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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漏水楼下如何处理(楼上装修漏水淹了楼下)

对于居住在楼房的人们,生活中偶尔可能会遇到家中家具、设备、装修、以及其他财产等因楼上装修跑水而被浸泡导致损害的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找谁去索赔呢?可以索赔的项目包括哪些,金额又如何确定呢?

楼上装修漏水淹了楼下,楼下损失找谁赔?

一、找谁去索赔?

首先要看楼上业主与装修施工人员/单位之间构成什么法律关系。

1. 如果楼上业主与装修人员/单位签订装修合同,并且装修施工期间房屋完全由装修方管理,那么基本上楼上业主与装修方构成承揽关系。在装修施工方作为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的第三人损害,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1]规定进行处理,即由作为承揽人的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定作人的业主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施工人员仅提供劳务,即装修由业主管理、材料、设备等均由业主提供,施工人员按照业主指示进行装修施工工作,则施工人员则可能被认定为与楼上业主构成劳务关系,此时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2]处理,即由楼上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即使可能被认定为承揽关系、由作为承揽人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进入诉讼阶段,也仍然可以将装修施工单位和楼上业主均列为被告,主张该两方均承担赔偿责任。装修施工单位有较大可能会在诉讼过程中举证装修方案系业主指示实施,以证明业主存在过错,从而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实践中也有以下类似案件,法院直接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3]之规定,认定应由作为装修人的业主就因装修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刘某1与图某、刘某2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21)内22民终363号】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因装修人即刘某1在对其房屋装修过程中造成图某财产损害,故应由刘某1赔偿图某的经济损失。因刘某2并非装修房屋所有权人亦非侵权人,故图某主张由刘某2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予支持。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2)白云梁与王有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19)辽0211民初9948号】

法院认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该案中案外人的人身损害为原告家中改装后暖气片砸落所造成,故原告作为装修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并无相关法律依据赋予原告向被告追偿的权利。故原、被告间协议所约定“一切责任由房主承担”不存在无效情形。

另提示:在方新民诉乌鲁木齐市美阳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在履行其与孙燕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中造成其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纠纷案、寿县寿春镇牛真鲜饭店、广东星艺装饰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中,法院均认定业主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上,即使楼下业主损失有可能系装修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从而依法应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能排除楼上业主在施工单位选任、装修方案确定、施工进度指示等方面存在过错导致损害发生,因此,无论谈判、还是诉讼,均可以同时要求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赔偿损失。另,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装修管理义务,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该主张难度较大。

二、关于维修费用或损失额如何确定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较为通行的方法是向法院申请对损失和维修费用进行评估或者鉴定,法院会根据评估结果和被告过错程度确定赔偿金额。不论鉴定申请是哪一方提出的,法院通常会酌情判决侵权责任人最终承担全部或部分鉴定费用。

一般而言,受损方可以向侵权责任主体主张因漏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漏水部位所需要的费用、因漏水所损毁的物品的价值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因漏水暂时不具备居住条件,因此产生的合理的租房费用等。具体诉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排除妨碍,将漏水原因进行修复、且达到不再渗水的目标;

2.赔偿不能修复的财产之经济损失;

3.赔偿漏水的修复费用;

4.赔偿租金损失,此处主要是另行租房居住发生的租金支出。租户退租的损失,可以主张,但有一定可能不会支持,因为损害赔偿以弥补损失为原则,而损失要求具有可预见性,租户退租发生的违约赔偿费用有一定可能不被认为具有可预见性。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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