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城商行手册)
作者:任庄主来源:国行投研室原标题:城商行手册(2021年版)
【正文】
一、城商行现状
(一)大洗牌:数量上将由134家缩减至118家
2006年,城商行有113家,2009年城商行增至143家,2016年后的较长时间里城商行数量稳定在134家。但是近两年以来城商行格局正在大洗牌,一些城商行被重组合并,除包商银行变更为蒙商银行外,全部城商行数量基本可以确定将由134家缩减至118家(四川减少1家、山西减少4家、辽宁将减少11家)。
1、包商银行破产,蒙商银行新起
2020年4月9日和2020年4月29日,银保监会和内蒙古银保监局分别核准蒙商银行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新成立的蒙商银行注册资本达200亿元。
与此同时,2020年11月12日银保监会核准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包商银行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截至2020年底,蒙商银行总资产为1990.43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74亿元和-34.94亿元。
2、四川已将2家城商行重组合并为1家,即四川银行
2020年9月9日与11月4日银保监会和四川银保监局分别核准了四川银行的筹建与开业申请,注册资本高达300亿元(城商行第1),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则分别变更为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四川银行凉山分行。
截至2020年底,四川银行总资产为1369.18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18亿元和0.33亿元。
3、山西已将5家城商行重组合并为1家,即山西银行
(1)2021年4月24日,山西银保监局正式核准了山西银行的开业申请(2021年3月30日银保监会核准筹建),这意味着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等5家城商行正式告别历史,被山西银行代替,同时山西银行的注册资本亦高达239.96亿(山西发行的153亿元地方专项债便是为了注资山西银行)。
(2)截至2019年底,大同银行总资产446.12亿元、长治银行总资产383.35亿元、晋城银行908.01亿元、晋中银行781.23亿元以及阳泉市商业银行457.81亿元,这五家银行的总资产加在一起有3000亿元左右。
4、辽宁拟将12家城商行重组合并为1家
2021年1月20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拟申请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商行。2021 1月25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向金融委汇报了城商行整体改革的总体思路,计划引进辽宁省金控集团等全国大型优质企业以及中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这意味着届时辽宁省除盛京银行、锦州银行与大连银行之外的12家城商行(分别为阜新银行、营口银行、辽阳银行、鞍山银行、葫芦岛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营口沿海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盘锦银行与铁岭银行),将合并为一家新城商行,辽宁的城商行数量将由15家缩减至4家。截至2019年底,这12家城商行的总资产规模超过1.20万亿(受拟重组合并影响、目前这12家城商行多数未公布2020年财报)。
以上虽然还在进程中,但由于已经获得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可,因此预计问题不大,因此本报告暂将城商行数量定为118家。
(二)城商行分布较为集中
1、14个省级地区至少拥有3家城商行,集中于辽鲁川浙冀等5个地区
(1)若仅考虑现状,则目前我国31个省级地区均至少拥有1家城商行,其中辽宁、山东、浙江、四川、河北等五个省份是城商行最重要的集聚地,分别有15家、14家、13家、12家和11家,这5个省份合计便已有了65家。
(2)除以上五个地区之外,另有9个省级地区合计共拥有38家城商行。其中,新疆拥有6家城商行,广东和河南均拥有5家城商行,福建、江苏、江西、内蒙古分别拥有4家城商行,云南和广西分别拥有3家城商行。
(3)另有9个地区分别拥有2家城商行,8个地区分别拥有1家城商行。
因此,总的来说,除辽宁、山西等地区重组合并辖区内城商行外,预计后续河北、山东等拥有庞大城商行群体的地区也有可能会重组合并辖内的城商行,一方面为了化解风险,另一方面则可以进一步发展壮大辖内城商行的实力。
2、另有16个地级市拥有不止一家城商行
经过一系列的整合重组,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地级市仅有1家城商行,但仍有16个地级市拥有不只1家城商行,分别为重庆、南京、武汉、长沙、郑州、兰州、厦门、宁波、贵阳、哈尔滨、台州、西安、乌鲁木齐、营口、成都和太原。
二、城商行发展史简述
(一)改革开放后(1979年)—金融危机前(1995年):城信社的疯狂
我国城商行的前身是城信社(城市信用社),在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至亚洲金融危机前的1995年这将近15年时间里,恰恰也正是城信社的疯狂期。同时在此期间中国经济历经洗礼,城信社也成为当时经济金融体系变革中的一部分。
1、1978年改革开放后,城市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对城市金融机构提出了强烈的需求,城信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1979年我国第一家城信社于河南省驻马店成立,随后短短的七年时间里,城信社数量猛增至1300余家。
2、1988年国务院和央行分别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对城市信用社的性质、服务范围、设立条件等作了规定,标志着城信社的管理开始逐步规范。同年8月央行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将城市信用社的注册资本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3、1988-1989年央行对城信社开始进行整顿和管控,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给予规范。但是在1985-1995年的10年时间里,我国M2从0.52万亿元激增至6.08万亿元,经济过热、金融体系膨胀的问题异常突出,身居其中的城信社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因整顿而止步,反而热情更高。
例如,1986年城信社数量增至1300余家,仅用三年的时间便增至1989年的3330家,1991年为3500余家,1994年更是超过5200家,总资产规模也达到3171亿元。
(二)1995-2003年(银监会成立前):城信社—城市合作银行—城商行
数量飞速扩张的城信社引起了央行层面的高度关注,也在1995年后迎来了收缩期(当然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整个金融行业彼时亦同样处于整顿期)。
1、1993年7月,央行要求地方停止对城信社的新设审批,并收回还未实施的新设指标,同时对存量城信社进行清理整顿。
2、1995年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信用社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过程中,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城市信用社”,这也是城商行第一次出现在政策文件中,而城信社的新增自此也永远成为了历史。
3、当然从城信社向城商行转型的过程中,城市合作银行显然是无法回避的一个标志。1995年6月22日,我国第一家城市合作银行,即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随后北京、上海也相继成立,当年7月城市合作银行数量达到16家。
4、1995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从1995年起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进行第一批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
1996年央行将范围扩大到60个地级市(要求GDP达到57亿以上),这算是第二批试点。
1997年12月,在东莞等58个地级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的第三批组建工作。也即1995-1997年期间,央行在143个地级市开展了城市合作银行的试点。
5、1998年3月,央行与国家工商局联名发文,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同年6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商行做出了统一法人管理的要求。
至此已经成立的145家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145家城市商业银行。
6、1997-1998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当时所面临的困境使得主要服务于外向型和地方型企业的城商行面临最为致命的冲击(当然当时的整个银行业均面临相类似的命运)。
始于1997年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是将防范金融风险置于最为重要的位置,央行也从2000年开始对城商行实行“巩固、改革、整顿、扶持”和“一行一策、分类监管”的路线,并从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收益性和内控有效性等各方面对高风险城商行进行管理。
在1995-2002年期间,城商行数量从145家降至100余家,但城商行资产质量比较严重的困局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资本匮乏、拨备不足、质量恶化的问题持续存在。例如,2004年6月按照一逾两呆口径计算的不良率高达12.36%。
(三)2004(银监会成立后)-2016年:城商行的整合与跨越发展
2003年,银监会正式从央行脱离,包括城商行在内的商业银行体系也正式迎来新的监管环境,而刚刚成立后的银监会显然特别想有所作为。事实上银监会成立后的十年,恰恰是中国银行业的黄金十年(2003-2013年)。
2013年后的三年虽然城商行仍处黄金发展期,但无疑也是城商行风险逐步集聚但尚未爆发的三年。
1、2004年4月银监会第一任主席刘明康在安徽调研时首次提出城商行联合重组的构想。同年6月,时任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提出“银监会鼓励城商行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则和自愿规则实施联合重组”。同年11月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重新启动城商行联合重组、跨区域经营以及上市等系列进程。
在政策的鼓励下,2005年12月由安徽省内6家城商行和7家城信社联合重组而成立的徽商银行正是上述政策思路的践行者,并以此开启了城商行的重组模式,随后的江苏银行、晋商银行、中原银行、四川银行、山西银行以及即将到来的辽宁银行等均参照此模式而成立。
2、2006年银监会出台《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对于满足各项监管要求,且对达到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将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2006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成为我国首家实现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案例,直至2011年北京银行被中央领导点名批评城商行的跨区域布局进程才被暂停。
3、对于更多的城商行而言,由于无法实现跨区域经营所带来的困境是显而易见的,于是诸如专营机构、异地事业部制模式等也成为自2011年后城商行的主攻方向。但到目前为止,也只有持牌的专营机构成为严监管政策下的唯一宠儿。
4、2015年1月20日,银监会官网对“内设部门”一栏进行了调整,撤销2个部门(培训中心、信息中心),设立城商行监管部,专司对城商行、城信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职责;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不过长期的快速发展也为城商行埋下了较多的风险隐患,并受到国家高层和监管部门越来越多的关注。例如,2006-2007年的改制潮让城商行的股东背景有了诸多民营企业的成份,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近年来稳增长压力的加大让城商行亦承载着更多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
(四)城商行进入严监管后的精品化和大分化时代
1、2016年严监管后,城商行潜在的风险问题开始暴露,而2019年以来的包商银行、锦州银行以及恒丰银行的重组便是最好的案例。但这并不是结尾,2020年以来山西银行、四川银行以及辽宁省计划将辖内12家城商行重组合并等事件同样也是从风险化解的角度考虑的,因为这些被重组合并的城商行本身便已经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
2、由于历史、体制、政策等原因,主要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的城商行在抗风险能力方面要明显弱于全国性银行,在全国性银行已席卷全国主要细分领域的背景下,城商行的发展显得异常艰辛且备受政策约束,而顽强的城商行体系仍然在不断努力、转型升级,力图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3、这两年的数据清晰地显示,现在的城商行已经比较确切地进入精品化和大分化时代,头部城商行和优质城商行的优势正逐步凸显,当然这个群体数量目前来看并不多。以数据为例,2019-2020年期间,城商行的净利润同比增速较国有大行、股份行均明显处于劣势,这在2016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特别是从2020年整体数据来看,有7家城商行总资产下降、38家城商行的营业收入下降、66家城商行的净利润下降,上市城商行中的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银行、甘肃银行、江西银行和晋商银行的2020年营业收入则分别下降22.60%、59.80%、3.43%、10.23%、20.59%和4.30%。
三、城商行五大件综述
(一)更名史:摆脱过去、面向未来最直接的方式
更名,是告别过去、迎来未来最直接的方式。如今包商银行更名为蒙商银行便是例证。当然,我们更需要了解那些熟悉的城商行曾经有哪些标签:
1、上海市城市合作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宁波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沈阳市商业银行(盛京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南京银行)、大连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天津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平安银行)、重庆市商业银行(重庆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银川市商业银行(宁夏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营口市商业银行(营口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东莞银行)、锦州市商业银行(锦州银行)、青岛商业银行(青岛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福建海峡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杭州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更名为齐鲁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四川天府银行、奎屯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新疆汇和银行等等。
2、万州市商业银行重组为重庆三峡银行,汕头市商业银行重组为广东华兴银行,湛江市商业银行重组为广东南粤银行,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经中石油重组后总部迁往北京并更名为昆仑银行,焦作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焦作中旅银行。
3、宁波国际银行更名为宁波通商银行,临沂市商业银行更名为临商银行,太原市商业银行重组为晋商银行,莱芜市商业银行更名为莱商银行,淄博市商业银行更名为齐商银行,包头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包商银行以及后续的蒙商银行。
4、诸如江苏银行、徽商银行、甘肃银行、湖北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吉林银行、贵州银行、龙江银行、四川银行、山西银行等均是由2家及以上城商行合并组建而成。
5、城商行在起名字的时候往往有趋同性,目前国内共有7家银行的名称中带有“商”字,分别为徽商银行、包商银行(已破产并由蒙商银行替代)、莱商银行、齐商银行、临商银行、晋商银行、宁波通商银行。
(二)引进战投:一直在路上的热情
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目的不在于引进资本,更重要地在于引进先进管理模式,但对于城商行而言,战略投资者的引进更多是为了避免地方政府较强的行政干预。
2002年9月5日,央行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银行监管课题组的一篇报告《进一步发挥现有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明确提出“在化解地区金融风险过程中,中小商业银行形成了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股权结构……但地方政府的入股,必将对中小商业银行形成行政干预的压力……要支持中小商业银行的业务联合和重组”。这份报告为第二年独立出来的银监会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引。2004年9月7日,刚成立不久的银监会表示“鼓励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上市和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联合与重组等项工作”。
据统计在1999-2005年期间,共有19家境外投资者入股了包括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北京、杭州、南充、天津、宁波等在内的16家中资银行,外资投资金额超过165亿美元,占当内境内银行业总资本的15%左右。
当然也有一些小的城商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并非只考虑境外金融机构,境内机构也会被作为选项之一。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城商行对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特别是境外商业银行。不过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境外金融机构的日子突然变得没那么好过了,城商行开始对四大AMC、国有资本、大型实体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表达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一些信托、地方AMC、民营企业等也相继入驻。
如长城资管的长城华西银行、信达资管的南洋商业银行、华融资管的华融湘江银行、东方资管的大连银行、中石油的昆仑银行、中粮集团的龙江银行以及明天系(包商银行和潍坊银行)、中静系(徽商银行)、安邦系(成都农商行)、华信系(海南银行)、新湖系(盛京银行和温州银行)、五矿系(锦阳银行)、泰禾集团的福建海峡银行、安信信托的泸州银行等。
(三)上市目标:29家城商行实现上市
本质上来说,无论更名,抑或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其目的大都是寄希望通过此路径来改善公司治理、弥补资本,并进一步推进上市。截止目前共有29家城商行实现了上市目标。具体如下,
1、3家城商行实现了A+H目标(分别为郑州银行、青岛银行和重庆银行)。
2、13家城产行完成了纯A股上市目标,分别为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贵阳银行、成都银行、西安银行、长沙银行、苏州银行、厦门银行、齐鲁银行。
3、13家城商行实现了纯港股上市目标,分别为盛京银行、徽商银行、锦州银行、天津银行、哈尔滨银行、中原银行、重庆银行、甘肃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晋商银行、泸州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
4、从上市进程来看,2007年与2016年是两个标志的时间点:
(1)2007年,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与北京银行完成了A股上市目标。此后的将近十年,再未有城商行登陆A股,直到2016年。
(2)2016年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贵阳银行等四家银行重磅登陆A股。
(3)2018年郑州银行与长沙银行、2019年青岛银行与西安银行、2020年厦门银行、2021年重庆银行与齐鲁银行相继登陆A股。
我们相信,后续地方政府背景的企业以及国有平台入驻城商行的情况仍将继续发生,而A股上市这一路径将像天梯一样,等待着越来越优秀的城商行攀登。
(四)跨区域机构布局
1、放开与叫停交替进行
城商行的异地扩张真正从2006年4月的上海银行设立宁波分行开始算起,先后经历了2006年的放开、2009-2010年的大规模铺开、2011年的叫停、2013年的部分放开以及近年的暂停等几个阶段。
(1)2006年2月,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只对省内设立异地分行进行约束,但没有明确跨省设立分行,这拉开了城商行省内异地作业的序幕。
(2)2009年4月,银监会出台《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明确只要评级达到要求,便可以申请异地分行。据统计,仅2010年一年时间里,62家城商行便设立了合计103家异地分支行。
(3)2011年,当时高层点名批评北京银行跨区域扩张的问题,认为有“不平衡、不持久、不匹配”的倾向,异地设立开始被叫停。自此之后,鲜有地方性银行设立跨省异地分支机构被批,而多是通过设立专营机构或派驻相关人员进驻的形式,来进行异地作业。
2、8家城商行分别拥有5家(含)以上跨省分行
目前有8家银行的跨省分行数量在5家(含)以上。分别为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杭州银行、天津银行和大连银行。其中,徽商银行近期由于重组包商银行而接收了其所拥有的北京、宁波、深圳和成都等4家分行,因此徽商银行的跨省分行数量也达到5家(加上原南京分行)。
此外,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在跨区域经营方面也有所突破,
(1)汉口银行、富滇银行和厦门银行分别于2010年1月、2011年3月和2011年5月在重庆设有分行。
(2)江西银行分别于2010年8月和2011年6月在广州和苏州设立分行。
(3)河北银行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1年5月在天津和青岛设立分行。
(4)昆仑银行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0年6月在西安和大庆设立分行。
(5)东莞银行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8月在长沙与合肥设立分行。
3、五家城商行在境外有布局
这五家银行分别为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银行、富滇银行、北京银行和东莞银行。具体来看,
(1)北京银行和东莞银行在香港分别有1家代表处,虽然不是营业性机构,但也开始迈出了境外布局的步伐。
(2)富滇银行在老挝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老中银行)。
(3)上海银行在香港设立有上海银行(香港)和上银国际(100%)。
(4)厦门国际银行目前拥有香港集友银行和澳门国际银行两家境外附属机构,并借助附属机构在广州(包括佛山和惠州)、深圳和杭州三地成功实现布局,是五家银行中境外布局质量最高的一家。
事实上2019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在第六部分“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明确提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在境外中资企业集中地有序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这意味着金融业的开放并不局限于境外金融机构进入,后续境内金融机构走出去也是一个可选路径。
(五)综合经营情况
鉴于其它牌照获取的难度,多数银行基于政策的鼓励将金融租赁和消费金融视为首要选择。根据统计已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城商行有22家,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商行有11家。当然部分银行也拥有其它并不常见的牌照,如徽商银行参股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西安银行参股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等。
不过整体上看,5家城商行的牌照比较齐全,如(1)北京银行目前拥有保险、基金、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等四类牌照;(2)上海银行目前拥有基金、消费金融和境外业务资格等三类牌照;(3)江苏银行目前拥有理财、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等三类牌照;(4)南京银行目前拥有基金、理财、资产管理、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农商行等几类业务资格;(5)宁波银行目前拥有基金、理财、资产管理、金融租赁等三类业务资格。
1、22家城商行拥有金融租赁牌照、15家城商行拥有消费金融牌照
(1)目前共有22家城商行拥有金融租赁牌照,分别为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徽商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银行、中原银行、贵阳银行、天津银行、苏州银行、青岛银行、河北银行、郑州银行、重庆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汉口银行、厦门银行、江西银行、洛阳银行、兰州银行、天府银行。
(2)目前有15家城商行拥有消费金融牌照,分别为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盛京银行、中原银行、长沙银行、哈尔滨银行、成都银行、晋商银行、长安银行、蒙商银行、湖北银行和张家口银行。
2、6家城商行获批筹建理财子公司并正式开业
理财子公司的牌照价值要明显高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对于一些没有公募基金牌照的商业银行而言,理财子公司牌照的获得显的尤为重要。
截止目前共有6家城商行的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并正式开业,分别为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和青岛银行。虽然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尚未获得,但其已分别拥有基金管理公司。
3、一些地方性银行有参股其它银行
同时还有一些参股了其它银行,如北京银行持股廊坊银行(3.57%)、南京银行持股芜湖津盛农商行(30.09%)和日照银行(20%)、杭州银行持股石嘴山银行(19.8%)、成都银行持股西藏银行(5.3%)、重庆银行持股三峡银行(4.97%)以及徽商银行参股蒙商银行等等。
四、城商行规模排名情况简述
(一)行业总资产规模达到41.07万亿
截至2020年底,城商行总资产规模达到41.07万亿(和农村金融机构基本相当),2016年以来总资产年均增速达到9.82%、2020年增速则达到10.17%。同时目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城商行的总资产占比由2015年的11.38%提升至2020年底的12.84%。
(二)总资产万亿以上城商行8家、5000亿以上城商行19家
过去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城商行群体所经历的正是一个大浪淘沙的年代,优秀者愈加优秀、规模创收与资产质量均脱颖而出,而这一趋势在未来可能会演化的更明显,城商行之间的分化正体现在各个领域。
1、截至2020年底,8家城商行的总资产超过万亿(合计14.32万亿),19家城商行的总资产超过5000亿元(合计21.79万亿)。其中万亿以上城商行从高到低分别为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徽商银行、杭州银行、盛京银行,其余11家5000亿以上城商行从高到低分别为厦门国际银行、锦州银行、中原银行、长沙银行、天津银行、成都银行、广州银行、哈尔滨银行、贵阳银行、重庆银行与郑州银行。
2、截至2020年底,共有22家城商行的总资产位于3000亿-5000亿之间(合计8.35万亿),另有29家城商行的总资产低于1000亿元。
(三)17家城商行非保本理财超500亿元、6家城商行资产托管超万亿
非保本理财与资产托管规模作为两大表外业务,代表着一家银行的资产管理能力和资产托管水平,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一家银行未来的发展动力和可能的想象空间。因此,相较于表内业务外,非保本理财与资产托管规模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截至2020年底,
1、17家城商行的非保本理财余额超过500亿元,8家城商行的非保本理财超过1000亿元。非保本理财余额超千亿元的城商行从高到低依次为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青岛银行。
非保本理财余额超500亿元的其余9家城商行从高到低依次为天津银行、贵阳银行、中原银行、盛京银行、汉口银行、苏州银行、哈尔滨银行、成都银行与广州银行。
2、6家城商行的资产托管规模超过万亿,从高到低分别为江苏银行(3.04万亿)、宁波银行(2.40万亿)、上海银行(2.13万亿)、南京银行(1.87万亿)、北京银行(1.34万亿)、杭州银行(1.01万亿)与徽商银行(0.88万亿)。
五、对城商行监管导向上的一些变化
(一)银监会成立初期,监管部门对城商行确立了“分类监管、一行一策”的监管原则,对象上应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业务范围上鼓励城商行大力开展小企业贷款、银团贷款、消费贷款和中间业务。
(二)2015年以后监管部门在强调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三农、服务社区市民的同时,还要求城商行需做到三个“适应”,即与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与宏观经济变化相适应、与地方经济发展重点相适应,摒弃“规模求大、地域求广、业务求全”的发展情结,贯彻做优做精做强做特的发展理念。
1、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要注重抓住国家区域战略与所在地发展规划的结合点,支持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重大区域战略。
2、在服务小微三农方面,要注重主动研究企业居民的金融需求。
3、在服务社区市民方面,要注重拓展基础性普惠金融服务,在服务社区、居民、学校、医院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真正体现市民银行的本色。
此外,监管部门(详见2015年9月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全国城商行年会上的讲话)亦提及城商行应积极参与银团贷款、支持重大民生项目;审慎开展并购贷款,支持先进制造业、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探索投贷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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