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罪(疫情期间从香港偷渡回内地的人会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很多早来广东的人都知道,以前会有很多人偷渡去香港或者澳门等地,但随着近期香港新冠确诊数字的不断新高,那些等不到通过口岸通关入境的人坐不住了,采取偷渡的方式回到内地。根据目前有关单位的通报,湖南及上海通过偷渡回来的人均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其涉嫌的均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妨害疫情防控涉嫌的类型主要是两类罪名(新闻通报涉嫌的均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年—死刑)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三年以下—七年以上)
除开前述这两种情况,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另外,案涉人员都是采取偷渡的方式,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这里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结合通报的案情,偷渡之后隐瞒相关信息一路北上并被确诊,极有可能属于情节严重。另外,为其提供手机一路驾车北上等制造条件的朋友则可能被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帮助犯,属于共犯,一并遭到刑事处罚。
疫情防控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千万不要踩红线。
#上海1人非法越境抵沪确诊 已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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