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十年经典句子(三读)
文|公子逸
李天骄跟佟志,连手都没“碰”过。
她和佟志暧昧了三十年,没有多少身体上的接触。可是,为什么在佟志的心里,他就觉得自己和李天骄“怎样都怎样”了呢?
大庄一辈子在女人堆里混,但是,他却不止一次地警告过佟志,一定要躲李天骄这种女人远远的。
用他的话来说,李天骄这个小女人,不寻常。
纵观全书,李天骄也没有为佟志做过什么感天动地的事情,反而是文丽为了佟志生儿育女,给佟志的母亲养老送终,可为什么佟志就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李天骄呢?
柠檬水。
李天骄和佟志暧昧了三十年。
在佟志快70岁的时候,他心里老是翻腾着他和李天骄的那点事,只要想到这些事,他心里就是湿乎乎的,说不出的滋味儿。
70岁啊。
佟志心里最惦记的不是伺候了他一辈子的老妻文丽,而是那个一辈子没想过嫁给他的李天骄。
佟志在近70岁高龄的时候,慢慢走在他和李天骄经常走的那条街上,再次遇到了李天骄。
他们又一次约在了咖啡馆里,佟志要了咖啡,而李天骄要了一杯柠檬水。
佟志要咖啡,是因为他对咖啡是有非常特殊的感情的,因为,咖啡这种东西,是李天骄手把手教他喝的。这杯高级的咖啡,代表着他和李天骄的美好爱情。他只要看到了咖啡就会想到李天骄,就会想到他和李天骄的那些美好回忆。
还有那首曲子。
因为他和李天骄在咖啡厅里约会,他听过那首曲子,于是:
这首曲子给我印象太深了,听一遍就记住了,我买了好几本版本,现在用轻音乐这么一弄,感觉不太地道,交响乐就是交响乐,别的不能替代。
还有抽烟这件事。
他和文丽新婚的时候,他都不曾戒掉。可是,因为李天骄说了一句抽烟不好,于是,他就戒掉了。
他为了李天骄喝咖啡,听音乐,戒烟。他惦记李天骄,惦记到了70岁,并且对他和李天骄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都细细品味,反复回味。
可是,李天骄完全忘记了这些细枝末节,她不记得佟志吸不吸烟,不记得这首交响乐,甚至于,她早就忘记了咖啡对于两人的重要性,她现在喜欢喝的是柠檬水,至于咖啡:咖啡对身体没有好处,她甚至劝佟志不要喝了。
佟志那惦记了三十年的咖啡爱情,在最后被一杯柠檬水打败了。
60多岁的李天骄早就不喝咖啡了,而是改喝了柠檬水。
公开抢夺。
人人都说,是文丽毁了佟志的事业。
可其实,佟志从三线被调回来,外因是文丽的闹,而内因则是李天骄对别人说,她和佟志谈恋爱了。
李天骄是见过佟志的大女儿燕妮的。她知道佟志结婚了,还有儿有女,并且佟志还对她说,他只是把她当孩子,可是,她愣是逼着佟志承认她不是孩子。
并且,在没有得到佟志同意的情况下,她擅自公开表示:她和佟志谈恋爱了。
很多年前,我读不懂李天骄的这番操作,可如今反复读,突然明白,这是一个女人的抢夺。因为佟志属于另一个女人,所以,当李天骄看到佟志退缩时,她出手抢了。并且最讽刺的是,她抢的不是佟志的人,而是佟志的心。
而这才是李天骄这种第三者不同寻常的地方:她不想跟那个男人怎么样,她就是想要让那个男人的心里有她。而这个男人越是拒绝,越是犹豫,她就越是不甘心,越是千方百计,斗志昂扬。
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又不想结婚,也不想有结果,何必对着男人演绎出如此深情呢?
而这也是李天骄这种第三者的高明所在,她争夺的从来不是那个人,而是男人的那颗心。她在乎的不是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她执着的是,这个男人得爱过她。有些女人生来就是把爱情当消遣的。对于李天骄来说,爱情和婚姻,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她根本不沉迷这些,但是她需要情感的发泄口,需要闲暇时候的一个消遣。
李天骄跟佟志暧昧的这些年里,她该结婚了结婚,该离婚了离婚,该再婚了再婚,她忙着自己的事业,而佟志于她而言,就是她情感的宣泄口,她想缠着佟志了就缠着,想忘记了转头就能忘记。
于是,她不记得她教过佟志喝咖啡,不记得佟志抽不抽烟,不记得那首曲子。因为,她更新换代得太快了,那些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东西,不过是她当时消遣感情时候的工具,她从来就是随手、随口,从未上心。
庸俗手段。
可为什么,佟志就惦记了李天骄三十年呢?
因为一个最庸俗的手段,这个手段,《我的前半生》里的凌玲用过,《知否》里的林噙霜用过,很多第三者都用过。可多讽刺,男人就是吃这一套:我什么都不要求你,我只求你让我爱着你。
多无私,多卑微。于是佟志瞬间破防了。于是他更讨厌对他有诸多要求的文丽了。看看李天骄的“痴情”和“懂事”,再看看文丽的“作”和“闹”,他毫不犹豫地把妻儿母亲扔在了那所拥挤吵闹的房子里。他就不想回家,他只有跟李天骄谈情说爱。
可是佟志没想过这样两件事:
第一件事,文丽在做什么,而李天骄在做什么。
文丽在给他洗衣做饭,照顾他的四个孩子,还要伺候他百般挑剔的老母亲。而李天骄什么都不求,却也什么都不用付出。她只需要动动嘴巴,说句我爱你就行了。
这里不得不说,男人的“眼瞎”。
佟志是眼瞎了吗?他难道看不见他的妻子在做什么吗?他怎么就能看着文丽那无私的付出,还能百般嫌弃文丽,并且毫无愧疚之心地跟李天骄在咖啡馆里谈情说爱呢。
第二件事是,佟志可能从未想过一个能缠着有妇之夫谈情说爱的女人,她的三观和人品是什么样的。
李天骄既想做天底下最骄傲的女人,也想做天底下最娇气的女人。本质上而言,她是一个极度贪心的女人,她的人生就是战场,就是征程,而男人不过是她的猎物和消遣。
佟志自大地以为他魅力无限,能让李天骄对他念念不忘。他可能还会为此沾沾自喜。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其实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李天骄闲暇时候的消遣。
他和李天骄,都贪心,都自私,他既想要任劳任怨的妻子,又想要年轻的红颜知已。而李天骄既不愿意做任劳任怨的妻子,却还想着要那份本该属于妻子的唯一爱情。
李天骄这种第三者的“恶”。
年少的时候,未曾经历过柴米油盐的婚姻,只觉得讨厌李天骄,却不知道为什么讨厌她。
如今,反复读《金婚》原著,我突然发现,我之所以那么讨厌她,是因为是非善恶。
就是非而言,她明知道佟志已婚,还有老婆孩子,却能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毫不犹豫,并且毫无愧疚之心地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用文丽的话来说,这是不道德的。
而就善恶而言,李天骄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女人。在三线的时候,她明知道佟志结婚有孩子了,还是能毫不顾忌地公开恋情。而等到佟志调回去之后,她再次见到了佟志,她依旧不肯善罢甘休。哪怕是燕妮去找了她,她还是那么淡定和理直气壮,并且更加变本加厉地跟佟志约会。
她也是个女人,何尝不懂女人的痛苦。可是,她就是愿意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并且还要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假惺惺。
原著里,南方问文丽:
妈,要是这女人病入膏肓了,临终向你忏悔,你会原谅吗?
佟志和李天骄暧昧的这三十年,是文丽打碎了牙齿和血吞的三十年。
可多讽刺,不管是佟志还是李天骄从来都觉得自己没错。他们觉得,他们是纯洁的,是无私的,是高尚的,是美好的,甚至是丝毫不愧对文丽的。
这三观尽毁得“湿乎乎”啊,但愿男人们睁睁眼,也但愿像文丽一样的傻女人,多让男人做点家务,带带孩子,独自照顾照顾父母,否则,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妻子的付出和苦楚啊。
至于李天骄,这种不寻常的第三者,不想尽妻子的义务,却想从别人丈夫那里,得到独属于妻子的爱情,盗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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