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四川成都刑事律师)
作者:麦兜 更新时间:2024-11-27 12:44:18 阅读 230
四川成都刑事律师: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九条规定罪名,但第九条规定是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刑法》只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再要求必须具有“容留”和“出售毒品”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四川省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量刑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两年内3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两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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