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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我忽然明白了实习律师的怨恨了)

我日常对于实习律师的怨恨非常不明白。我感觉到在实习期间对他们用心教授,在工资待遇方面是非常照顾的,可是实习期过后,他们一点感激之心都没有太让我疑惑了。今天终于明白了。

我以前带过一些实习律师,现在见面的人就有极少数的人见面对我非常客气。可是有些人,见面连打招呼都没有。我当年对他们可是真心一片的,可是怎么会有这样的结局?我决定以后不会去带实习律师了。

有一名实习律师,家庭条件不好,我允许他有时间过来做实习活动,他办理的案件,我全程参加,所有的收费全部给他。当时他是非常感激的。有一次我的一个案件,开过一次庭,有一次我有点其他的事,让这位实习律师去帮助我去开庭,结果结算的时候这个案件的收费也算成他的了。我想我也不在乎这几千元的小案件,我也没有当面提出来,总觉得他太过分了!当他的律师执业证给他从司法局捎回来了,我给他打电话,他却说去钓鱼了!上班期间他去钓鱼了!好几个小时才回来了,他一点感谢的话也没有,并且把律师证狠狠摔在桌子上!说“八年的时间就是为了它!”在桌子面前陷入恶狠狠地沉思。

我太不明白了!实习期间我可没有沾他一点光,他可不是廉价劳动力呀,是我帮助了他,他还白得了我一个案件的钱。

他在律师所实行效益工资。律师所的环境卫生都是我做的,他就是在坐着不动弹,我说“我们一起打扫卫生吧?”,他说“不能找个扫卫生的吗?”,后来我通知他,去其他律师所吧?他不想走。我坚决不要。以后就慢慢把聘用人员全部辞退。

我认为那些实习律师是把那些焦虑情绪转向了律师事务所,转向对律师事务所的仇恨!即使律师真心教他们,他们也不会感激。很可能觉得对指导老师及其他律师日常的客气属于屈辱;律师所或者指导老师给他们的工资待遇觉得是对他们的盘剥,他们心中怒气冲天,不敢发作。待实习期结束,考核合格,他们就一定要换律师事务所的。

这些实习律师在没有实习的时候就有一颗怨恨的心。

所以今后我是不会招收实习律师的。以后如果办理事务性的,就招收一名普通职工;如果招收出庭律师,就招收正式执业律师,实行授薪制。

我个人认为律师所招收实习律师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期满就飞;招收挂靠聘用律师也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如果律师所业务开拓的可以,可以招收聘用授薪律师才可以赚钱。不赚钱惹麻烦的事干它是没有益处的。

我忽然明白了实习律师的怨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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