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了解加盟本质)
提到加盟,很多加盟商第一反应,要么加盟是骗人的,要么加盟就是品牌方给加盟商产品和品牌授权,没有太大作用。
之所以很多人对认为加盟是骗人,因为许多加盟骗子,搞臭了市场,让大家对加盟有了坏印象;
之所以认为加盟没太大作用,因为很多人对加盟有误解。或者不了解加盟的本质。
今天,这篇文章就和大家聊聊加盟的本质和加盟优势和弊端,揭秘加盟中的骗局。
△图片来源:摄图网
了解加盟本质,作加盟中的明白人
加盟的本质是外包和合伙。所谓外包是品牌方把产品、模式和品牌外包给加盟商使用。而加盟商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合伙是品牌方和加盟商组成利益共同体。下面我们详细点说一下外包和合伙。
1、外包
对大多数加盟商来说,没产品、没流量、不懂店铺运营和管理。他们有赚钱的欲望、大量的时间以及一些闲置资金。
而品牌方有产品、有模式、有品牌,可缺少资金,把品牌打出去,占领全国市场。 于是,品牌方把品牌、产品和经营模式外包给加盟商,赚取用于扩张所需的资金。
加盟商则用一定的费用,把自己不专业外包出去,获得品牌方产品、品牌和经营模式的使用权。
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品牌方有了大量资金,遍地开花;加盟商有了现成的产品、品牌和模式直接开店,少走了弯路。
所以,加盟在一定程度就是外包。彼此外包出自己有的,来填补自己空缺,以此实现双赢。
2、合伙
加盟可以说是品牌方和加盟商生意上一种合伙。那什么是合伙?所谓合伙大家组成利益共同体,荣辱与共。
加盟商生意火,加盟商越多,品牌扩张越快;品牌方项目越大,品牌覆盖面积广,加盟商店铺流量越多。
反之亦然。盟商店铺出现卫生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品牌方多年建立的品牌形象可能瞬间坍塌;品牌方内部因为股权想争、盲目夸张,导致供应链供应不稳定,对加盟商的生意也是巨大的打击。
所以,品牌方和加盟也算是共患难共荣耀的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
哪加盟对加盟商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呢?
了解加盟优劣势,不在加盟中犯糊涂
在餐饮的红海中,个人要开好店,一定会面临一些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无论哪一种都影响着店铺的生意。哪这些因素分别是什么呢?分别是竞争、难以把控的用户需求和灾难。
首先是竞争。
过去一个区域可能就一两店,即使增加也就两三个家还是个人店或者夫妻店,竞争并不激烈。可是随着餐饮创业门槛变低,加上“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时代的来临,入局者如雨后春笋,络绎不绝涌入餐饮业。这造成的后果新店诞生的速度和老店淘汰的速度越来越快。
此外,一个餐饮小白面临的对手也非常棘手。 要么是品牌方的直营和加盟店,要么是餐饮老炮的店。这些店天然有个优势:风险比较低。因为他们店背后的操盘手在餐饮行业摸爬跪了多年,对店铺选址、引流留存、产品搭建、店铺管理和运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模式, 支撑其店铺快速盈利,即使未来面对风险,也有应对之策。
其次难以把控的用户需求。
随着大家越来越有钱,外加餐饮产品越来越丰富,人们的需求越发喜新厌旧和挑剔。比如火锅行业,过去主要的需求是菜品丰富、火锅味道好。
当这些不再满足时,服务要好、装修要好。所以我们才能看到大多数火锅装修很豪华、服务也很细心。可逐渐,这些也满足不消费者了。于是,火锅行业又开始尝试在场景和产品品类上下功夫。因此,才有了市井火锅、炸串、冷锅串串。
需求的改变和口味的挑选,对餐饮业的开店者来说,可以说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折磨。因为这些要闭嘴餐饮人去创新,成了,获取暂时的收益,败了,生意受损。
但不管哪一种,都是一种煎熬,因为创新容易,持续性的创新却很难。因为持续性的创新需要对市场保持持续的敏感和把控。这点个体创业者很难做到。
第三是意外。所谓意外,就是一些突发性的因素。比如突然性物价上涨、老板的临时加租、突然的拆迁和修路。譬如去年猪肉价格上涨,一些依赖猪肉的店铺生意严重受损。为此,有的老板为应对这种情况,无奈联合大家再群里喊一起涨价应对之,可是换来的确实行政处罚。
第四是突发的灾难。比如今年的疫情,让许多店铺时不时歇业。即使开了,线下的客流也减少不少。更可怕的是未来谁都无法预料的疫情会不会复发。它一旦复发,又一波餐饮人和品牌又要关门。
在这些风险的叠加下,个人开店风险异常高。很多加盟商选择加盟,就是想借助加盟的方式,降低创业的风险,提高开店成功的概率。
这是因为加盟商加盟后拥有的这几个要素,能帮助加盟商抵抗竞争中的风险,及时跟进用户需求的改变。
加盟能给加盟商提供那些要素呢?
品牌。加盟商加盟一个品牌,有个好处:品牌做得好,加盟商店铺的流量就越大。比如今年的蜜雪冰城。这个品牌因为一首歌在抖音上得到很大曝光。这些曝光很快就转化为了蜜雪冰城线下门店的销量。 所以,才有人说品牌是店铺最稳定的流量池。同样的到此,品牌方提高的品牌也是加盟商店铺最稳定的流量池。在这样的流量池的夹持下,加盟商店铺的生意也会蒸蒸日上。
产品。一个店铺想要市场上长期生存下来,产品是核心。但是一个产品想要长期支撑店铺稳定的盈利,就必须其特有的市场适应能力和核心的竞争力。 要支撑这些点,背后所需的能力分别是需求调研、产品研发、市场验证和快速上新和更新迭代。 无论那种能力,个人很难做到,除非背后有团队。因此,加盟一个品牌,实际也是买断了品牌方的产品团队,为其提供产品相关的服务,帮助店铺的产品在市场上始终保持活力。
模式。凡事在市场上摸爬跪打多年的餐饮品牌,基本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运营模式。这个模式不能说一定能帮助加盟商开店就赚钱,但能帮助加盟商少走很多弯路。毕竟加盟商踩点的坑,已经被餐饮品牌踩了一遍,并总结出一套相对应的避坑指南。
上述是餐饮品牌特有的优势,也是加盟商降低风险和提高店铺存活率的根本性因素。
当然,加盟除了上述优势外,也有一定的弊端。
1.承担一笔费用。
加盟商加盟一个项目,要缴纳一定费用。缴纳的费用分为三种分别是加盟金、特许使用费、保证金。
2.加盟金。
加盟金是品牌方对加盟商店铺整体规划和对加盟商进行教育培训时索要的费用。不同的品牌,加盟金是不同的。例如正新鸡排,加盟费用是3.5万元,而麦当劳,就要100万起。
3.特许使用费。
加盟商使用了品牌方商标和商誉时要缴纳的费用。
4.保证金。
品牌方约束加盟商收取的费用。这是品牌方为了防止加盟商在店铺经营上擅自主动,对产品进行改动和品牌进行违规操作,而提前收取的费用。说白了就是为了保护品牌不受伤害。
5.失去经营自主权
一旦加盟商加盟一个品牌,店铺的装修风格、产品定价、菜单设置、原料采购以及使用的设备都必须按照品牌方的标准来做。不然,加盟商会收到一定的惩罚。轻者,扣除保证金;重则,剥夺加盟权,终身不让加盟。
品牌方之所以这样做,其目的是为了消费者对品牌统一的认知。比如统一的口味、统一的装修风格、统一的产品种类等等。但是,对于部分加盟商来说,他们不吃这一套,既然是自己的店,哪我就有全部的控制权。于是,私自对店铺自我化改造。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品牌选择直营,不开放加盟的原因,也是一些人不想加盟,选择单干的原因。
了解完加盟的本质和利弊,接下来,我们再聊聊加盟中的骗局,以防自己在加盟过程被骗。
了解加盟骗局,在加盟骗局中独善其身
市场上加盟项目众多,鱼龙混杂,稍有不慎便是万丈深渊。
所以,加盟商要在加盟市场上独善其身,必须练就火眼金睛,辨别项目真假。但要达到这点,加盟商要对加盟骗局有系统性的认知。
在我看来,加盟骗局无非是按四个步骤进行的,分别吸引、包装、保证、陷阱。用吸引获得大量关注;用包装骗取信任;用保证打消顾虑,促进签约;用陷阱,安稳圈钱,避免法律责任。
1.吸引
快招公司为了快速获取客户,会通过一些方法,吸引加盟商的注意力。这和开店一样,第一步是引流,后面才是留存和变现。加盟骗局也是一样,先获客、在用渲染让加盟商留下了,再用保证让加盟商签约,再用合同陷阱防止您日后找麻烦。
哪快招公司都会用那些方法吸引加盟商的注意呢?
A.0加盟费或者低加盟费。
为了获取客户,有些快招公司以0加盟或者超低的加盟费来吸引加盟商的眼光。对于资金有限的加盟商来说,这招是非常有诱惑力的。因为这样创业能省一大笔钱。
B.冒充大品牌。
他们会寻找市场上知名的餐饮品牌,把它们的品牌名、店铺设计、菜单等仿照出相似的版本的VI设计,然后以此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分发各种渠道。有钱的做广告,或者开几家直营店,没钱的在免费的信息类网站各种信息覆盖。
所以,我们经常会看着这样的现象:山寨的鹿角项比正牌的门店还多;喜茶不开放加盟,但是网上的加盟信息却铺天盖地;不再58同城做广告的瑞星咖啡和海底捞,加盟商也能在58同城上看到相关的信息。
C.利用名人效应。
快招公司借助名人效应圈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请明星代言,快速建立品牌形象,降低加盟商对项目的戒备心,以此快速实现招商的目的。别一种是和明星合谋。明星借助自己的名气,增加品牌曝光,吸引加盟商。快招公司再利用自己招商能力迅速变现。
2、包装
当加盟商有了咨询项目的兴趣,快招公司会通过各种方式营造一种自己是“大品牌、项目很火爆”的氛围。他们目的就是获取加盟商的信任,为签约做铺垫。
哪快招公司会通过那些方式来“包装”自己大品牌、好项目的形象?
方式一:采取免费福利+车接车送+各种奖状的方式。
加盟商刚咨询项目时,销售人员为了让加盟商过来,会免费给加盟商送机票,来了免费接送。接送来后,刻意带加盟商在公司转转,看看他们各个部门以及贴在墙上的各种奖状。
看完这些便开始给加盟商介绍他们的各种品牌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在这样的渲染下,加盟商可能会感觉这家公司是大企业。
可实际情况是奖状是找人作的;各个部门也就几个人;各个品牌刚包装,只有样板间,没有直营店。
方式二:一般会采取样板间+找人的方式+宣传片的方式。
当销售员给加盟商树立大企业的形象完后,便开始给加盟商树立好项目的形象。一般销售人员会根据手上的文件夹,看各种他和加盟签约时,并说:“我们最近就很多人加盟了我们的项目。这么多人加盟,足以说明,我们的项目好了,不然也不会这么多人加盟。”。当然,这些不足以说明项目是赚钱的项目。这点对方也想好了,他们会带加盟商去看加盟店。
只是在加盟商去前,销售人员已联系好水军去店铺充当客户,且制作产品的厨师也已等候加盟商多时。所以加盟商看到火爆的场景和口味好的产品,都是快招公司刻意表演给加盟商看的。
面对这样情况,千万不要急着加盟,一定要想办法抽身出来,让自己冷静。只有自己冷静了,做出的选择才不受对方营造的“假”环境影响。
方式三:保证
为了促进快速签单,一些餐饮的招商人员在和加盟商面谈时,会给加盟商各种保证,让加盟商打消加盟中的顾虑。待加盟商签约后,要对方兑现承诺时,要么无限期的各个理由搪塞;要么说那是招商人员的个人行为,与品牌无关;要么干脆不理睬加盟商。
在所有保证中,品牌方最常用的保证就是开店0风险和快速回本。
开店0风险和快速回本。招商人员在和加盟商谈判时,为了打消加盟商“投入钱多久会回本”的顾虑。会给加盟商保证,我们项目最短3个月,最长半年内。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们会一一用话术打消的怀疑。
比如加盟商担忧自己不懂运营,招商人员会告诉加盟商,我们品牌已经在行业多年,模式是成熟的,加盟商只要按我们的模式走,一定赚钱;
加盟商担忧未来店铺没有流量怎么办? 对方会说,我们有营销部门,会针对加盟商店铺的作一系列的营销活动,每年的各个节日我们也会帮加盟商做活动;
担忧未来店铺日常运营出现问题怎么办?对方说我们又督导服务,会一周到两周会巡查一次。
最后,给加盟商一个结论:开店0风险。可是再好项目、运营再好的店铺都有不会0风险。比如海底捞,算是火锅界一哥,也有大部分店处于亏损的状态。尤其疫情的到来,亏损的店铺实在坚持不下来,就直接关了。关店数量达到200家。
面临这样的保证,我的建议不要选择这个项目。因为这个项目不靠谱。一个靠谱的项目是想做长期的生意,在加盟方面不轻易保证的,就是怕保证了实现不了,毁了品牌的声誉。
倘若加盟商十分看好该项目,那一定让对方把承诺落实到纸质合同上,并盖上章,签上名。起码,将来品牌方未履行承诺时,加盟商可以根据合同追究责任。
4、陷阱
在加盟中,快招公司会为加盟商设置两个陷阱,一个品牌陷阱,通过多个品牌,来让加盟商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别一个是合同陷阱,避免加盟商发现被骗后,追究不了相关责任。
多品牌陷阱
一些品牌方为了防止加盟商流入到竞品哪里去。就根据加盟商不同的项目需求,一口气包装几十个品牌。不喜欢火锅,咱可以投资酸菜鱼;不喜欢酸菜鱼,可以投资烤红薯;不喜欢烤红薯,咱投资披萨。甚至,加盟商投资一个项目,再免费送一个项目。万一加盟商怕开店失败,对方会说:“如果失败了,加盟商想换项目,我们不收取加盟费”。在这样诱惑下,加盟商稍不理性,就掉入了圈套。面对这样情况,千万保持理性,清楚的意识到:很难有一家企业,同时操作多个品牌,并运营出色的。因为这需要庞大的资金、人力来支撑。大多数餐饮品牌是不具备的。
合同陷阱
首先是双方权利和义务模糊化。
加盟商和品牌方双方合作义务和责任应该是对等的。但是有些品牌方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会在合同上使用一些含糊不清的词语。如有些品牌,没有督导团队,会把巡店日期写出不定期。所谓不定期,就是不会去看。遇到这种状况,一定要求品牌方把日期明确了。因此,加盟商在看合同时,一定要留意合同对方责任和义务的哪一快内容,对那些笼统词和含糊不清描述一定要对方给个明确的答复,并落实在合同上。
其次是合同上不写“特许经营合同”
有些项目的专利和商标还没有下来,就私自向加盟商收取许可费用和加盟费。因为项目不合规,他们无法使用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于是,他们是使用移花接木的方式,以假乱真的方式伪造合同比如什么“服务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经营管理协议””。
这些合同不具备对加盟商约束效应的。加盟商有权向对方提出合同解约或者视为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解决后,加盟商可以要求品牌方退还已支付的加盟费。
第三是合同上“无加盟费”或“特许使用费”约定
特许经营合同上如果没有“特许加盟费”和“特许使用费”等字眼,有的只是“运营服务费”“培训费”等。加盟商一定要警惕,因为对方没有特许经营权,不能收取加盟费,故此才再收费项目上玩起了了手脚来变向收取加盟费。实则是规避特许经营法对其的法律约束。
第四是只提供咨询建议,不对经营管理体制作统一要求
为了防止规避商业特许法规对自身的限制,有些品牌方的加盟合同,“有方(特许企业)仅提供指导培训方面的服务与建议,是否采纳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干预或参与乙方的经营活动,也不对乙方的经营体系、财务管理体制、经营管理体制、经营口号、经营理念等各项内容具有任何控制力。
如果加盟商签了这合同,品牌方不给加盟商提供相关的服务,进而导致加盟商生意失败,对方也找借口说加盟商自己经营出了问题,和品牌无关。因此,加盟商看到合同上有这样的条款是一定要警惕。
第五是领取资料视为接受培训,费用概不退还
有些品牌方为了培训省事有怕加盟商拿着合同威胁,会在合同上制定一条“霸王条款”:(加盟商)领取资料视为接受培训并掌握核心技术,费用概不退还。
遇到这样的条款,千万要警惕起来。因为领取资料和接受培训以及掌握核心技术是两回事,他们在法律上属于两个事实行为。
即便对方提供的核心资料是其独特的核心技术,但是加盟商领取资料也并未享受到品牌方必须为加盟商提供的经营资源。因此,这条条款是品牌方的违规操作,不具备法律效应,只是吓吓小白餐饮人。
第六是口头协议,不落实合同上
为什么许多销售可以乱保证,那是因为对方心里清楚,只要不落实在合同上,加盟商将来看肯定死无对证。面对这样情况是一定要对方出一个纸面说明,并签名盖章,附属在合同上。
待将来,对方未兑现承诺时,加盟商可以依据合同追求其法律责任。
小结
对加盟商来说,选择加盟不是简单选择了一种创业的方式,而是选择一个靠谱的合伙人和品牌,彼此外包出一部分自己的不擅长,来发挥自己的擅长。
加盟商外包出自己不擅长的店铺经营和产品研发,用自己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店铺,提高收益;品牌方外包出自己的品牌、模式和产品,来腾出自己的时间,获取资金,快去占领市场,获得品牌曝光。
以此来实现双方的收益最大化。当然,这也是有有弊有利的。利就是降低创业失败率,提高店铺收益的概率;弊端就是要承担一笔费用,还有失去店铺经营的自主权。
但是,想要在加盟不被骗,加盟商还有识别加盟骗局。要做到这点,对加盟套路一定了解。不过,加盟骗局的套路大多数是固定,无非吸引,渲染、包装和陷阱。
(作者:顶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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