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刘学州事件始末)
离虎年春节只有8天了,这个17岁的少年自杀身亡。
他在遗书里留下这样的语句:“希望人贩子和我所谓的父母,还有那些在网络上丧尽天良的人得到他们应该有的惩罚。”
他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
他叫刘学州,来自河北邢台。
四岁的时候,养父母因为烟花爆竹事故去世,养姥姥把他带大。
在他的遗书里,他讲述了自己悲催的童年,因为没有父母,从小遭受校园霸凌,同学的家长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和他玩,抢他的玩具,孤立他,甚至还被男老师猥亵。
在网络上看到孙海洋找到儿子孙卓的事后,受到感动,他也想认亲,于是通过网络发帖,寻找亲生父母。
千方百计踏上寻亲之旅,却得到了让他更加接受不了的事实:当年他不是被家人不小心丢失的,也不是被人贩子拐卖的,而是亲生父母商量好,是亲生父亲将他主动卖掉的,卖来的钱变成了所谓的彩礼,迎娶了生母。
他再次被亲生父母遗弃
当刘学州找到亲生父母的时候,他们早已经离婚了,又各自组建了家庭,而且两个家庭都有了不同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刘学州当然就更是多余的那一个了。
他寻亲的成功,换来的只是亲生父母的尴尬,没有人想为他的过去承担责任,也没有人想为他的将来负责任。
在电话中生母冲他咆哮,把他的微信拉黑,生母接受采访时说,刘学州多次要求他们为其购房。
但刘学州表示,他只是希望有一个家可以回而已,网络暴力开始铺天盖地。
刘学州在遗书中称,其亲生父母发声后,自己遭到大量网络暴力,这让他精神遭受很大打击和创伤。
24日,刘学州在三亚吃了几十片抗抑郁的药,送医后不治身亡。
到底是谁杀死了这个少年
他曾经那么坚强,在养父母去世之后,经历了人生那么多坎坷和不堪他都顽强地长大了。
不是每一对完成了生育的男女都可以称之为父母,生他的那两个已经突破了法律和人伦的底线。
不是每一个在网络上发言的人都值得尊重,那些肆意谩骂、诽谤和侮辱同样击穿了法律和人伦的底线!
他们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刘学州父母将刘学州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上的拐卖儿童罪和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事情过去15年了,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当然可以!依据刑法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最长追诉时效为20年!
拐卖儿童罪和遗弃罪,这两项罪名属于公诉案件,相信相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进行审查,认定是否涉嫌犯罪,决定是否立案。
网暴者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再来看网络暴力,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网络暴力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按诽谤罪、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请守护孩子的每一个春天
虽然刘学州已经无法向司法机关提出告诉,但是刘学州的事件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应当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应该介入,引导社会的正确价值导向。
希望刘学州在天堂能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祝大家平安,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我们应该有更多美好的追求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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