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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事件(重庆卖淫女魔头王紫绮)

来源:中国广播网。

  在打黑行动中,曾被挖出很多黑老大,不过女黑老大着实不多。在重庆前几年的打黑系列中,一个名为“王紫绮”的卖淫女魔头被抓获。由王紫绮所创办的卖淫窝点“亮点”,是一个历经15年的“小姐集中营”。经查明,王紫绮为首的卖淫集团,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

重庆卖淫女魔头王紫绮:曾强迫300多名妇女就范 | 旧案钩沉

  案情回顾

  从1994年起,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逐步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重庆主城渝中区等地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行贿、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王婉宁、王紫绮与组织成员利用所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重庆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王婉宁、王紫绮姐妹俩手段残忍,以威逼利诱、强迫控制管理卖淫妇女,用15年时间建立起了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经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

  “亮点”王紫绮被起诉 团伙涉嫌9宗罪

  检方将指控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共9项罪名。

  头目:王紫绮及其妹妹王婉宁

  骨干:陶铭古等人

  机构:“亮点”等9个卖淫场所

  方式:威逼数百名妇女卖淫

  后果:造成19人轻重伤

  获利:非法敛财上亿元

  2010年8月1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重庆“亮点”卖淫场所女黑老大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紫绮被判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12月,王紫绮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王紫绮靠“卖淫集团”发家,组织非法色情勾当,还逼迫数百名无辜妇女卖淫,实在惨无人道。如此卖淫女魔头,令人发指。

 王紫绮介绍  王紫绮,女,是重庆亮点茶楼的实际管理人。2009年8月7日,随着重庆市渝中区警方端掉了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王紫绮等犯罪嫌疑人也一并被抓获。2010年8月1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重庆“亮点”卖淫场所女黑老大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五项罪名对被告人王紫绮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文名:王紫绮  别名:三姐  国籍:中国  出生地:重庆  职业:重庆亮点茶楼的实际管理人  重要事件:2009年8月7日被抓获  王紫绮,行内人称“三姐”,是重庆亮点茶楼的创始人之一(另一个是王婉宁)。据网友发帖称:王婉宁、王紫绮当初并没有想到“亮点”会那么火爆,并且也没有做大做强的长远计划,她们只是想根据关系和靠山,找点“打牌钱”。后来随着逐步的生意和影响力都火起来后,王紫绮也就自然的建立起来了的她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  犯罪行为  1994年以来,王紫绮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钟光玉、陶铭古等80余人,先后在渝中区开设靓点等8个卖淫场所,组织、强迫妇女卖淫,非法聚敛钱财。王紫绮的致富史就是一部压榨重庆姐妹肉体和灵魂并创造黑恶势力需要的资金的历史,从而揭开重庆黑社会掠夺财富,建立经济基础的本质,虽然她们用极高的金钱收入诱惑小姐,理论上呈现出自愿的假象,实际上就是威逼胁迫。王紫绮  被逮捕  2009年8月7日晚11时许,重庆市渝中区警方组织200余名警察,对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发动突袭,一举捣毁了该犯罪团伙。经过2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抓获。  与文强关系  2009年11月,有网友发网帖称,“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对这一点,也有媒体作过一些报道。那篇网帖作者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不过,网帖没有披露文强是如何在背后操控和运作“亮点”的。而王紫绮被传是文强的二奶的消息尚未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  污点证人  王紫绮的口供称,为了获得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一支队支队长、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王称,不仅如此,这几年来,陈涛经常打电话给她,前前后后找了10多个小姐。对此,陈涛当庭予以否认。陈辩解道,如果真是这样,应该有电话记录,而且还应该有嫖娼场所,公诉方应该出具相关证据。王紫绮爆出另一大丑闻便是,陈涛不仅自己找“小姐”,有一次还曾经代同案被告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找她要过小姐。对此,陈涛同样予以否认,他解释道:2007年春节,他和王紫绮一起吃饭,当时王紫绮带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介绍说两人都是亮点茶楼的。饭后,几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厅遇见了黄代强。后来的一天,他在武隆处理一个突发事件,接到了黄代强的电话,说他正在和文强一起唱歌,让陈帮忙把先前那个高个子女孩叫来一起玩。陈涛于是打电话给王紫绮说了这个事。陈涛辩解称,他当时并不知道高个子女孩就是“小姐”,只是以为她是洗脚妹,因此并不是“帮黄代强找小姐”。依据王紫绮的供述,王立军调往重庆之后,陈涛曾给王紫绮示警,表示,上面现在查得很凶,关于亮点的举报很多,让其收敛一点。对此,陈涛当庭表示:“没有的事”。  王紫绮犯罪事实:

重庆卖淫女魔头王紫绮:曾强迫300多名妇女就范 | 旧案钩沉

  1994年以来,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市内多个地方开设了包括“亮点”在内的9个卖淫场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分工明确,结构严密,成员固定,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仅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该组织就非法聚敛钱财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卖淫场所,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共造成19人轻重伤的严重后果。  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多个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5年至2008年,陈涛先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便利,为王紫绮的“亮点”茶楼、颢懿哉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该团伙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王紫绮的口供称,为了获得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8次收受她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除送钱外,陈涛还曾打电话让她提供小姐。陈涛不仅让自己找小姐,还曾帮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要过小姐。对此,陈涛均予以否认。  “亮点”最初开设在渝中区一号桥华一坡亮点宾馆内,开张时间大概在1998年底,在2008年6月左右,“亮点”搬到了不远的星都大厦,七星岗申新大厦也曾有“亮点”的营业场所,一般从下午两三点开始营业,生意最好是在晚上8时之后,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每个钟45分钟,收费100元。因生意火爆,每晚都有大量顾客在大厅等号,排号一般在30开外,多时达百余号。等号时,客人可以在里面打台球、乒乓,也可以到茶楼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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