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拟引入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编草案规定)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婚姻家庭编草案中,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备受关注。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从行文中看,草案中冷静期的设置针对的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妻。事实上,离婚冷静期在法院家事审判中早已广泛应用,是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其中一个项目。那么,离婚冷静期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在实际运用中的效果怎么样呢?
冷静期 给危急婚姻按下暂停键
第一次看到当事人陈凯(化名)的离婚诉状时,西城法院的家事调解员张瑛有些不理解。陈凯称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却没有提及任何原则性问题。两人都有稳定工作,收入也不低,育有一双儿女,非常令人羡慕。为什么要离婚呢?
张瑛按照自己的工作方法,先约女方聊聊。女方得知被丈夫起诉,一声长叹,她不想离婚,但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女方告诉调解员,他们夫妻是大学同学,感情基础很好。孩子出生后,公婆搬来同住,帮着照看。但是,她与强势的婆婆相处得并不融洽。
夫妻俩过日子哪有不红脸的,但婆婆只要听到小两口吵架就把儿子叫走,让两口子分房而居。有一次,小两口闹别扭吵架,婆婆冲上去给了儿媳一个嘴巴。后来,女方父亲生病住院,小两口又因为一些琐事在医院发生争吵,岳父也打了女婿一个耳光,甚至闹到报警的地步。
作为北京市高院评选出的优秀特邀调解员,经验丰富的张瑛确信,这小两口原本没多大矛盾,都是老人掺和造成的,这桩婚姻还有救。于是,她又找了两位调解员一起,把陈凯请到法院做工作。
“家庭生活锅碗瓢盆哪有没有不磕碰的。人无完人,今后你再找一个,也不一定就比现在的好。”让调解员意外的是,还没劝两句话,陈凯放声大哭,怎么也止不住。等他释放的差不多了,调解员问了问两人的矛盾,跟女方说的几乎一样。
“你们婚姻的问题在于两个人欠缺沟通,你们和自己的父母不是外人,但对配偶来讲,就是外人,你们自己应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调解员试探着问陈凯:“要不你们先冷静冷静,想想你们在大学谈恋爱的美好时光,过些日子咱们再聊聊?”陈凯一口答应了。
几位调解员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了,丰富的生活阅历让他们一看便知道,陈凯虽然起诉离婚,但对妻子仍然是有感情的。
过了些日子,调解员再把俩人分别约到法院谈话,双方的情绪明显平稳了许多。“不知道你们在冷静期仔细想过没有,你们的矛盾都是父母参与太多,其实两个人本身没多大仇。如果你们的感情没有真的破裂,能不能尽量保全家庭,毕竟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调解员语重心长地劝导双方,并给他们出主意:“你们收入不算低,能不能在小区里给父母租套房子,分开居住,也给自己一些空间?”调解员又给双方“传授”了一些讨好长辈的妙招,让他们回去好好经营家庭。陈凯也撤回了离婚诉讼。
两个月后,陈凯主动告诉调解员,他们给父母租了房子住,现在夫妻关系改善了很多。过了段时间,调解员再回访时,两个人已经能很好处理家庭关系了。
冷静思考 坚持不离的同意离婚了
调解员张瑛告诉记者:“婚姻问题也是当局者迷,我们从过来人的角度做做工作,能帮助夫妻双方正确认识婚姻的问题。通过冷静期的深思熟虑,有起诉离婚的不离了,还有的坚持不离婚的也离了。”
在张瑛调解的另一起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外事人员,女方是全职太太,俩人一直在国外生活。因为经常有女同事和丈夫在一起,这位妻子醋意大发,在激烈的争吵中,女方抄起东西要砸男方,男方一抬腿给了女方一脚。
在当地,家暴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就因为这一脚,女方报了警,男方差点就被拘留了。此事之后,俩人分居了一年多,男方回国后便起诉离婚。
经双方同意,此案进入了冷静期。张瑛先找到男方,问其有没有与妻子和好的可能。男方坚定地说:“没任何可能,我是考虑成熟之后才决定的。如果不离婚,我的前程就毁了。”男方只提了一个要求——尽快离婚。
看到男方如此决绝,张瑛又找女方了解情况。女方的态度很明确,不离婚!她一边哭一边数落丈夫的种种不是,如何对家庭不负责任,对她漠不关心,对孩子不闻不问……
上面那个案例中的丈夫痛哭流涕,让张瑛感受到的是对婚姻和妻子的留恋,而这位妻子的哭诉只让她看到了恨。这不是婚姻,而是互相伤害。
“如果这个男人让你觉得很优秀,你舍不得,我觉得你还是爱他的。但现在他在你眼中一点好都没有,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张瑛问。
女方犹豫了一下说:“我都40多岁了,也没有工作,离婚了我怎么过?”张瑛明白了,她并不是对丈夫还有感情,而是对自己离婚后的生活有顾虑。
张瑛让女方冷静考虑形势:“你们这么过,对谁都不好。为什么不放手,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呢。你们现在分居一年多了,你坚持不离婚,顶多这次不判离,可他要铁了心离婚,过半年再起诉,八成就维持不了了。”
张瑛劝女方给丈夫打个电话,约他一起好好谈谈。
过了一个星期,女方主动给张瑛打来电话。“阿姨,真谢谢您,我冷静考虑了三天之后约他见面,我们谈了许久,都哭了,也互相拥抱了,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都达成协议了,哪天法官有时间,我们去办手续。”
最终,两人坦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各自开始新生活。
“老话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但结束已经无可挽回的婚姻,对两个人来讲,反而是解脱。”张瑛说。
三类离婚诉讼 冷静期作用各不同
通过冷静期的调解疏导,不愿离婚的人同意离婚了,也许会颠覆一些人对于“冷静期”的认识。按照通常的理解,冷静期应该是遏制冲动离婚的,但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爽法官告诉记者,当事人因一时冲动打官司离婚的并不多,冷静期的作用也不只是谨防冲动。
“我们将离婚诉讼分为三类,冷静期的作用也各有不同。”张爽法官说,对于感情没有破裂,只是冲动离婚的,在冷静期内会平复夫妻双方情绪,进行心理调试,继续维护这段婚姻。
对于已经亮起红灯的危急婚姻,冷静期主要为了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修复,帮助当事人认清造成家庭矛盾的根源,改正错误,改善关系,促成调解。
至于已经彻底“死亡”的婚姻,调解人员会劝解他们和平分手,促成协议离婚或通过判决,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
“挽救婚姻、维护家庭稳定固然是冷静期的一个重要目的,但并不是全部。”张爽法官告诉记者,“冷静期”决不是不让当事人离婚,而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思考,特别是再加上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帮助夫妻双方理性分析婚姻中的问题,评估有无挽救婚姻的必要,认清婚姻亮起红灯的原因,最终慎重地作出是否离婚的抉择。这才是冷静期真正的意义所在。
张爽法官说,在适用了冷静期的离婚诉讼中,能调解和好不离婚的最多也就占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仍然离了婚。但对于那些挽救不了的家庭,冷静期的调解与心理疏导,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吸取经验教训,在处理家庭关系的问题上有所收获,为今后开启新生活做积极准备。
婚姻 缺的不是冷静期而是指导
常年审理家事案件,张爽法官发现,现在很多夫妻在家庭生活中遇到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没有想如何改善关系,改变自己,只想到离婚,把离婚当成一种逃离现状的方式。但问题在于,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这段婚姻中成长,认清造成矛盾的原因,那么他们今后的婚姻还可能会出现问题。
有个妻子三次起诉丈夫离婚,前两次都被驳回了。但事实上,他们不仅没有分居,而且还有正常夫妻生活,只是三天两头吵架,吵完就和好,下次接着吵。两人觉得这种婚姻状态不正常,干脆离婚吧。
在冷静期内,法官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男方前后做了4次心理疏导,并教给他一些技巧,怎么帮助妻子改善夫妻关系。
第三次心理疏导时,男方高兴地说,心理咨询师的高招有效果了,妻子以前不喜欢跟他一起旅游、运动,现在不但愿意去了,还主动买了一身运动服。两个人最终也没有离婚。
“现在社会上缺乏对夫妻的婚姻指导,缺乏多重纠纷解决途径。以前家里有矛盾,单位、居委会甚至邻里街坊都来帮着调解,现在没有外部的帮助,最简单的方式反倒是离婚。”张爽法官觉得,冷静期其实应该推广到法院之外,推到社会上,让一些社会机构帮助出现纠纷的家庭进行情感修复。
张爽法官告诉记者,有的国家就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后要经过心理咨询机构的心理疏导。其目的就是要让夫妻双方通过心理疏导,了解婚姻中的问题,要么适时地挽救婚姻,要么理性地吸取教训。
把握好挽救婚姻与干预自由的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草案一出台,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也引发了争论。其中质疑最多的就是担心冷静期变相干预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有律师就提出,婚姻法确立的重要原则就是婚姻自由,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强制设定冷静期是一种倒退。
当然,草案还在审议阶段,能否落实、如何实施还未可知。张爽法官告诉记者,法院设置离婚冷静期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既要挽救没有破裂的婚姻,又不能干预当事人的离婚自由。
首先,是否安排冷静期取决于当事人意愿。当事人起诉时,法官会先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冷静期”调解。当事人同意后,案件才会进入冷静期。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则直接立案,进入庭审程序。
第二,冷静期的时间不会很长,最多两个月,只有当事人申请才可延期。
另外,家事法官的理念也在纠正,调解不是必须要调和,应当离婚要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有价值的婚姻才挽救,而且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张爽法官说,合理的制度,让冷静期成为帮助当事人调处矛盾、疏解心结、反思婚姻问题的渠道,最终让当事人自愿作出正确的婚姻抉择。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莹
编辑:t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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