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未遂罪(故意杀人未遂)
引言
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互相依存的社会,就是有一定的秩序,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特色、喜好、意愿等因素扮演各自的角色。
社会每一个人都要遵守一定的规矩、一定的秩序,否则,就像马路上乱闯红灯的汽车一样,会导致社会动荡,甚至像世界大战这样的灾难!
这种社会秩序就是法律,各种位阶的法律管理着各种层次的人和事务。宪法构建一个国家法律的基调,行政法像侠客,帮你管管不平事。民法像妈妈,管着你的吃喝拉撒。而刑法像严父,平时不管你,一旦犯了大错,就是严厉的惩罚。
最严厉的刑法之一也有不足之处
我们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生命了,所以一般社会观念会认为,最恶劣的罪行就是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当然那种琼瑶剧里的“你失去的是一条腿,她失去的可是爱情”的这种【爱情价更高】的理念,不在@金宝每日说法今天讨论犯罪!
所以,刑法里有一条大家都熟悉的,专门针对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罪名。
那就是【故意杀人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一条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最高刑也可以处死刑。
按照我们现在的一般观念,死刑立即执行是最严厉的惩罚了,但是无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达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行为人要达到既遂才可以的。也就是说要有被害人死亡,如果没有被害人死亡,一般不会判死刑。
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的话,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么,我们现实中假如出现那种案例,就是冲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去的,手段非常残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被害人也是九死一生,虽然救活过来了,也基本是废人了,生不如死,这种犯罪分子造成的后果,相当于杀人了,甚至更严重,如果留着他,对社会是一种伤害,对法律是一种践踏。
这条法律可以解决
历史上还真有这么一个案例,歹徒强奸少女,又将她肠子掏出扯断,导致少女虽然被抢救过来了,却留下了严重残疾。后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了。根据的就是这一条法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条就规定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虽然没有造成他人死亡,最高刑一样可以判决死刑。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歹徒明明就是奔着故意杀人去的,应该判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怎么就判故意伤害罪了呢?
@金宝每日说法需要介绍一下,根据刑法理论,触犯一个罪并不代表就不会触犯其他罪,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法条竞合的关系,触犯故意杀人罪就必然会触犯故意伤害罪,自己理解一下,要杀人,当然首先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嘛!所以说,故意杀人罪可以包容评价为故意伤害罪!
那故意杀人未遂,但是导致他人身体严重残疾的,当然可以包容评价为为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形。可以适用最高刑死刑。
总结
所以有了这条法律,就算歹徒是抱着故意杀人的目的以特别残忍手段去犯罪,导致他人严重残疾的,就算没有导致他人死亡。
依然可以适用刑法第234条的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量刑最高可以达到死刑!而且并不是纸上谈兵,也有曾经适用过的记录,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样,才可以做到罪刑相适应!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我是@金宝每日说法 欢迎关注、转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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