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案例(最新)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企业去虚开发票?
虽然我们都经常看到网上一些虚开发票的企业被查处,但是依然还有一些企业在去虚开,为什么他们就一定要走虚开这条路呢?说到底还是因为税负压力太大,想要通过虚开来减少税收,殊不知虽然当下是减轻了税负,一旦被检查出虚开发票,不仅要补税,还有罚款和滞纳金,多交钱可能是原来的几倍。
如果想要减轻企业的税负负担,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做税务筹划,一个步入轨道成熟的公司需要做纳税筹划吗?答案是肯定的。
在我国一个企业要想盈利正常的开展经营,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收,且我国税收比例是较高的,较高的税收比例也让许多公司开始背负着税收压力,同时也让公司利润价值得不到最优化,实现不了公司经济价值最大化。
有税负压力,公司肯定会想如何减轻税负压力!有的公司就去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然而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了税法。且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这种行为是很容易被税务局查到,一旦被查,公司将会面临着严重处罚,得不偿失。
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下,各地税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破获多起虚开发票案件,净化了税收环境,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下面给大家看看这8起虚开发票的案件,希望可以让一些企业老板警示一下!
众所周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三种情形。不管有意无意,一旦发生上述行为,都必须接受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规避发票“虚开之险”
1、购货前核实对方情况
建议纳税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应当警惕,可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2、交易时通过银行转账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3、收票时信息比对一致
比如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再比如审查发票流、资金流、物流这“三流”是否一致,并对开票人和收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发货方和收货方做对应判断。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重点审查。
虚开发票的税局罚款
法规规定,虚开发票的,罚款如下:
税局首先会没收你企业的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税局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税局可并处5万-50万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专票的刑事处罚
企业虚开专票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如下:
虚开额较小的,对企业老板、财务负责人等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20万罚金;
虚开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企业老板、财务负责人等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50万罚金;
虚开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企业老板、财务负责人等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50万罚金或直接没收财产。
你可能会说,规定是规定,现实是现实,很少听说谁因虚开发票被罚巨款或判刑的啊。那可能是因为你很少关注这类新闻。
以前虚开发票,购买假票可能还能蒙混过关,因为那时数据量大了金税三期系统还处理不过来。但现在税局的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经过迭代后已经更加智能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都会被预警。
提醒广大企业老板,千万不要再虚开发票,也不要再购买发票来冲账了。想节税可以通过“合理节税”的方式做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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