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赔偿(杨在明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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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存在福利性,是村集体发放给集体内部的人员用于房屋建造的土地。所以房子和宅基地受到征收,政府应该提供什么补偿呢?
宅基地房屋被征收的两种补偿方式
宅基地和房子受到征收,通常有两类补偿途径,一个是货币补偿,另一个是安置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政府和拆迁户协商一致,通过政府根据市场审评的价值,来给征收户提供货币当做补偿途径。
安置补偿就是给征收户提供合理的安置金额,在另外一块区域给征收户提供一块宅基地,或是将征收户安顿在安置小区中。
农村房屋征收,应该给哪些补偿?
农村宅基地补偿:
政府对宅基地和土地中的房子进行征收,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换句话说,征收单位会把这个补偿直接给村集体,具体价格根据附近的耕地来确定。
然而又是安置补偿里有单独规划宅基地的,就不需要给宅基地提供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针对宅基地的房子,这部分土地中农作物的补偿制作单位,一般会根据房子的构造、大小以及建造的时间进行综合考虑,根据审评的结果提供补偿。
要是是对城市地区的房子进行补偿,那么补偿就能够根据国有土地中房屋补偿标准来确定。
这个时候需要关注,是根据国有土地证房子征收的准则,就应该除去以及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用,房屋要包含其装潢的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中有关法规要求,由于房子受到征收时导致搬迁产生的费用,也应该提供补偿,由于征收而导致的暂时安顿补偿,也应该确定合理的标准提供给征收户。
另外,不同地区的政府还会用奖励来带动被征收户在规定的时间中主动搬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根据法规的要求,货币与安顿补偿通常是取其中一种,然而我们的律师在之前处理案例的时候,有的是仅仅提供货币而不提供安顿补偿,要是碰到这种状况,各位应该尽快找到专业的律师进行。
外村人买卖宅基地,能否获得补偿?
除此之外,还有的人想问,村外的人买了村内的宅基地建造房子,可不可以得到补偿呢?
理论上可以得到房屋一定比例的补偿,然而不可以获得所有的补偿。
根据上述,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对土地的补偿自然就应该分配给村集体中的人员,因此,此村外的人买了宅基地以后再在土地上建造房子,仅仅是能够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
另外还存在比较特别的状况,要是当地的政府同意了宅基地的交易,那购买者就具有和其他村民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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