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音绕梁造句子(趣谈语文知识)
#师者说#词是构成语言的建筑材料,也可以说是我们表达思想感情的最基本材料。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了无比丰富的词汇,怎样从浩瀚的词汇海洋中选取最恰当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呢?
有两种方法:一是选词,二是炼词。
选词是指在同义或近义的许多词中选择最恰当的词使用,选词要做到准确、清楚、简洁;炼词则是在更大的词语范围内推敲出最有表现力的词来用,炼词要做到鲜明、生动、有力。
有两种境界要求:一要达意,二要传神。
达意是起码的要求,传神是较高的要求。
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里说“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
可见在“篇、章、句、字(词)”之间,词语的运用和提炼,对于写好句子、组句成章、布局谋篇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础作用。
高尔基说:“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文学作品的语言应该是准确、生动、新颖而富于变化的。那么,我们对于构成语言的最基本材料——词,就不能不格外的加以重视。
朱自清先生的《春》是一篇优美的写景散文,全篇没有华丽的词藻,全是锤炼加工的口语。朴素、自然、简洁而又优美的语言,充满了高度准确的概括力。文中描绘桃、杏、梨等花盛开的景象,只用了
“红的象火,粉的象霞,白的象雪”
短短的几个字,就给人以鲜明的画面感:那火焰燃烧的炽热气势,云霞的轻柔姿态,白雪的高洁品格,同时呈现在读者的眼前。
文中还有一句:
“蜜蜂嗡嗡地闹着。”
仅一“闹”字,境界全出:既让读者看到了蜜蜂喧嚣沸腾的热闹景象,又仿佛把蜜蜂嘤嘤嗡嗡的飞鸣声传递到读者耳畔,真切生动,很有意境,真可说是“仅著一字,尽得风流”。
语言简洁、明确,是对用词造句的最基本要求,如果简而不明确,别人看不懂,还要再解释,那就反而更啰嗦了。
从前有个人说话非常啰嗦,他父亲就写信嘱咐他说话简洁些。他回信说:“您的信我收到了,我以后说话一定不再啰嗦,免得她生气。”信写完了,他发现信中的“她”指代谁不明确,于是在下面加了一段注:“这个‘她’是指您儿媳妇的‘她’,不是指我母亲她老人家的‘她’,当然更不是指您的孙女小梅的‘她’。为避免您老人家误会,所以不得不说明一下,这不是我有意啰嗦。”
这虽然是个笑话故事,却也说明了用词简洁的重要性。
宋代大慧宗杲禅师曾形象地比喻说:
“所谓弄一车兵器,不若寸铁杀人者也。”
这句话用在写作上就是要求删繁就简,只有做到以一当十、笔简意繁,才是真正的简洁。
峻青的散文《海滨仲夏夜》中,有四个地方运用了“幽美”这个词,但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啰嗦、重复。这是因为作者敏锐地抓住了特定时间(仲夏夜)、特定地点(威海海滨)的景物特征,巧妙地写出海滨仲夏夜的独特美:海是幽深的,夜是幽静、幽暗的,作者紧扣题目遣词行文,准确而贴切。加上文中所写的海滨城市威海幽静别致,具有独特的美,所以幽美一词在写地点、时间、环境、情美四个方面既准确优美又鲜明生动。
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巧妙运用,可以使句式灵活多变,避免行文的枯燥乏味,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和感染力。
股神巴菲特被誉为“长了两条腿的大书橱”,是比喻巴菲特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学问渊博。
在我国古代也有许多文人好学不倦,博览群书,人们便奉送他们各种类似的“美称”:
南北朝时的刘孝标,酷爱读书,常常借书回来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地一口气把书读完,当时人称他“书淫”。
《宋史•吴时传》记载吴时“敏于文,未尝属稿,落笔已就,两学目之曰‘立地书橱’”。唐朝大博学家虞世南更是被尊称为“行书橱”。
唐代的李泌和宋人李德茂因为家中藏书丰富,而被称为“书城”。
《新唐书•李邕传》说李善(李邕的父亲)读书很多,“淹贯古今”,被称为“书簏”。
隋朝的公孙景茂被称为“书库”,宋代辛弃疾被称为“书袋”,唐代的窦威被称为“书痴”,明朝的丘琼山被称为“书柜”。
虽然以上词语指的是同一个意思,却可以有这么多不同的称呼,这说明在词语运用上完全可以灵活多变,让文字充满多姿多彩的趣味性。
反观现在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垃圾诗体”:
梨花体、乌青体、羊羔体、平安体、浅浅体等等,为了博人眼球赚取流量,真可谓标新立异。我这里不说它们的意境多么低俗,无韵味、无意义,单就词语运用方面,让人读起来就极不舒服,别说诗歌的言志和审美功能,就是平常的娱乐也谈不上,这些“垃圾诗”简直有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比如乌青的代表作:《
对白云的赞美》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白,
非常白,
非常非常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那圣洁的白云如果有知,我想它一定会被这罗列重迭、毫无意义的形容词吓得一溜烟退回到织女的闺房里躲起来吧!
身为教授、博导的贺电有一《
平安经》,在运用词语方面同样是简单罗列,枯燥乏味,完全是一篇干巴巴的神经病般的呓语文字。有关“死”的称谓很多,现在常用的有:去世、逝世、长眠、安息、走了、已故等,这些都是委婉的通用说法。
用于褒义的词有:牺牲、捐躯、殉国、殉职等;用于贬义的词有:毙命、完蛋、见阎王、回老家、归西天、翘辫子、一命呜呼等;死于意外事故称遇难、丧生;未成年死亡称夭折,高龄老人死亡叫登仙;古代帝王的死称驾崩、薨,和尚的死又称涅槃、圆寂、坐化、羽化、示灭等。
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人们把死亡又称为心脏停止了跳动、永远停止了呼吸等等。有些老一辈革命家,风趣地把死说成是去见马克思。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文里这样称呼马克思的去世:“三月十四日下午两点三刻,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停止思想了。”
这段话中的“停止思想了”,作为对革命家、思想家的马克思的不幸逝世的别称,恰如其分,含意无穷。
恰当的使用近义词,能使文章增色,但若是不仔细分辨近义词的差别,也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
比如“忽然”与“突然”,两个词意思相近,都有“快速发生的出乎意料”这一意义,乍一看,没有多大区别,其实,二者有着很大的不同。
首先,它们的词性不同。“忽然”是副词,“突然”是形容词。
其次,它们在用法上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如:
这时忽然停电了。
这时突然停电了。
在这两个句子中,它们的用法相同,都做状语,意思一样。但“忽然”是副词,只能做状语,而“突然”是形容词,除可以充当状语外,还可以做其他句子成分。如:
这事来得突然。(做补语)
这事太突然了。(做谓语)
这是突然事件。(做定语)
在以上三个句子中,“突然”都不能换成“忽然”。
使用一个动词,要使人一看就明白,是什么样的动作,并能唤起人们的联想,这个动词才算用准确了。我们在练习写作时,要力求表意贴切,使用词语时决不可不加思索地信手拈来。
从前有个叫陈从易的人,有一次偶然得到一本《杜甫诗集》,其中《送蔡都尉》一诗中有两句:
“身轻一鸟囗,
枪急万人呼。”
“鸟”字后面少了一个字。
陈从易便约了几个诗友来喝酒,席间,他拿出杜甫这首诗,请大家补上一个字。
大家绞尽脑汁,有的补上“疾”,有的补上“度”,有的说该补“落”,有人说补“起”,还有说补“下”。大家吟诵再三,都认为补的不够恰当。
后来,陈从易从别处又得到一本《杜甫诗集》,翻开一看,原文是:
身轻一鸟过,
枪急万人呼。
陈从易和他的诗友看后都赞叹不已。这“过”字乍看很平常,但用在这里却比他们补的“疾”、“度”、“落”、“起”、“下”更为传神。
杜甫的《送蔡都尉》描写一位骁勇善战的武将驰骋疆场的形象,他那勇猛轻捷的身影,好像在碧空下倏然掠过的一只鸟。“过”字给人一闪而过的敏捷感觉,与下句的“枪急万人呼”正好相应。对比之下,“疾”字太露,“度”、“下”太笨,“起”、“落”二字只写出了鸟的状态,没有流动的感觉,又太死,只有“过”字恰如其分。
要想正确地表达思想,就必须了解词语的确切含义和使用范围,懂得词语的感情色彩,不要随便套用,否则就会造成误会,甚至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和闹出笑话。
从前有个傻子,有一次去岳父那儿拜寿。临走前,他父亲嘱咐他说话要多带个“寿”字。于是,他到了岳父家,见了蜡烛叫“寿烛”,见了点心叫“寿糕”,见了水果叫“寿桃”,看见面条叫“寿面”。岳父见女婿说话处处带个“寿”字,十分欢喜。
正吃着面条,傻女婿看到岳父头上落了只苍蝇,连忙用手拍过去,一边拍一边说:“不要怕,我不会拍疼寿头寿脑的。”
岳父听了气得发抖,把碗里的面条洒在了自己的衣裳上,傻女婿忙用手巾替岳父擦干净衣服,又说:“好好的寿衣湿了一大片,怪可惜的。”
岳父气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吃完面条,傻女婿摆弄起桌上的一个红木匣子,当着岳父的面说:
“这寿木寿材可真够漂亮的。”
岳父听了,气得昏死过去。
傻女婿不了解“寿”的含义和用法,不懂得“寿”字在不同的场合表达不同的感情色彩。如“寿桃”、“寿面”中的“寿”就是吉利的字眼;而“寿头寿脑”则是呆头呆脑的意思;“寿衣”、“寿木”是指为死者备办的衣服和棺材,在岳父庆寿的喜庆日子里,说出如此不吉利的忌讳话,无怪岳父气得要死。
要准确的使用词语,就必须遵守约定俗成的规则,不能随便生造、滥用词语。
合成词里的两个字前后一般不能任意颠倒,尤其是通用名词更不能颠倒,颠倒过来意思就不同了,如“火柴——柴火”,“毛巾——巾毛”等等。但也有少数的联合式合成词颠倒过来意思是不变的,如“离别——别离”、“式样——样式”等。
清朝的乾隆皇帝一次到江南巡游,来到一座规模很大的坟墓面前,那里不但有石碑,还有石人石马。乾隆指着石人问旁边的一个翰林:“这叫什么名字?”那个翰林回答说:“叫仲翁。”
原来这种石头人,在我国古代神话里叫翁仲,这位翰林记错说颠倒了。据说乾隆回到北京以后,把这位翰林降为了通判。降职的命令是四句诗:
翁仲如何作仲翁,
只因窗下少夫工。
从今不许为林翰,
贬下朝房作判通。
这首诗故意把不应该颠倒的名词性合成词颠倒过来了:“翁仲——仲翁”、“工夫——夫工”、“翰林——林翰”、“通判——判通”。这首“打油诗”是对那位学业不精的翰林的极大讽刺。
词分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实词意义比较具体,容易捉摸,可以根据表达的需要,在文章中恰当的选择使用。虚词多数无实在意义,但也有它们组句和表达语气的特定作用,决不可忽视。
优秀的文学家都非常重视运用和提炼虚词,在文章中力求准确地表达各种语气,做到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同时努力使句子结构完整,气势顺畅,读起来琅琅上口。虚词运用得当,可以增强表达效果;如果运用不当,或该用而不用,也会影响诗文的表情达意。
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中有很多用虚词“也”煞尾的句子: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
“也”字在全文共出现二十一次之多。这些“也”字不仅使语气变得肯定明确,而且韵味十足,仿佛一位老者用舒缓的语调在向读者娓娓道来,韵味十足,使文章绘声绘色,情景交融,读后有余音绕梁之感。
唐代卢肇《病马》诗中有两句:
尘土卧多毛已暗,
风霜受尽眼犹明。
这两句诗在当时就传为佳话。但后人编辑诗集时,竟肆意妄改,把“已”改为“色”,把“犹”换成“光”,这样一改,语气就变得沉闷单调,郁而不畅了。所以陆游认为改后的字“坏尽全篇境界”,简直是大煞风景。
“尘土卧多毛已暗,风霜受尽眼犹明”中的“已”和“犹”两个虚词,不仅使句子语气生动活泼,而且还包含着叹昔感今的意思,仅两个字,就包含了沧桑过往、壮志难酬、雄心犹在等等众多的意思在里边,耐人寻味。
“而”是用得相当广泛的一个连词。“而”字用得贴切、精当,可以收到很好的表达效果。
欧阳修就很注意“而”字的使用。据《宋稗类钞》记载,欧阳修写好《昼锦堂记》派人送给韩琦后,又想到有些地方写得不够完美,于是再写了一份派人另外送去,并附信说:
“前有未是,可换此本。”
韩琦将两次送来的文章对照着读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不同,后文只是将前文的
“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
改成了“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
欧阳修为什么只是加了两个“而”就认为文章更好了呢?
这是因为加了“而”字,使文义表达的更通畅。
就文而言,增加一“而”字,节奏就显得舒缓;少一“而”字,节奏就迫促。
就义而论,添一“而”字,于句子中间略作停顿,就显得“仕宦和富贵”皆属难能可贵,弥足了夸耀之意,也使下文“世以为荣”的“荣”字意思饱满充实。
可见,这两个“而”字在文章中产生了独特的效果。
词是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一个词也是一个信号,可以间接刺激人的大脑皮层,起到奇妙的作用。
“望梅止渴”这个成语讲的是曹操带兵打仗的途中迷了路,又找不到水喝,士兵们又累又渴,实在走不动了。曹操忽然心生一计,对士兵们说:
“前边有一大片梅林,大家赶快走,到那里就可以吃到又酸又甜的梅子了。”
士兵们听到“梅子”两个字,口水流出来了,也就不感到口渴了,于是继续行军。
“梅子”这个词本身不酸也不甜,但它指代了既酸又甜、生津解渴的水果,因而间接刺激了大脑皮层,终于起到了止渴的作用。
“望梅止渴”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中,对特定的对象才起作用。如果面对一个牙痛病患者,“梅子”这个词只能使他病痛加剧。
可见,要发挥词语的积极作用,还必须根据语言的具体环境和不同对象,作出精当、准确的选择。
词是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语言组织的基本单位,用词不仅要确切地理解词义,明了词语的感情色彩,有时还要注意词语的声调,让人读起来音韵铿锵,富有音乐的美感,以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
宋代的范仲淹在睦州(今浙江建德)做官时,曾给严子陵修建了一座祠堂,并亲自写了一篇文章记述这件事。他的文章里有这么几句:“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
文章写好后,范仲淹请朋友李泰伯提意见。李泰伯看完文章,说:“‘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这两句意义很好,词语的声音也很响亮,而下边用‘德’字承接,读起来就有些窄小急促的感觉,不如把‘德’换成‘风’字。”
“风”字用得确实好!因为“苍苍”、“泱泱”等词的声调都是舒缓上扬的,而“德”字的声调是急促压抑的,故一念到“先生之德”这句话,就使人听起来不顺耳,念起来也不顺口,而“风”字的声调也是舒缓的,这样“苍、泱、风、长”四个末尾的字配合在一起,使整段话更加和谐动听。
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曾教导莫泊桑写作用词要精确到“用画家那样的手腕传达出一个人的全部精神本质,不至于把他同任何别的人混同起来。只用一句话,就让我知道马车站有一匹马同它前前后后五十来匹是不一样的。”
福楼拜要求,不论描写什么事物,要表现它,唯有一个名词;要赋予它运动,唯有一个动词;要描述它的性质,唯有一个形容词。我们必须继续不断的苦心思索,非发现这个唯一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不可,仅仅发现与它们相类似的词句是不行的,也不能因为思索困难,就用类似的词句敷衍了事。
正因为福楼拜和莫泊桑写文章时这样的精益求精,苦心炼词,他们的作品语言特别精美、典雅。以至于苏联大作家高尔基在读《三故事》时,惊讶不已,对作者崇拜得五体投地。
万丈高楼平地起。如果把一篇文章比成一座高楼,那么词语就是建造文章高楼大厦的砖石。只有基础打牢固,把一砖一石摆正,才能让文章大厦立得稳,才能把大厦建得更高。而选词、炼词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文章既有深度,也有高度。(当然还包括其他诸多方面,如讲究修辞,思维逻辑,审题,立意,选材,构思等等技巧和生活积累、知识储备等,以后再谈。)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杜甫的这两句诗,说明了文章的优劣与作者自己的努力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杜甫之所以成就“诗圣”的美名,是因为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正是这种孜孜以求的精神,才写出了大量“惊风雨,泣鬼神”的优秀诗篇。
古今中外凡有成就的文学家,莫不重视对文字的提炼。
贾岛苦苦推敲了三年才得到了两句流传千古的好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所以他激动的“一吟双泪流”。
卢延让为了安排妥帖一个字,冥思苦想到把胡须捻断了好几根。
李贺为创作出不朽诗篇而呕心沥胆;王建为了“炼精诗句”,满头青丝染成了霜雪。
顾文炜为了求得一个字确切稳妥,竟然忍受着冬天的严寒,直到半夜了还在苦思冥想。
文坛上流传千古的“一字师”佳话,说明了千古不朽的优秀作品,都是经过了千锤百炼才成为了生花妙笔。
锤炼词语是为了更准确的表情达意,而不是单纯堆砌华丽的辞藻。陆游曾说过:“工夫深处却平夷”,有时候,通俗、浅显的文字,也能成为绝妙的惊人之笔。
老舍有句名言:“上至绸缎,下至葱蒜,都预备好呀!”对我们运用词语,有很好的启示:阳春白雪可贵,下里巴人可亲,雅俗可以共赏。找到最适当、最准确的表达思想主题的字眼,是选词、炼词的根本目的。
鲁迅先生说:“文章得失不由天。”要写出优秀的篇章,需要有优秀作家们不懈追求、精益求精的精神,努力了,奋斗过,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只要功夫深,百炼钢就能化为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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