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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法事件频出(3起大学生强奸案)

说3起近两年发生的和大学生有关的强奸案吧,判决书都是2021年给出来的。这些强奸案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发生在同学之间的,都是在饮酒之后导致的,一般都是发生在深夜。

很显然强奸案是会入刑的,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是会被判处死刑的(比如出人命的情况下),最轻的也要三年。

本来上了大学,都是被父母、老师给予厚望的,要为社会做贡献的。

若是因为聚会,因酒乱性做了强奸犯,被送进了监狱,那就得不偿失了。

为了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至少看过这样的案例之后,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不要给别人侵犯自己的机会。

3起大学生强奸案:都是因聚会饮酒乱性,处理结果各不相同

第一起,发生在浙江某大学里,同学聚会都喝醉了的情况下,男生把女生抱到沙发上侵犯。

2021年3月28日,浙江某大学学生酒后强奸醉酒女同学的刑事判决,引起网友的关注上了热搜榜:

3起大学生强奸案:都是因聚会饮酒乱性,处理结果各不相同

事发地点是浙江某大学的排练房内,事因是赵某某组织学校音乐社团成员聚会,总共是4人参加,有男有女。

时间是2020年11月17日,晚上19点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张罗这件事了。

因为是聚会,很难避免喝酒、吃肉的。

热热闹闹,三个多小时过去了,他们基本上都喝倒在地了。

22点30分,组织这个聚会的赵某某,他就把喝倒在地的同学严某某,抱到房间里的沙发上,趁其无力反抗将其强奸。

等到第二天,严某某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被侵犯了,赵某某也没有抵赖。后面交给“叔叔”处理这个案件:

3起大学生强奸案:都是因聚会饮酒乱性,处理结果各不相同

最终赵某某因犯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当初这个判决书出来之后,有很多人觉得这个处罚结果有点轻了。当然了相关部门有给出解释,之所以会是这样的结果,一是因为赵某某是初犯,二是他选择积极赔偿受害者,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三是认罪态度比较好。

所以,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赵某某被判处的是三年有期徒刑。

结合其犯罪情节,具有悔罪表现等情形去看,是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其实缓刑的意思,就是只要以后不再违这样的法,就不用坐牢了。

但是,刑事案底是跟着你一辈子的。

本来一个好好的聚会,弄成了这个样子,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是后悔的吧。

我关注的一个点就是,赵某组织的这个聚会,又是他实施的强奸,是不是他早就对这个女孩图谋不轨了呢?

然后,趁着这个机会,侵犯了该女生?

总之,女生要记住,在聚会的时候,男女都有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喝酒呀,更不要喝醉,任何时候任何场景都不要喝醉,喝醉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

只能说赵某某是幸运的,因为女生选择原谅了他,所以,他才获得了这样轻的刑罚的。若是没有选择原谅,恐怕就要进去了。还没有毕业,就先进入监狱里了。

引以为戒呀,引以为戒!

第二起:广西一大学生,酒后强奸女同学,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3起大学生强奸案:都是因聚会饮酒乱性,处理结果各不相同

2021年3月13日,应同学之邀,大四学生李某(男)和陌某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这一次聚会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酒后散场已经是凌晨2点了,李某发现女同学陌某喝的人事不清了。

随后,他把陌某带到酒店开房,之后,脱去了陌某的衣服,把其强奸了。

第二天陌某发现自己衣衫不整,又和一个男同学单独处在一个屋子里,她知道自己被侵犯了,声称要报警。

李某也没有想逃,更没有抵赖,承认在不自控的情况下,侵犯了女生,最终李某被逮捕。

结果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之所以是这个结果,主要是李某认罪态度比较好,一直待在房间里等待“叔叔”的逮捕。

其次就是他属于强奸未遂的情况,酒喝了很多,迷迷糊糊的,意识不受控制了。

所以,最终选择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李某还是觉得这个处罚太重了,他说自己是酒后没有多少意识,更没有控制力,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想要改判有期徒刑一年。

不过最终,相关部门没有同意,还是维持一审的宣判结果。早知如此,当初为何起贪念,带女生开房的时候,怎么不说没有意识了?

没有意识会带着女生开房?会脱去他的衣服吗?

本来就要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了,就是因为这样的一次聚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事在同学圈,在亲戚圈,在邻居圈传开后,是不是被“社死”了?

就是一时的冲动,成为了强奸犯,给自己带来了一生的污点。得不偿失吧?你看又是酒惹的祸吧,所以,同学们呀,聚会的时候千万不要喝酒!

聚会在所难免,但是,一定要选择健康的方式。

第三起:吉林延边大学,2个男生酒后强奸1个女生致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8年。

这个最恶劣了,也有点复杂,过程非常曲折。

3起大学生强奸案:都是因聚会饮酒乱性,处理结果各不相同

都是属于大学生强奸案,但是宣判结果各不相同,那是因为案件的性质不一样,受害者受侵犯的程度不一样,所以,结果也就各不相同了。

大家有没有发现如下规律:

1、大学生被强奸,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同学聚会上,都是在人数不多的情况下。都是在没有同伴照料的时候,也就是女生落单了,或者是都喝醉了,给了男生侵犯自己的机会。

被侵犯的时候,女生是不自知的。

2、同学聚会喝醉酒的情况下,总有一些男同学,他们是对女同学有所企图的。否则,不会有这样的强奸案发生。

或许,强奸案发生的时候,男生就没有喝醉,这早就是谋划好的。若是酩酊大醉,根本不可能想着要和那个女生开房。

3、都是发生在晚上或者深夜的时候,这个时候人少,容易实施。

还是要自爱呀,不管男生女生,都要自爱,就比如吉林延边大学的这个学生,因为喝酒开房,导致了人命案件,最终三个人都付出了父母难以承受的代价。

一个女生死了,两个男生被判处12年和8年有期徒刑,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事情发生了后悔也来不及呀。

所以,同学们呀没事少聚会,小聚会有男有女有酒的,能不去就不去。不管任何时候,一定要先学会保护自己。

本来都是90后,甚至是00后。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成为了一个强奸犯,等于毁了自己的一生,毁了别人的一生。

希望这三个最近发生的强奸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任何时候都不要有歹念,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要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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