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陵事件的始末(荆轲这样的刺客)
中国人写书,目的十分的简单:干预现实,批评现实。而作为史学著作,司马迁的《史记》不仅记载了王侯将相的丰功伟绩,同时他还为一些在历史大潮中,可以算得上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做传,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之一就是《史记.刺客列传》。可是,为何司马迁会给刺客单独列传呢?
刺客的事迹介绍
一个人著书立说之时,受到的影响多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写书人本人的想法,另一个就是当时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讨论司马迁为刺客做传的出发点之前,我们不妨先简单的对《刺客列传》中的刺客做一下简单的梳理,以此来更好的讨论司马迁做此事的原因。
在《刺客列传》中,出现的刺客共有五人。第一个人是曹沫,他行刺的对象是齐桓公,因为管仲的劝说,齐桓公让曹沫最后的结局是身名两全。第二个是专诸刺王僚,结局是事成后专诸身死。第三个是让刺襄子,最后以刺衣伏剑结束。第四个就有名一些,是聂政刺侠累,但是文中的重点不仅仅是聂政的武功高强,而是他感恩图报,以及聂政的姐姐为了使得弟弟留名赴死的壮举。第五个就是大名鼎鼎的荆轲刺秦王,最后结局荆轲身死,刺杀失败。
纵观这些刺客的事迹,除了他们都是以微不足道的身份,去刺杀高位之人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之所以舍身行刺杀,有很大的感恩图报的因素,以及满满的复仇精神,而这些也是司马迁给他们做传的部分原因。
司马迁个人的情感因素
上文讲到,一个人写文章的因素会受到自身原因和社会大环境的双重影响。因为,古人写书的目的大概可以分为两种:干预现实,批评现实。这些在司马迁的《太史公序》中都有写到:"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退论著书策以述其愤。"说的是一个人之所以写文章,是为了排解心中的郁结,所以才借用往事来作为思考的论据。
而司马迁一生最大的郁结,就是众所周知的遭受宫刑了。只是,让他遭受此难的人是当时的天下至尊,即便他心中愤懑,也无法对其寻仇。所以,他才将满腔的怒意投入到了文字当中,他记载了那些有勇气对高位行刺的人,在他看来这样的人是满怀勇气的。同时他也记载了那些对仇人念念不忘之人,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才会促使刺客行刺的诞生。
尤其是荆轲刺秦,可以说是满怀了司马迁本人的感情。比如,在荆轲的传记中,还有一个名垂千古的人物,就是高渐离,比起荆轲他是毫不逊色的人物,因为高渐离之前与荆轲并不相识,却因为感念荆轲的义举自发的帮助他。此时,对比司马迁遭受宫刑的始末,他与李陵也是并无私交,但是因为感念与李陵以少战多的勇气,在众人无人敢进谏之时,挺身而出为他讲话。
本身就有义举的司马迁,写盖聂是因为认同这样的价值观。写荆轲也是因为感念于他的壮举,因为本身身有冤仇,但是,他毕竟是一介书生,与聂政、豫让、荆轲者流不同,所以,他采用的方式是将悲愤写进书里,这是一种文化复仇,这也是他本身的感情因素,对他做《刺客列传》的推动。
社会大环境因素
除了本人的情感因素,秦汉时期盛行的复仇精神也是一大原因。秦汉时期是个倡导复仇的时代,不管是各种典籍,如《论语》中: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还是,各个学派,如儒家的学说就有很典型的复仇色彩,并且当时其他学派的典籍中都是伸张复仇大义的。而一个时代的文化流向,司马迁这样的文学大牛,自然可以领会到复仇精神。
可是,司马迁是文人,没有刺客们的武艺,让他拿着剑去复仇,是根本不可能的。再则,宫刑让司马迁领会到了君主专治之毒,不能不对专制淫威产生畏惧心理。司马迁心理就是有着这两种矛盾情绪的交织:一方面内心奔涌着炽热的复仇岩浆;另一方面又极力否定、弱化血的复仇的可能性。
这样交织的心境让他选择了第三条路,既可以伸张复仇之义,又可以不流血牺牲,甚至从心理上超越专制暴君。那就是将自己的心思全部融入到自己所煮的史书中,所以,前文提到的《太史公序》才写到:古者富贵而名摩灭,……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史书中的人物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也是他对当时社会的复仇氛围的认同。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发愤著书说",其本质就是一种文化复仇。
史学因素
但是,司马迁毕竟是史学家,他的史学著作一定会有他作为史学家的史学观点在。以《荆轲刺秦》为例,荆轲来自燕国,背景是在公元前228年,秦王派大将王翦攻赵,杀掉赵葱,遂克邯郸,虏了赵王。之后,王翦随即奉命率兵驻扎中山,准备向燕国进攻。燕国这时处于朝不保夕、危如累卵的困难境地,"燕弱小,数困于兵,今举国不足以当秦。"于是,燕太子丹,才派遣荆轲刺秦。
站在中国大一统的历史进程来看,秦国的立足点是兼并和统一,而燕国的立足点则是反兼并,秦国和燕国之间存在着兼并与反兼并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荆轲刺秦的时间是公元前227年,而秦朝完全统一诸国的大局已定:秦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在公元前228年破赵,几个大国被歼灭,一统天下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在形势明朗的时候,燕国还是有刺秦之举,除了国之大义,还有就是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而燕太子的举动除了为国,还有为自己报仇的因素,这也是当时社会复仇精神的体现。以及,司马迁对于燕太子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壮举的钦佩。但是,最重要的是对当时天下兼并和反兼并之间的斗争的描述。因为这种矛盾一直存在到了汉朝建立前。
综述
综上,记述刺客的《刺客列传》,之所以可以单独成传,既有司马迁本人的情感因素,也有当时社会盛行复仇的因素,更有司马迁作为一个史学家的观念因素。因为,司马迁对于刺客们身上的士为知己者死的赞许,也有对雇佣刺客之人的复仇精神的赞许,所以,微不足道的刺客才会在这样的著作中有一席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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