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顺风车案件(郑州空姐遇害案后续)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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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晚,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振华杀害空姐李明珠案,有了新进展。
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军、宋某某在继承其子刘振华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某、董某(李明珠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损失62.668986万。判决书还显示,被告刘某军、宋某某曾试图隐匿财产。28日,刘某军表示,他将上诉。
判决书还显示,案发后,运营滴滴公司已与遇害父母达成补偿协议。依协议,该补偿费具有精神慰籍性质。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5日晚22时时,完成飞行任务的珠珠,回到驻地酒店。计划搭乘5月6日凌晨一点多的火车返回老家济南。根据滴滴订单显示,她预订了一辆顺风车,而接单的司机正是刘某。
警方提供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5月5日23时42分,刘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抵达酒店。十分钟后,珠珠从酒店走出,临上车前还对比着手机看了一眼车尾部,似乎是在核实车牌与顺风车订单信息是否一致,随后打开后排车门上车。车辆停留30秒后,于23时53秒缓慢启动,驶离酒店。
2018年5月10日,滴滴发布百万悬赏。
嫌疑人作案后弃车跳河。民警顺线追踪,于5月8日11时30分许,在航兴路该大桥上发现此车。通过调取河道监控发现,5月6日1时6分许,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车处跳入河中。
此案引起社会关注,滴滴顺风车安全机制遭严重质疑。
法院判决
判决书指出,李明珠系原告独女,刘振华系被告独子。刘振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其父刘某军及其母宋某某,刘振华生前与郭某某有过一段婚史,但并未生育,二人也已与2017年7月25日登记离婚。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刘振华的遗产及遗产性民事权利主要有豫A82RU5号“江淮瑞风”牌越野车一辆及在合村并城中确定分配的120平房米安置房等。刘某军和宋某某在刘振华自杀后继承了这些财产,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因李明珠遇害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在办理丧葬事宜期间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2.668986万元。
法院未支持原告精神赔偿诉求,被告曾隐匿财产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郑港办事处凌庄村在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改造中被整体征迁,刘某军家共有四人被确定为安置对象,另外三人为其妻宋某某、其子刘振华、其父刘某聚。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对每位村民的安置标准为60平方米安置房,其子刘振华因系独生子女,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多享受一人份安置房, 其子按二人份分配安置房共120平方米,但目前安置房尚未分配到位。
本案审理过程中,刘某军持其与同村村民刘某斌签订的落款日期为2018年3月9日的协议,称在其子刘振华逼迫下已将刘振华的两套安置房以30万的价格贱卖用于日常花销,经法院依法传唤刘某斌,刘某斌承认购买刘振华的两套安置房不属实,亦未向刘某军支付30万元的价款。随后刘某军在庭审中也承认了在李明珠被杀案侦破后虚构卖房隐匿财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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