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
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
最近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咨询比较多,比如棚户区改造与一般征收有什么区别?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为此,小编想通过此文来总结一下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棚户区?所谓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但是实践中存在打着棚户区改造名义对新盖不久的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况,
其次,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因而,必然会涉及征收。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否合法,首先要看的还是其是否符合征收的原因即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外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所以征收回辙机两类土地。
集体土地征收,因被征收人仅对集体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征收时要将被征收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由于土地上有房屋和其他附属物,因而需进行补偿。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征用公告办法》。涉及国有土地征收,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
再次是关于棚户区改造时征收的安置补偿标准。如果征收的是集体土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补偿。补偿的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附属物、青苗补助费。如果征收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产权调换另一种是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应当是1:1及以上,货币补偿的话房屋的价格不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但是小编在此提醒,如果是真的棚户区,那么其补偿价格必然低于市场价,因为其周围环境及其本身建筑都与新的建筑有较大差距,折旧率高。
最后是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能存在的违法点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第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合法,具体来说可能是征收不符合公共利益,亦或是根本就不是棚户区。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对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是诉讼;第二是棚户区改造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上没有遵守《土地管理法》的征收程序,国有土地上也没有遵守法定程序。对此,可以对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是诉讼;第三,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偿不合理,对此也可以针对补偿安置方案复议或是诉讼!
声明:本文由"麦兜"发布,不代表"知识分享"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029ipr.com/law/21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