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继承(建议收藏)
如今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我们的社保体系也在逐步的完善,也开始覆盖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了接近10亿人,有2.9亿老人领取退休待遇。
社保体系不仅包括养老,还包括医疗,失业救济等。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当退休后的老人离世以后,家属可以按照政策领取这5笔钱,如果你不主动领取可能就浪费了,看完记得转发给家里人。
第1笔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我们大家都知道,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费,一部分是个人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是社会统筹,进入一个大盘子发放当期的养老金,而个人账户缴纳的养老金就会逐步积累起来,用于退休时候发放个人的养老金,这是属于个人的资产。
当退休人员不幸离世以后,按照法律规定,若个人养老金账户没有领取完,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当然单位缴费部分就算统筹了。
我们农民缴纳的新农保也是一样的,按照缴费档次每年缴纳的保险进入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当没有领取完就离世了,这个缴纳的钱是可以继承的,并不是白交了。
第2笔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和养老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也是分为单。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单位缴费是医保统筹账户用于支付住院报销的费用,个人缴纳的部分就进入了个人的医保账户,拿到了医保卡里面,个人用来买药可以看病。
当老人离世以后再比以前,如果医保账户还有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第3笔钱,丧葬补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个各地的政策是有一定差异的,领取补助金的标准也差距较大,一定要注意各地的政策,及时的去了解。
山东省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只有1000元,十多年没有变化。浙江省4000,北京市5000元。
以上海为例,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外,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第4笔钱,抚恤金
抚恤金,有的地方叫一次性救助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讲,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生前的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离退休费。
企业退休人员就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山东省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是十个月的全省上一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估算,现在差不多6.5万元以上。
北京市是20个月最低工资水平,四五万的样子。
上海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供养1人者,救济金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各地有一些差别。
第5笔钱,生活特困补助。
如果退休老人的养老金是家里的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老人离世后就没有了养老金。但是家里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或者配偶,未成年的子女等等,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领取到生活特困补助。供养直系亲属的,有的地方会发放一次性救济金。
同样以上海为例,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3年4月1日起,继续按每人每月570元;孤身一人的,增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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