰恰在于此,没有多少领导或者同事给她投票,所以在投票栏得分很低。虽然话是那样说,但这样的现实的确有些寒心。
笔者个人觉得,姚老师个人积分第二名,看得出来她的教学能力很强,这不正是一线教师应该具备的工作品质吗?难道人际关系要大过工作能力吗?即便人际关系很好,也有些“德不配位”,如果在教学上存在短板,那亏欠的可是正在学知识的学生。这样的结果,难道就没有问题吗?
但是,官方的调查结果和通告已成定局。
姚老师起诉教育局“不作为”
对于教育局调查的结果,姚老师依旧存在疑问并且并不认同,所以姚老师依然“在战斗”,把自己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了教育局,并且期待一个调查结果。
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教育局并没有“反应”,姚老师把教育局给“告了”!不得不说,姚老师还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这一次的做法多少有些让人欣赏。
正如大众所关心的,在第一次姚老师把事情发布在网上并且发酵之后,大众都非常关心姚老师“最好不好闹大,毕竟姚老师还需要教学,如果关系弄得太僵,姚老师回去肯定也会遇到麻烦……”那个时候,网友们多少都会劝一劝姚老师,让她谨慎对待。
但这一次不同,网友们都在支持姚老师,希望她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和合理的结果。
从这件事上,姚老师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那就是学会维权!在生活中,当大家面临问题和不公平对待时,大家往往会选择沉默或者得过且过,正是因为如此才会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一次两次就算了,难道遇到事情就一直“逃避”吗?
所以说,不管其他,在这件事上,姚老师的维权意识值得学习。一方面,对于不公平或者有问题的现象存在质疑并没有错。另一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事情。
但是,如何学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最基本的就是要懂得基本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与时俱进——关注最新的法律“变化”。生活在当下,不要做一个法盲,做一个像姚老师一样具备维权意识的人,并不是要去“找事”,而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理越辩越明!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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